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王室仍然在控制著美利堅合眾國,這裡分析瞭8個原因

在我進一步討論美利堅合眾國仍處於英國控制之下之前,我事先聲明,下列看法主要存在於陰謀論中,因此許多人都認為這是無稽之談。

17世紀成立的一個名為弗吉尼亞的公司組織,是核心點。

以下圍繞8個點來充分討論為什麼英國還在控制美國。

1604年在倫敦格林威治舉行的“秘密”會議

詹姆斯一世

要開始討論這個觀點,最好先從弗吉尼亞公司談起。準確地說,1604年在英國倫敦的格林威治舉行瞭一次會議,會議議程上討論的就是我們今天稱為美利堅合眾國這個新世界的潛在機會,更準確的意思就是北美這塊土地將如何造福英國的眾多“精英”。

當時的歐洲有許多秘密組織,這些組織本質上是共濟會的前身。

據說,參加這次秘密會議的人當中,最具影響力的人物就是國王詹姆斯一世。

國王詹姆斯一世在弗吉尼亞公司占的份額最大,這次的投資將使國王詹姆斯一世的影響力大大增加。當他們在北美這塊新大陸攫取土地開發原材料時,王室的整體財富和影響力也會隨之增加。

然後,這一組人將前往新世界的希望之地分別執行兩項任務。

其中一艘於1607年抵達現在的詹姆斯敦(在弗吉尼亞州東南部),這裡以國王詹姆斯一世的名字命名。

另一艘於1620年抵達科德角(美國麻薩諸塞州南部巴恩斯特佈爾縣的鉤狀半島)。

王室是什麼?

倫敦金融城的大門

當大多數人想到王室時,他們很可能會想到與英國王室的聯系。然而,在本篇文章描述的事例中,它其實是指位於倫敦金融城的大門,也就是神殿酒吧大門。

許多立法者和銀行傢在這裡開展業務。事實上,陰謀論者聲稱,這裡是運作的中心場所。

在17世紀早期,“王室”最關心的問題之一是西班牙殖民所帶來的迅速增長的影響力。

例如,南美洲的許多領土已經在西班牙的控制之下,西班牙語的傳播也越來越廣泛。也許當時英國的精英最關心的是天主教的傳播。所以決定先他們一步到達北美地區,以免他們挑戰“王室”的影響力以及殖民後可能獲得的利潤。

倫敦金融城-法律本身?

倫敦金融城

和我等會要講到的哥倫比亞特區一樣,倫敦金融城本身就是一種法律。

兩千年前,羅馬人入侵英國,在泰晤士河北岸砍伐森林,建起瞭一個定居點。羅馬人將這個城命名為“倫敦”。一千年後,征服者威廉統治瞭英格蘭,唯獨沒有攻下“倫敦”城。最後雙方達成妥協,倫敦市民承認威廉為英國的國王,威廉承認倫敦市民的自由,並授予倫敦城一定程度的自治權。自1067年以來,這裡一直扮演著自己主權國傢的角色。到今天仍然完全存在。

美國銀行系統的核心所在的哥倫比亞特區也是如此,那裡就是眾所周知的美聯儲,它也根據自己的法律運作,就像倫敦金融城一樣,是一個獨立於國傢的地方實體。

再回頭看美國早年的曲折經歷就會變得非常有趣。

例如,不僅有很大一部分的美國總統是共濟會會員,還有很多人是國王的律師。他們出現在即將到來的美國隻有一個原因,那就是確保美國的所有與土地、材料和稅收有關的決定都對他們有利。

1871年法案,整個陰謀的核心

“美國”隻是一門生意

弗吉尼亞公司和英國控制美國最有趣的部分就是圍繞1871年的法案展開的。

根據這些說法,1871年法案的真正目的是創建兩個獨立的實體。

一個是國傢(美利堅合眾國),另一個是公司(美國)。

該公司的總部設在哥倫比亞特區,哥倫比亞特區有自己的法律和自己的政府,不同於美國的聯邦政府。

歷史顯示,弗吉尼亞公司在獨立戰爭後失去瞭哥倫比亞特區的控制。

這將打破英國的統治,並迫使該集團破產,然而,根據1871年的法案,銀行傢和私人公司可以在哥倫比亞特區以外經營。因為美國被迫從外匯儲備借錢,這和今天的美國一樣,最終他們將從美國政府的債務中獲利。

隨著時間的推移,一些人開始質疑這種設置。許多研究人員甚至質疑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是否不過是更名後的弗吉尼亞公司。

如果是這樣的話,至今仍欠美聯儲大量的金融債務的美利堅合眾國基本上仍在英國的控制之下。

海商法主張

也許與弗吉尼亞公司有關的最離奇的索賠之一就是美國海商法的索賠。

美國法院系統是根據普通法運作的,然而,由於哥倫比亞特區是(私人)聯邦政府的所在地,所以它是根據海商法運作的,有時被稱為海軍法,本質上就是海洋法。

如果你贊同這些理論,聯邦案件中的法院系統也在海商法下運作,並最終在美國法律體系之外的法律下運作。

與古代血統和秘密組織的聯系

有這麼幾個說法,統治精英血統可以追溯到古代。

比如美國的開國元勛與英國王室之間的關系,最重要的是這些關系也貫穿於歐洲的其它王室和精英傢庭。

再遠一點,這些相同的血統可以追溯到古代,包括古羅馬和埃及等帝國,再回到蘇美爾地區。還有一點值得註意的是,超過40位美國總統都與這些血統有關。

那麼,精英階層統治控制全球資源的想法從何而來就一目瞭然瞭。如果這是真的,那麼這傢弗吉尼亞公司隻是這龐大組織的一小部分而已。

名字中耐人尋味的線索

維納斯·哥倫巴

與秘密社團和血統有關的這些說法有更耐人尋味的線索。

一些研究人員聲稱,它們隱藏在每個人都能清楚看到的地方。

我們再一次將目光轉向哥倫比亞特區及其巴比倫發源地。

例如,巴比倫最重要的神之一是塞米拉米斯王後。她也被稱為維納斯·哥倫巴。

不需要太多的研究,就能在“Columba”和“Columbia”這兩個詞中看到相近的地方。

也許哥倫比亞特區(District of Columbia)實際上就是(District of Columba)?

這將基本上意味著它是維納斯·哥倫巴的地區。

當然這都是贊同陰謀論者發現的線索,大多數人並不會接受這樣的觀點。

喬治·佈什的話

佈什說過“如果美國人民知道我們做瞭什麼,他們會把我們綁在燈柱上”。

他指的是我們在這裡討論的那些說法嗎?畢竟,上面的說法可以用在20世紀的許多這樣的事件上。比如,從石油醜聞到肯尼迪之死,再到裡根時代的諸多醜聞。老佈什聲稱,如果人們知道真相,他們就會被吊在燈柱上,這就是他的意思嗎?這確實是值得思考的東西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