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現場,婆婆臨時提瞭兩個過分要求,誰知兒媳打道回府不嫁瞭

我有酒和茶,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點上面『關註』,你就是我的人瞭。

人生在世,有兩件大事要做:一是做人,二是做事。這兩件事不是相互獨立的,往往是同時發生,做人是為瞭更好地做事,做事也是一步步完善做人

就拿做事來說,無外乎兩個標準:一是出於利益做事,二是出於性情做事,二者都是繞不開做人。

所謂出於利益做事,比如追求名利的人,雖然他們總是叫苦不迭,但利益是一種強制力量,他們之所以在叫苦不迭的同時依然奮鬥不止,是因為利益對他們來說比愉快與否更重要。生活中很多人整天想著辭職,喊著辭職,卻依然去上班,就是出於利益做事。

所謂出於性情做事,則是為瞭滿足心靈而做事,比如周國平所說的“愉快是他讀書的基本標準”,就是出於性情做事。除瞭讀書以外,他認為諸如寫作,藝術創作,藝術欣賞,交友,戀愛,行善等一切精神活動,皆是出於性情做事:“如果做這些事的時候感覺不愉快,我們就必須懷疑是利益的強制使它們變成瞭功利行為。”

雖然他的話有道理,但是生活中有些事是上面兩種情況的混合,不同的人側重的點有區別。就拿婚姻來說,就是利益和性情的結合,因為其中必然牽扯到利益交換,即便是建立在愛情基礎上的婚姻,也不會純粹到隻有性情參與

換言之,想要開始一段適合自己的婚姻,需要明確自己對哪方面看得更重,同時要衡量你和對方所看重的東西是否一致:如果對方看重利益,你看重性情,或者反過來,抑或是其中一種東西缺席,則稱不上合適。

就像朋友可可對之前那段“半成品婚姻”的吐槽:“相比身邊其他姐妹,我覺得我對婚姻提的要求已經夠低瞭,誰知婆婆居然還不知足,竟然在婚禮現場臨時提瞭兩個過分要求,一個是讓我婚後把所有存款上繳,另一個是讓我當著眾人的面許諾不許他兒子給我父母養老,這擺明瞭是欺負人,她讓我不開心,我當然不會讓她好過,我打道回府決定不嫁已經算是對她很客氣瞭!

如果沒有婆婆的摻和,她說那段婚姻本可以順利開始,因為她和男方各方面相對都很合拍,有一致的利益,也有共同的性情。但就像周國平說的“愉快標準”一樣,婆婆的幹涉讓她感受不到愉快瞭,讓她想到婚後的生活會充滿矛盾瞭,所以她才果斷選擇放棄。

我們從她的這段感情經歷中,不難總結出以下兩個註意事項,每個人在對待婚姻時都有必要註意,我們分別來講解一下。

感情受挫帶來的痛苦,要適可而止。

《盜墓筆記》中經常提到“終極”二字,但是卻從來沒有明說終極是什麼。從哲學意義上來講,終極既是終點又是起點,比如人終有一死,死後歸於何處;以及人從哪裡來,追根溯源到最深處的那個點,就是終極。

用終極的眼光看待人世間的紛爭,都會顯得很渺小,微不足道。我們每個人都具備這種眼光,但不是每個人都懂得去用。試想一下,人終有一死,活著的時候本就沒多少年,你所遭遇的紛爭就會顯得微不足道。或者我們可以試想一下自己飄離地球,飄離太陽系,置身銀河系甚至更高一級的位置,人都不算什麼,更何況是人與人之間的紛爭。

所以,不管我們遭遇瞭不開心的事,或者遇到瞭不義之人,沒必要因為這種人和事讓自己一直痛苦。剛開始的時候痛苦很正常,但是要適可而止,否則一件事或一個人煩擾你幾十年,你這一生的意義會大打折扣

就拿感情之事來說,不是成功就是失敗,雖然我們都想成功,但這種事誰說得好呢,稍有疏忽就會失敗,不管是遇人不淑還是其他原因,既然失敗已成定局,我們適當痛哭一下就好瞭,沒必要一直讓自己痛苦,畢竟痛苦換不來幸福。

尤其是因為遇人不淑而感情失敗的時候,更應該做好心理建設,周國平給的建議是:“世上有不義之人,這是你無法改變的事實。不義之人一定會做不義之事,這種人和事隻是碰巧被你碰到瞭而已。這樣想就可以超越個人恩怨的低水平,把你的遭遇當作借以認識人性和社會的材料。

能讓自己具備這樣的覺悟和境界,你就不會再因為感情受挫而浪費時間,而是會總結經驗並吸取教訓,明確以後該怎麼做,這樣才會有意義。

學會靜而不爭,才不會走進死胡同。

對所有人來說都一樣,如果你太想要一樣東西,就會把它放大,甚至大到成瞭整個世界,占據瞭你的全部心思

這種心態不管是針對好事還是壞事,最終對我們都沒好處,因為我們會“一葉障目不見泰山”,會偏激,會片面,會讓別人不舒服,最終會讓自己不舒服。

比如,你愛一個人愛得死去活來,如果對方不愛你,你會痛苦;如果對方愛你,即便他也愛得死去活來,但你依然會認為你愛他更多,從而就會有不平衡的心理,漸漸引發出矛盾,會讓你痛苦。

恨也是一樣,如果你肆意放大對一個人的怨恨,占據瞭全部的心思,留給你的就隻有痛苦,你怨恨的人不可能因為你的怨恨而跪地求饒回頭哄你開心

包括前文中提到的可可的婆婆,她是因為過於放大瞭貪念,過於自私,過於爭取利益,所以才會不分場合亂提要求。就算可可不放棄婚姻,她們也會一直鬧矛盾,她不可能得到晚輩的善待;而可可放棄瞭婚姻,對她來說更是萬事皆休,她的算計落空以後,留給她的同樣是痛苦,而且不可能得到善待。

周國平給這種人的建議是:“不管你執著追求的東西是否如願以償,都要及時從中跳出來,如實看清它在整個世界中的真實位置,意即它在無限時空中的微不足道。這樣,你得到瞭不會忘乎所以,沒有得到也不會痛不欲生。

如果可可的婆婆有這樣的覺悟,她不難認識到自己的要求很無理,與其盲目爭取利益,不如不爭,不爭反而會被晚輩善待,爭瞭反倒對自己沒好處。

相較於年輕人而言,人到晚年更應該學會“靜而不爭”,隻有這樣才能不對晚輩胡亂提要求,才會被晚輩善待。這並不是說子女不孝也要不爭,子女不孝你當然可以要求他們盡孝,但除此之外的無理要求不該提,靜而不爭的意思也正是如此,不是真的不爭,而不是不胡亂爭奪,因為提過分要求的人會被人一致認為不懂事,沒有人會善待不懂事的人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