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記錄最長隻保存5年,過瞭5年自然會消除,是真的嗎?

在以往,信用一詞的履約單純依靠個人的品德,隨著技術的發展,特別是互聯網的興起,對於信用,我們有瞭書面上的憑證,即央行的個人征信系統,目前國內所有的商業銀行以及主流非銀金融機構基本均加入央行的征信系統,我們在金融機構每一筆貸款情況,在個人征信報告上均會有體現。

個人信用記錄‍

個人貸款在什麼情況下會對我們的征信報告記錄產生影響呢?個人貸款的一般分為以下幾類狀態:按時還款、展期、借新還舊、欠息、逾期、墊款。

按時還款:按時還款肯定沒有任何問題,不用多說。

展期及借新還舊:展期指的是借款到期時無力償還貸款,與銀行協商直接延長還款期限;借新還舊與展期類似,它是貸款到期,無力償還,由銀行發放一筆新的貸款用於歸還舊的貸款;這兩者都是延長瞭用戶的還款期限,相對而言,對於個人征信的影響較小,隻要你在延長期內能按時還款,那麼影響不大。

欠息、逾期、墊款:欠息、逾期、墊款(墊款一般隻出現在對公業務中,如銀票墊款),這三者的影響相比前三類就嚴重多瞭,因為它們都會被納入“累六連三”的統計之中,那什麼是“累六連三”呢?累六連三指的是累計六次或者連續三次的不良記錄。現實中銀行在對借款人的信用審核一般要求為最近2年內不能出現累六次或連三的情況,這是一個基本的原則規定,一旦觸碰,不論金額大小,基本上都關閉瞭借貸的大門瞭。

五年消失

在2013年之前,我國的征信不良記錄是永久保存的,不存在所謂的5年剔除,2013年修訂後的《征信業管理條例》首次明確瞭:征信機構對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為5年;現實中不少人因此誤認為是產生不良征信記錄後,超過5年系統就會自動消除不良,比如今年2021年7月17日,你的貸款出現逾期並體現在征信報告上,5年後即2026年7月17日,這筆記錄就會自然消失,其實這個理解是錯的。

按照國傢頒佈的《征信業管理條例》 第16條規定:征信機構對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為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為5年,超過5年的應當予以刪除。

也就是說五年期限的前提是你這筆不良貸款已經結清瞭,比如你2021年7月17日貸款產生瞭逾期,2021年12月1日這筆逾期貸款全部歸還辦結,那麼從2021年12月1日起,往後推5年即2026年12月1日,你的個人征信報告上就看不到這筆不良信用記錄瞭。如果你的不良貸款沒有結清,那麼這筆不良信用記錄是會永遠存在你的個人征信報告上的。

說到這,順便說一點,網絡上各種所謂的幫忙清除不良信用記錄的都是騙子,征信系統的不良記錄修改權限僅在央行,而且央行對於修改是有嚴格權限的,商業銀行提交報告(加蓋公章)——央行基層人員審核——央行主管人員審批——系統管理人員修改,所以網絡上各類所謂的收費幫忙修改就是騙子。

總結

綜上所述,5年保留期是從還款之後才開始算,不要誤以為不良記錄5年後自動消失,因此欠的錢不必歸還。也不要認為還款後註銷卡片,不良記錄就會隨之消除,卡片註銷依然要等待5年。對個個人的信用情況,居民可以通過央行各級分支機構和征信中心個人信用信息服務網絡平臺查詢,每年可免費查詢2次本人信用報告(超過次數,每次收取25元)。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