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差一周回傢,想要給妻子意外的驚喜,結果臥室卻走出一個男人

我是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點擊上方『關註』,你就是我的人瞭。

01

雖然人和人不一樣,不同人的婚姻有不同的情況,但整體來說,每一段婚姻都應該有相應的準則和底線,而且這些準則和底線必須兩個人共同遵守。

想要實現兩個人共同遵守婚姻的準則,最有效的辦法,是兩個人提前就此事進行溝通。兩個人提前有瞭溝通和約定,剩下的就靠自覺和互相監督瞭,誰背棄約定就是誰犯錯,這沒什麼好爭論的。

婚姻隻是兩個人的事,如果兩個人之間的約定都無法遵守,隻能說犯錯的人太不自覺,太不重視自己的婚姻瞭。

比如“夫妻雙方在婚後跟異性之間的距離”這種問題,每一對夫妻都應該提前就此事進行溝通,不要想著說這是人人都會自覺遵守的事,該做的約定還是要做的。

有瞭約定之後,彼此應該跟異性保持怎樣的距離,什麼樣的異性可以走得近一些,隻要不背棄彼此的約定,就不算犯錯。但如果沒有約定,一旦一個人跟異性正常相處卻被對方認定為背叛,婚姻往往就會以悲劇收場。

02

下面這個男人和前妻之間就存在上面提到的那種問題,他們提前沒有就異性問題做過約定,以至於最後出現瞭信任危機,直接導致婚姻走向末路,我們一起來看一下怎麼回事:

『雖然有很多人替我前妻作證,雖然我現在知道她並沒有背叛婚姻,但我依然不後悔跟她離婚,因為她觸犯瞭我的底線,雖然沒有背叛婚姻,但她和其他異性走得太近,讓我心裡極不舒服,如果不離婚,我會一輩子活在別扭當中。

當時的事情發生在我們剛結婚的時候,我出差一周之後,別的同事都留在出差的城市玩,隻有我一個人著急回傢,想要給妻子意外的驚喜,結果到傢之後,卻發現臥室走出一個男人。

當時我以為傢裡進賊瞭,急忙嚴陣以待,結果發現我前妻隨即跟著出來瞭,看到我之後先是一愣,然後問我:“你怎麼現在回來瞭?怎麼沒提前打招呼?”

她不跟我解釋到底怎麼回事,而是怪我不打招呼回傢,氣得我脫口而出:“怎麼?我突然回來,壞瞭你的好事是嗎?是不是我現在應該滾出去?”

她聽瞭我的話之後翻臉瞭,這時候才介紹那個男人是她同事,說他們在傢裡談工作。

我不記得當時說瞭什麼,隻記得當時的感受,像是瘋瞭一樣,口不擇言說瞭很多難聽的話,因為我心裡認定她背叛瞭婚姻,認定她跟那個男人肯定不是一般的同事關系。

接下來的時間裡,我們一直在吵架,她找瞭很多人替她作證,以死相逼說自己並沒有背叛婚姻,不過我們最終還是離婚瞭,因為:

對我來說,就算她真的沒有背叛婚姻,她跟其他男人走得太近,也讓我無法接受。就算她和那個男人真的隻是同事,我也受不瞭她讓他進臥室,所以我們必須離婚。

雖然離婚對我來說是一種解脫,可是,離婚之後,一想到還要再婚,一想到之後的婚姻中還有可能出現類似的問題,我心裡就很不是滋味兒,突然有一種不敢結婚的感受,很鬧心。』

03

上面那個男人對下一段婚姻的擔憂,雖然是人之常情,但不得不說,他並沒有看到之前那段婚姻的根本問題所在。

從他和前妻之間的矛盾不難判斷,他們之間肯定就沒有就“異性距離”這個問題溝通過,更沒有約定過,所以在這個問題對他們來說是模糊的。

雖然說每個已婚人士都應該自覺跟異性保持距離,但什麼樣的距離才合適,不同人的理解不一樣,所以夫妻之間必須要溝通,溝通瞭才會有明確的結論。

有人可能會說,不管什麼樣的距離最合適,他的前妻讓別的男人進臥室都不對。這種事也不能絕對地這樣講,因為無憑無據,並不能因為這種事而斷定妻子背叛婚姻。

對於其他人來說,如果你的婚姻不想出現案例中那種冤假錯案,那你就應該規避那對夫妻犯的錯誤,不要把一切都交給雙方自覺,該明確約定的事一定要明確約定,約定好之後,你的婚姻就有瞭標準,用標準去衡量對與錯,再合適不過瞭。

另外,有關婚後跟異性相處的問題,本著對婚姻負責的原則:夫妻雙方有必要的情況下,應該介紹自己身邊的異性給自己的另一半認識,平時一起談工作或者幹其他事的時候,最好也能提前跟自己的另一半打個招呼或請示一下,這樣至少對方心裡有數,不然突然撞到你跟別人在一起,心裡肯定不會好受。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