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於官方渠道上外國人來華在華的問題剖析

國傢移民管理局(NIA),主要協調擬定移民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出入境管理、口岸證件查驗和邊民往來管理,負責外國人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管理、難民管理、國籍管理,牽頭協調“三非”外國人治理和非法移民遣返,負責中國公民因私出入國(境)服務管理,承擔移民領域國際合作等。

為瞭方便人員交流,官方特意在網站上增設瞭一個“互動交流”的欄目,有需要的人員可以在網站上進行留言咨詢,官方也會根據留言內容盡可能回答。

外國人簽證問題

但是,官方也不是所有問題都會詳細回答,對於無法簡便回答的問題,官方會建議咨詢相關地區主管部門。所以今天,小編特地挑選瞭兩個官方沒有直接回答的問題,我們用自己的咨詢案件經驗加以解釋,答復雖不是官方,但也是有依有據。

一、關於居留許可的延期問題

問題一:老婆外籍人士,在河南老傢辦理的居留許可,孩子目前由父母和老婆照看,本人在上海工作居住;如果老婆、孩子來上海和我一起長期居住生活的話,居留許可證到期前,需要去老傢辦理還是可以在上海辦理?

外國人簽證問題

分析: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第十六條,外國人申請辦理外國人居留證件,應當提交本人護照或者其他國際旅行證件以及符合規定的照片和申請事由的相關材料,本人到居留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辦理相關手續,並留存指紋等人體生物識別信息。所以外籍人士入境後,首次申請居留許可的,是需要到對應親屬的戶籍所在地辦理居留證件。

2、根據上海市出入境關於辦理“團聚類居留證件(探親)”的指南,當中第二條辦事的手續的第六點“提交與申請人身份和事由相符的證明材料”,說到探望外省市居民,須提供被探望人的居民身份證、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所以外籍人士可以在上海申請居留許可,但如果探望的人員不屬於上海戶口的,被探望人員需出示有效的上海居住證明。

3、綜上所述,該問題中的內容情況,這位在上海工作生活的河南人士,如果他在上海有辦理瞭居住證,那麼他的老婆孩子可以在現有居留許可將要到期之前,可以到上海進行居留許可的延期換發。

二、關於外籍教師簽證入境問題

問題二:我女朋友是吉爾吉斯斯坦人,她是外教老師,他向四川省綿陽市某教育機構投遞簡歷並且通過面試,機構現在詢問她需要怎樣的工作邀請函才能辦理來華的工作簽證,她也不清楚,現在國傢政策是工作簽證可以來中國吧,她也已經打瞭中國疫苗,請問,有效的工作邀請函要去哪裡的行政部分找?才可以去當地大使館辦理工作簽證?

外國人簽證問題

分析:

1、根據《外籍教師聘任和管理辦法》第二章條件與程序中提到,擔任外國語言培訓教師的,應當具備學士以上學位並受過相應的語言教學專門訓練,取得相應的語言培訓資質且一般從事母語國母語教學。而我國的教育機構一般都是從事英語教育,所以非母語國母語教學的,是不能正常獲得工作簽證的。

2、根據中國駐吉爾吉斯斯坦大使館於2021年3月份發出的《關於對接種中國生產的新冠肺炎疫苗人員來華提供有關便利的通知》,為有序恢復中外人員往來,自2021年3月15日起,我館將對已接種中國生產新冠肺炎疫苗,並持疫苗接種證明材料的簽證申請人員提供以下便利:來華從事必要復工復產的人員及其傢屬,可按要求向我館遞交申請。即接種瞭中國疫苗的外國人,可以享受簽證便利,無需pu邀請函。

3、綜上所述,該問題中的內容情況,這個吉爾吉斯斯坦的外籍人士,因為已經接種瞭中國疫苗,所以正常情況下是可以免辦pu邀請函從而申請工作簽證入境中國的,但是她並不能到教育機構入職工作,因為她並非英語母語國國籍,所以要是她堅持要在教育機構工作,最終隻會無法辦理工作許可,導致不能申請簽證。且問題內容中並無提到外籍人士的學歷及是否具備教育從事資格,所以並不能確認她是否滿足申請工作許可的要求。長遠分析的話,如果這傢教育機構聘請瞭這個外國人,將會涉嫌違法聘請外國人,外國人也涉嫌非法就業,結果也是雙雙接受處罰。

三、關於目前外國人入境的政策

就目前而已,外國人入境依然是沒有放寬的,政策依然是收緊的,但現在處於夏季,鑒於疫情控制是理想的,所以不管是國內的PU邀請函申請,還是大使館的簽證申請,申請數量和簽發數量都是有序穩定的。

以下是關於外國人留境或入境的途徑方式匯總:

外國人簽證問題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