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職去賓館送外賣,偶然遇到聲稱回娘傢的妻子,丈夫結束三年婚姻

01

情人眼裡出西施,當一個人愛你時,他會覺得你什麼都是好的,哪怕你明明做錯瞭事,他也能找出替你辯解和開脫的理由。而當一個人不愛你時,你無論做什麼,在他眼裡都是錯的,你就連呼吸都是錯的。

結婚一定要以愛情為基礎,如果沒有愛情,千萬不要結婚,結瞭婚也不會幸福的。既然要結婚,就不得不要考慮物質條件。居傢過日子,必須要面對柴米油鹽的,沒有物質基礎,婚姻就沒法繼續下去。

在一段婚姻裡,夫妻要共同努力,沒有錢,就要一起去努力打拼。天道酬勤,夫妻一條心,其利斷金,兩個人足夠努力的話,日子一定會越過越好的。

一個女人“在東傢吃飯,在西傢睡覺”這種事,在現實中絕對是行不通的。有時候魚和熊掌不可兼得,你既然選擇瞭在東傢吃飯,夜裡就安安分分睡在東傢;你既然選擇瞭在西傢睡覺,那就老老實實在西傢吃飯。

02

林良和老婆是相親認識的,認識瞭三個月就結婚瞭,是妻子向他求婚的。那時在林良的眼裡,妻子就像天使一樣,他看妻子什麼都是好的,真的是情人眼裡出西施。

林良傢的條件雖算不上大富大貴,但小日子也挺不錯的。父母住在鄉下,他結婚時的婚房是父母全款買的,他自己買瞭一輛車,傢裡有房有車。

妻子的娘傢在外地,傢裡條件不好,她父母希望她嫁一個經濟條件好的婆傢,就可以少吃苦。妻子嫁給林良,她父母是很滿意的,覺得女兒終於找到瞭一個好婆傢。

林良和妻子結婚後,自然是想要孩子的,但妻子總是尋找各種理由推脫著。妻子說想要生孩子,總得要有存款。林良手頭裡有五萬塊存款,可在妻子看來,五萬能算什麼存款,五十萬還差不多。

03

林良覺得妻子說得也有道理,既然想要孩子,就得要多存一些錢的。孩子一出生,什麼都要花錢,吃的、拉的、睡的,哪一樣不要錢啊?而且到時妻子要帶孩子,沒法工作,就沒有收入瞭。

這麼一想後,林良就更加努力工作瞭,可他拿的是死工資,再怎麼努力也還是那些工資。後來,他決定去送外賣,但怕妻子笑話他,就先沒說,心想等掙到一筆錢後再跟妻子說。

有一天,妻子說她母親身體不好,她得要回一趟娘傢,可能要一個星期再回來。林良當然沒意見瞭,他還給妻子買瞭很多送給嶽父母的東西,妻子大老遠地回一趟娘傢,可不能丟瞭面子。

隔天,林良下班後去一傢賓館裡送外賣,當他敲開門時,他愣住瞭!妻子穿著睡衣,開門來拿快餐,裡面床上躺著一個上身赤裸的男人,那一刻林良的血直往腦門上沖,妻子也愣住瞭!

04

原來妻子在和林良相親前,有一個戀愛瞭兩年的男友,就是躺在床上的那個男人。因為男友傢裡條件差,他父母都有病,妻子的父母就堅決不同意這門親事。妻子聽父母的話,嫁給瞭林良,但私下裡還是和前男友交往著。

林良突然明白,其實並不是因為自己沒有存款,妻子才不願意生孩子的。而是妻子根本不愛他,是在利用著他,實際妻子愛的還是他的前男友。

林良是很愛妻子的,可妻子這樣對他,他傷心不已。後來,妻子說隻要林良願意,她還是願意跟林良在一起的。但林良拒絕瞭,他毅然地結束瞭三年的婚姻,他不能跟一個不愛自己的生活在一起。

林良以為自己和妻子離婚後,妻子肯定就嫁給前男友瞭,可事實上妻子和前男友並沒有結婚。

後來,林良從當初給他和妻子做介紹的朋友那裡瞭解到,是前男友嫌棄妻子結過婚。他說妻子跟林良在一起時可以婚內出軌,那跟他結婚後同樣也可以婚內出軌,妻子又憤怒又失望,最後回瞭老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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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明明有自己喜歡的人,卻嫁給瞭林良,這實在是坑人。既然嫁給瞭林良,林良又那麼愛她,她就應該好好過日子,婚姻畢竟不是兒戲。可她卻跟前男友繼續交往著,做著地下情人,給林良戴綠帽子。

林良當然要跟妻子離婚瞭,雖然林良很愛妻子,但不能因為愛情而放棄做人的原則。再說,像妻子這樣的人品,真不值得林良愛。

妻子既然很愛前男友,那就應該沖破重重阻力,堅決和前男友在一起。可她卻聽父母的話,嫁給瞭對她前一段戀情一無所知的林良,妻子是想要林良的物質,前男友的愛情。她想在林良傢吃飯,在前男友傢睡覺,可惜沒這麼好的事。

其實,妻子也是個傻女人,她舍不得放棄前男友,可最後前男友卻拋棄瞭她。女人遇到一個真心愛自己的男人不容易,妻子遇到瞭林良,可她最終還是錯過瞭。

林良和妻子離婚,這是明智之舉,有些女人吃著碗,看著鍋裡,心裡永遠不會安分的。婚姻要想幸福,夫妻雙方都必須要忠誠於,這是最基本的條件。

【圖片來自網絡】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