中國反制裁非常有效,被列入黑名單的蓬佩奧等人,求職出現困難
近日,我國首次動用《反外國制裁法》回擊美國,並且取得瞭不錯的效果。雖然白宮方面依然嘴硬,表示美國不會因此被嚇到,但實際上被制裁的美國前高官卻已是叫苦不迭。
使用法律武器來維護國傢利益,這是西方國傢非常慣用的方法,隻不過西方國傢對法律已經到瞭濫用的地步。以美國為例,肆意制定充滿“零和思維”的法案,強制幹預擾亂國際市場規則,采用粗暴的手段制裁他國企業,例如去年的華為、中興、大疆、海康威視等中企。
美國制裁所依據的是他們所謂的法律條例,讓在美外國企業必須遵守美國規定,否則就會遭到相應法律制裁。雖然做法聽起來很“無賴”,但確實讓許多外國企業倍感無奈,美國也靠著這些霸道法律條例多次實現對全球其他國傢的長臂管轄。所以基於這樣的背景下,我國很有必要出臺一部對應的法律法案,來防止美國的“長臂管轄”損害中企的合法利益。
《反外國制裁法》顯威:快、準、狠
《反外國制裁法》最重要的一個字眼就是“反”。這個字不僅體現瞭我國的基本對外政策,而且還表明瞭我國的未來外交態度。眾所周知,我國奉行的是“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基本對外準則,從來不會仗著強大的實力欺壓他國,所以我們的法案不會叫做《外國制裁法》,因為我們不會主動去制裁他國,這與西方的《制裁法》有著本質的區別。
此外,我們也在復雜的國際環境中表明自己的態度,如果西方國傢不沒事找事來制裁我們,這部法案就不會有用武之地。但是如果西方國傢要來找茬,我們法律的大棒早已恭候多時。這也符合我國常說的“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那麼《反外國制裁法》適用於哪些情況呢?在該法案的第三條已經明確提出,外國如果不按照國際上或者雙方約定的規矩行事,損害瞭中國、中國國內企業及個人的利益,那麼就會觸發該法。
例如澳大利亞違反瞭國際法,對中國的某些企業或者個人實施制裁,那麼中國的反制措施就不再是加強審查來自澳大利亞的農產品,而是直接依照《反外國制裁法》處理澳大利亞相關企業或個人。
之所以稱《反外國制裁法》快準狠,主要是因為這部法案是具有國傢層面的法律意志,具有強制性,而且反制裁的力度狠,速度快,威懾力大。法案的第十一條明確規定,在中國的個人和組織都應當執行決議的反制措施,這其中談到的范圍是中國境內,也就包含瞭中國境內的外國人以及外國企業,隻要是在中國,都必須執行裁定的反制措施,如果不執行,那麼就會受到相應的法律處理。
這也意味著,曾經那些又想“吃中國飯又想砸中國鍋”的外國企業要好好掂量瞭,如果跟著美國的意志執行美國的制裁法令,那麼將會觸發《反外國制裁法》。
而且我們的反制措施力度也不小,從限制派發簽證到凍結扣押在華財產不等,最具有震懾力的還是“其他必要措施”,這就留有瞭很大的操作空間,威懾力極強。此外,不但被列入反制清單的個人或組織會遭到反制,而且還涉及個體的直系親屬,組織的實際控制人等等。也正是因為如此強有力且明確的法律條令,讓許多在中國的外資企業一下子老實瞭很多。
對美發起反制裁,非常有力、也非常有效
對於中國第一次動用《反外國制裁法》進行反制,美國白宮方面表示美國不會害怕,並且會全力執行美國已經制定的對華制裁措施。很難相信,“害怕”二字有一天會從美國的嘴裡說出來,不過白宮方面說不害怕那都是站著說話不腰疼,因為這次制裁的都是美國的前政府官員,現政府官員當然一臉無所謂,不過他們興許也該想想,現在這麼囂張,日後是否會被列入“黑名單”。
前段時間被制裁的美國官員大多數都是特朗普時期的官員,這些官員在對華立場上存在著嚴重的錯誤,而且存在嚴重幹涉中國內政的言行,所以中國決定對其實施反制裁。這次我們是依法實施制裁,力度和之前存在著天壤之別。
很顯然,中國的制裁已經起到瞭非常不錯的作用。按照美國政治“旋轉門”慣例,在美國政府任職過的高級官員,任職結束後大多數都會進入跨國公司,實現個人職業的再進一步。因為大公司的待遇好、薪資高,可以為他們提供退休後的良好生活保障。但今年這些官員被制裁後,都沒能如願以償,求職出現困難始終未能謀得一份撈金的好職位。
如美國前衛生與公眾服務部部長阿紮和美國前副國務卿克拉奇,兩人入職白宮前,一個是跨國制藥企業禮來公司的董事會成員,一個是通用最年輕的高管,年薪都是千萬美元以上,如今卻連工作都沒瞭。另外美國前國務卿蓬佩奧,在擔任中情局局長和國務卿之前,曾就職律師事務所,還創辦瞭一傢航空投資企業,任上更是與杜邦、美孚石油、科赫等公司交好,可以說隻等卸任就前往就職。法新社曾報道,蓬佩奧最初想的是去科赫公司總部任職,但因為擔心失去中國市場,遭到拒絕。之後的杜邦、美孚石油等都是基於此擔憂而選擇拒絕蓬佩奧的入職。
中國的反制裁,使得美國企業不敢冒著風險任用這些人員,求職頻頻碰壁的美國政客們,隻能無奈紮堆到一些智庫機構工作,而智庫機構大多都是政府花錢補貼,他們的預算比較有限,所以待遇也相對比較一般。蓬佩奧、奧佈萊恩等比較活躍的反華政客們如今都進瞭智庫,“撈金計劃”不僅未能實現,相反過得比以前也有所不如。
美國前政府官員的下場也算是給美國先政府官員提瞭個醒,在對華問題上要保持理智,如果再繼續造謠中國,在中國問題上大做文章,未來的退休結果很有可能就和蓬佩奧等人一樣甚至更慘。
此外,美國政府已經向部分在華美企發出警告,表示美企在華運營風險將會越來越大。不過相信這些美企心裡也明白,一切都是美國自己咎由自取,就好像美國向中國加征關稅,最後90%的後果都是由美國承擔,而美國制裁中企,美國在華企業的風險自然會有所提升。
但隻要美國在華企業遵守國際法,遵守國際關系基本準則,不幹涉中國內部事務,不做損害中國利益的事,安安心心在中國做生意就不會有事,一旦淪為美國的“政治打擊工具”,那麼必定會遭到中國的反制。
《反外國制裁法》的出臺,及時地彌補瞭在反制裁過程中的法律空缺,使得我們的反制裁工具更加豐富瞭。接下來美國方面要再想無端制裁我國個人或組織,可就真要掂量掂量後果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