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被罰兩次,罰金高達400萬!廣發銀行信用卡中心怎麼瞭?

銀行給信用卡提額是看重商戶名,還是看重MCC碼?

7月17日消息,據銀保監會官網披露,廣東銀保監局公佈瞭一則對廣發銀行信用卡中心的行政處罰信息,該行的主要負責人是林德明,罰款金額高達180萬

首卡自助發卡,被罰180萬

處罰信息顯示,廣發銀行信用卡中心未向持卡人披露信用卡總授信額度信息、未審慎設定信用卡預借現金業務授信額度、以全程自助發卡方式辦理客戶首張信用卡、未有效履行信用卡客戶身份識別義務。
此舉違反瞭《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五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第五十條,《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指引》第九條,《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切實保護信用卡持卡人合法權益的通知》第一點,《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加強信用卡預借現金業務風險管理的通知》第二條,《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公安部國傢工商總局關於加強銀行卡安全管理預防和打擊銀行卡犯罪的通知》第一點,《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三款、第四十六條第五項對此,廣東銀保監局對廣發銀行信用卡中心做出罰款180萬元處罰決定。

業務多項違規,一天被罰兩次
事實上,廣發銀行被銀保監會行政處罰的過於頻繁
同日,廣東銀保監局對廣發銀行在信用卡方面的另一業務也做出瞭行政處罰,且罰款高達220萬元!

根據該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廣發銀行因貸款分類、從業人員處罰信息報送、信用卡“財智金”業務貸後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罰款220萬元

廣東銀保監局作出上述行政處罰的依據是:《貸款風險分類指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處罰信息管理辦法》第九條;《關於進一步防范銀行業金融機構與證券公司業務往來相關風險的通知》第三點、第四點、第五點;《中國銀監會關於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二條;《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加強信用卡預借現金業務風險管理的通知》第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三款、第四十六條第五項相關規定。

據廣發銀行官方網站介紹,財智金(即現金分期)是廣發銀行信用卡中心為優質持卡人提供的一種透支轉賬分期還款的信用卡服務,款項僅可用於日常個人消費,以滿足用戶的資金需求。

用戶在申請財智金時,可選擇按“自然日”隨借隨還或按“賬單月”分期還款;審批通過後,款項將劃轉至用戶指定的同名國內儲蓄賬戶。

2020年上半年,信貸違規仍然是銀行被罰的最重要的原因,罰單中301張涉及貸款問題,占比達57%。而據不完全統計,僅2019年以來,廣發銀行及其分支行就18次被罰,累計罰款金額1185萬元
對於銀行來說,罰款金額與罰單次數或許無關痛癢,對每一位客戶的嚴格負責才是最值得探索與追求的信仰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