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歲大齡剩女,用2年湊合的婚姻證明:時間不止生情,更生厭
導讀:愛情如果不落到穿衣、吃飯、睡覺、數錢這些實實在在的生活中去,是不會長久的。真正的愛情,就是不緊張,就是可以在他面前無所顧忌地打嗝、放屁、挖耳朵、流鼻涕;真正愛你的人,就是那個你可以不洗臉、不梳頭、不化妝見到的那個人。
作者/池魚
有人說,婚姻應當以愛情為基礎,但與此同時,也有人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
面對兩種自相矛盾的觀點,周國平在書中曾給予這樣的論斷:解決這個矛盾可以有兩種相反的思路。有一些人認為,婚姻和愛情在本質上就是沖突的,因此必須為婚姻尋找別的基礎,例如習慣、利益、義務、撫育後代之類。與此不同,我仍想堅持婚姻以愛情為基礎的價值立場。
我也贊同這樣的觀點,好的婚姻離不開愛情。
可能有的人,會在這個時候提出反駁,說自己當初就是因為愛情走進婚姻,但最後還是輸得一敗塗地,隻圖感情的人,往往什麼都不會得到。
其實,這裡應該是這樣的關系:因為愛情走進婚姻,不一定幸福,但是沒有愛情走進婚姻的話,卻是絕對不會幸福。
首先,婚姻的幸福肯定與兩個人的經營有著莫大的關系。與此同時,彼此的互相妥協和忍讓必不可少。
婚姻,就是當你在完全瞭解一個人的優缺點,看到其背後藏著的所有的偽裝和懦弱後,依舊願意同眼前的人走下去。
周國平這樣說過:愛是一份伴隨著付出的關切,我們往往最愛我們傾註瞭最多心血的對象。
愛,是沒有理由的心疼和不設前提的寬容。
如果不愛一個人,是沒法做到這點的。
如果,沒有愛勉強走進婚姻的話,最容易發生哪些情況呢?我想用生活中一個真實的例子,給所有人提個醒。
首先,不愛一個人,就隻有權衡利弊。
林姐曾經是個大齡剩女,從大城市打拼回到小縣城的她,一回傢就面臨著父母的催婚。
此時的她,31歲,在父母看來,任何成就都不足以撫平她還沒結婚這件事帶來的影響。
她深受其擾,32歲的時候結婚。
新郎是別人介紹認識的,兩個人同齡。相同的是:他們都不喜歡對方,但都礙於父母的催促,想要盡快安定下來。
他們的這場婚姻,從一開始就是利弊權衡,兩個人都無意過多摻和,隻看到雙方父母坐在一起討價還價,好像談生意一樣,終於一番討論後,所有的都談攏瞭。
他們結婚瞭。
沒有愛情的兩個人,走進婚姻以後,他們也把這種最為基本的利弊權衡帶瞭進去。她一直不清楚老公一個月究竟能掙多少錢,對方不說實話,她也充滿防備,認為既然是兩個人的傢,憑什麼我一個人出錢?
商量之下,他們後來的開銷都是AA制,分得特別清楚。
說實話,她說自己和朋友出去吃飯,心甘情願主動搶著去結賬,但是在老公面前,她一毛錢的虧都不願意吃。
她的老公也是這樣的想法,有時隻有幾塊錢的帳,都要和她算清楚。
事實證明:兩個人在一起,如果一開始就互相防備,兩顆心的隻會在相處中,隔閡越來越大。
大到無法修補的時候,兩個人的婚姻也就走到盡頭。
其次,不愛一個人,就無法有包容之心。
你發現沒有,在一段親密關系裡,你越是愛一個人,越是容易原諒對方犯的錯,生完氣以後,能夠做到不再去計較。
相愛的人和不相愛的人,最大的區別是:彼此相愛的人,更容易原諒對方。
人,不惜而散;心,不真而涼。
兩個心裡壓根沒有彼此的人,談這些都是一種奢侈。林姐說,婚前的時候,自己也想著是不是可以慢慢在婚後培養感情,畢竟很多人的愛情,都是日久生情。
然而,最終她用兩年的時間證明:日久不止生情,更生厭。
他們就到瞭彼此相看兩厭的地步。
在她的眼中,認為老公毛病一大堆,不愛幹凈,喜歡說大話,沒有責任心,不管什麼事,都聽母親的話,絲毫沒有把她這個妻子放在眼中。
並且,所有的缺點還在與日俱增。她現在一看到對方,都不想和他說話,心中莫名升起一股煩躁。
相信她的老公,感受和她大相徑庭,不然的話,也不至於事事巴不得和她撇清關系。
其實,你回頭看看身邊的愛人,仔細想想也照樣能夠發現對方的不少毛病,但是因為你愛對方,所以你也能看到其閃光點,並且心甘情願去接受對方的不好。
而不愛的話,就隻剩嫌棄。
最後,不愛一個人,就不會愛對方的父母。
婚姻裡,有著愛屋及烏的關系。
我們自己的父母,有生養之恩,每個人都有孝順的本能。但是,後來的某一天,如果你走進婚姻,開始叫另外的人“爸媽”這個稱呼時,憑什麼心甘情願呢?
自然是因為你愛著自己的枕邊人,你也會投其所好,愛其所愛,這是一種很正常的心理。
由此,更加可以說明愛這件事的重要性。
如果,兩個不相愛的人在一起,面對彼此父母,不需要自己出錢出力的時候還好,要是真的面對需要自己的這種情況,心生埋怨甚至逃避的人絕對不在少數。
兩個相愛的人,你都不能要求絕對的感同身受,不愛的話,肯定更加不會替對方著想,而是隻有自己的利益。
林姐說,她母親有次摔傷腿住院,想讓她老公幫忙送次飯,她老公都不願意,後來她還是賭氣自己送的。
這也讓她下定決心:“以後他父母有事需要我的話,別指望我幫忙,不可能的事。”
婚姻,原本應該是兩個人的相扶相持,一起把日子過得更好,而不是在彼此充滿猜忌和懷疑的日子裡,漸漸都變成一個視而不見的冷血之人。
總結
真的,面對婚姻,不要聽別人說的“嫁給誰都一樣”,嫁給不同的人,真的可以有完全不同的生活。
如果你一直沒有遇到那個人,千萬不要出於對現實的妥協,將就的同一個壓根不愛的人結婚,這是對兩個人的不負責。
婚前的時候,你可以不那麼愛,但至少你不能明明心裡討厭對方,卻還是因為其客觀條件比較合適,以為婚後可以慢慢改變。
不會的,人壓根沒法避開自己的本能反應。
結婚這件事,還是慎重一些,雖不能眼高於頂,但也不能過分勉強,完全忽視自我內心最真實的想法。
如此,才能保證最為基本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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