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責肇事致人死亡,明明三者險買100萬,為何汽車保險僅賠40萬?

購物是當代人享受生活的方式之一,和以往不同的是,不少人將動輒都得上十萬的汽車也列入清單,這才從側面反應出現在有錢人確實是越來越多。但汽車畢竟不是一件快銷產品,它通常都會陪伴車主幾十年,而在這個使用期限內,光是養車就是很大一筆開銷。

現實生活中買得起車的人有很多,但一想到後續養車需要花費的費用,不少人就選擇瞭放棄購車念頭。不過汽車確實能夠給生活帶來很多便利,所以市面上的汽車保有量仍在以肉眼可見的速度增長,而隨著上道汽車的增多,交通擁堵便成為瞭常態,其餘一系列交通事故也是時有發生。

未雨綢繆可以在意外來臨後有效降低損失,於是很多人在購車時都會附帶買上保險,其中的交強險是國傢硬性要求,而在商業保險裡面三者險則最受歡迎。如果車主不小心遭遇交通意外,交強險和三者險都會按一定比例進行賠付,但早前有一個網友卻在網上分享瞭自己的經歷,他全責肇事致人死亡,明明三者險買瞭100萬,最後汽車保險卻隻答應賠償40萬,這是為什麼呢?

理論上講,交強險在司機全責的前提下,最高可以得到20萬的賠付,而如果是同時購買瞭100萬的三者險,在出現事故後保險公司最多會賠付120萬。但不少人卻陷入瞭一個誤區,保險公司的賠付受到很多客觀因素的影響,它並非隻要車主致人死亡就會支付最大的額度。

保險公司的賠付嚴格按照國傢標準走,它會以當地的平均收入和勞動力作為參考標準,簡言之年齡小和平均收入高的地方賠付就會多一點,反之則會少一點。所以汽車保險隻賠40萬,則證明這個金額是國傢標準算下來的結果,而保險公司就隻會承擔這一部分,剩下得到對方親屬諒解的事宜就得由車主自己完成。

如果是實際賠付的金額超過瞭三者險的最高額度,多出來的錢就需要車主自掏腰包。當然瞭,無論保險公司賠償多少錢,隻要對方傢屬不願意在諒解書上簽字,車主還是免不瞭牢獄之災,隻不過在時間長短上有差異。總之三者險絕對有購買的必要,但想要指望靠著三者險的賠償來息事寧人顯然不太現實,因為有的親屬就會漫天要價。

不過畢竟是人命關天的事,車主唯一能減小損失的辦法就是想辦法用金錢解決,如果在車主可承受范圍內還無法解決,那就隻有打官司瞭。但我們隻要在駕車時養成安全駕駛習慣,其實就能有效規避掉這些麻煩事。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