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頻繁“立規矩”,車主反懟:非機動車道亂象多,為何不整改

我國的人口基數比較龐大,所以,在出行需求方面也有著巨大的需求,而出行如今基本上都依賴於交通工具,因此,我國有著世界上最齊全的交通工具種類,甚至在不少交通工具方面,我國還是生產、出口、保有量最大國。

如果說哪一種交通工具,我國在生產、出口、保有量做得最好,那就一定屬電動車,雖然電動車並不是發明於中國,但是它能被當今譽為“未來趨勢”的交通工具,離不開我國的助力,無論是兩輪電動車、三輪電動車、低速電動車、電動汽車,我國在生產、出口、保有量都是在世界排名上名列前茅。

而在進行細分,哪一款車型做得最好,那一定就是兩輪電動車,作為極具創新型的一款交通工具,電動車在我國有用超3億的保有量,而在全球其他國傢有超過一半的電動車都是“中國制造”,表現如此優異的交通工具,如今也近在廣大老百姓內心中,看作是“國民級”代步工具。

電動車頻繁“立規矩”,上牌、考駕照、戴頭盔、降速、限載等等“規矩”越來越多,讓騎車變得更難

電動車在我國真正的發展時間也隻有20餘年,而快速普及也隻有十幾年的時間,在這個期間,電動車基本上都屬於比較寬容對待的情況,隻要“能買就能用”,根本不需要在乎它有沒有資質,能不能上路的問題,不過,這種情況近2年被打破,電動車頻繁“立規矩”,被束上厚重的“枷鎖”,不在是想怎麼騎,就怎麼騎,一定程度上也是讓騎車變得更難,如果想要合法上路,至少要遵守以下“規矩”。

電動車上牌:作為一款自行車升級版的交通工具,在前期不需要上牌照,買瞭就能用,但是,現在無論是新國標電動車、電摩、超標電動車,隻要想要上路,都要進行上牌。

電動車考證、降速、限載:這是來源電動車新國標的內容,由於新國標對於電動車進行分類,把之前的非機動車劃分為“非機動車和機動車兩個大類”,才有瞭機動車電動車需要考證,非機動車需要降速到25公裡/小時以內,限制後座載12周歲等等限制。

電動車戴頭盔:這是來源於“一盔一帶”的規定,有瞭它之後,騎電動車不再是“輕裝上陣”,必須要佩戴好頭盔,沒有頭盔是無法進行上路行駛。

電動車“立規矩”讓車輛上路更安全、更有規矩,車主卻反懟:非機動車道亂象多,為何不在這裡下功夫整改?

電動車在近2年被頻繁“立規矩”,這些規矩多多少少都會影響到車主的行駛,即便是這些規矩的初衷都是為瞭車主好,讓上路變得更加安全,不過,其實也有不少車主卻不買賬,甚至有車主在網上直接反懟:非機動車道亂象多,為何不在這裡下功夫整改。

那麼,被“嗤之以鼻”存在亂象的非機動車道為什麼對電動車這麼重要,這主要因為,現在的非機動車道其實基本上就是電動車道,隨著自行車被淘汰出代步市場,道路上的非機動車道基本上全是電動車,而各行其道是保障交通秩序,降低交通事故的重要方式,所以,非機動車道存在亂象,就意味著給電動車的安全“埋下”瞭隱患,怪不得電動車主會容易氣憤。

非機動車道真的亂象多嗎?有哪些亂象存在,影響到瞭電動車的騎行,對於非機動車道亂象真的沒有進行解決嗎?

那麼,非機動車真的像部分車主所說,存在亂象嗎?相信不用我多說,很多電動車主都是深有體會,那麼,非機動車道有哪些亂象存在,會影響電動車的行駛,小行傢認為有4種常見情況,需要整改;

01機動車在非機動車道行駛,各行其道是基本原則,尤其是電動車,作為一款“弱勢車型”,它和機動車發生直接碰撞,將會成為“受傷害”的一方,但是,很多城市道路的非機動車道,卻有摩托車、三輪車、四輪車,甚至汽車這些屬於機動車類型的車輛,在非機動車道行駛,增加瞭和電動車發生事故的風險。

02汽車把非機動車道當成停車場,這是最為常見的一種情況,現在很多城市都出現停車位缺口現象,但是,汽車停車不夠用,並不是能把電動車唯一行駛的非機動車作為犧牲品的理由,無論在哪裡,都能看到不少汽車直接把非機動車道當作停車場,讓電動車“無路可走”,而一旦走機動車道,又屬於違規行為,真的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03非機動車道與人行道共同設置,我國電動車的數量越來越多,如今已經有3.7億的保有量,並且每年還以3000萬以上的數量在增加,如此龐大的用戶群體,理所當然應當有屬於自己的車道,但是,不少城市是直接把非機動車和人行道共同設置,這讓電動車、自行車、人共同在一條道路行駛,增加瞭發生事故的概率。

04車道過窄甚至直接取消非機動車道,作為一個“國民級”代步工具,不奢求有著汽車那樣4車道、6車道、甚至8車道,但是,有的非機動車道也太窄瞭,深圳之前就出現一塊磚非機動車道,讓人“哭笑不得”,甚至還有不少城市道路,為瞭擴寬機動車道,直接取消瞭非機動車道,這種情況也十分常見,影響電動車的行駛。

以上就是目前常見的非機動車道亂象問題,當然,如果說所有地方都沒有展開“非機動車道”的治理,這樣的說法其實是“有失偏頗”,無論是機動車走非機動車還是把它當作停車場,這種行為從法規上來說都是不允許的,隻是在執行上沒辦法及時處罰,很多機動車主有僥幸心理,而在非機動車道的設置上,目前也有深圳、北京等多地都出臺條例,要求新建設道路必須在兩側要有非機動車道,已有非機動車道不得被取締,已經取締的應恢復原樣。

而深圳更是推出具體的方法,首次采用非機動車和機動車道分界線的方式,用藍色來表示非機動車道,提示機動車禁止行駛,用來保障非機動車的“路權”,讓電動車“有路可走”。

結語:坦白說,電動車在“路權”方面是不如汽車,當然,這並不是一種“歧視”,而是汽車和電動車在通行占地面積上不在一個等級,電動車也不需要過多的車道,而且,大多數城市道路都是幾十年前,汽車、電動車都未普及的時候所設計,目前確實存在道路滿足不瞭所有車輛的情況存在,即便這是一個客觀事實,但是,小行傢也覺得,專傢們也應該在這上面多費點功夫,至少要把一些占用非機動車道的車輛給禁止,讓所有電動車都“有路可走”,這樣在立下禁止走機動車道等等規矩,才會更有說服力。

您所在的地方,非機動車道有被占的亂象嗎?歡迎大傢積極評論交流,關註電動車小行傢,每天分享電動車相關資訊和觀點。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