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收到瞭這條短信,請務必高度重視!否則罰款一萬滯納金!
這幾天有些朋友,收到瞭這樣一條短信
如果您收到瞭這條短信,請務必高度重視!這是稅務部門對還未辦理年度匯算的納稅人進行的提示提醒。
請您在6月30日前,依法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避免影響您的個人權益和信用。
01未按規定辦理年度匯算後果怎樣?
(一)如果您屬於需要退稅的情形,是否辦理個稅年度匯算申請退稅是您的權利,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二)如果您需要補稅(符合規定的免予匯算情形除外),未依法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的,可能面臨稅務行政處罰,並記入個人納稅信用檔案。
1、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
根據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並追繳稅款、加征滯納金。
警報拉響:
(1)總以為個稅年度匯算申報時間長達四個月,卻忽略瞭截止期限已悄悄來臨而忘記申報。醒醒瞭,抓緊申報!
(2)進入個稅APP,發現已有“預填數據”,自以為就不用申報瞭。其實,預填申報數據隻是稅務機關提供的一項服務,並不能代替您的申報義務。您仍然需要根據自身情況對預填數據進行確認、補充完善,最終自己完成個稅年度匯算申報。
(3)錯誤地以為自己符合規定的免予匯算補稅的情形: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或年度匯算補稅不超過400元;而忽視瞭必須具備在20年度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這個前提條件,若不滿足這個前提條件,您仍然需要依法辦理個稅年度匯算申報。
(4)自以為已完成個稅年度匯算申報,其實離最終完成申報還差一個“動作”。您可以通過個稅APP首頁——我要查詢——申報查詢,查看已申報記錄,此處有“未完成”、“已完成”、“已作廢”三個菜單,均可點開查看申報記錄詳情。如申報記錄詳情顯示綠色的“已完成”標簽,說明您已完成申報;如申報記錄詳情顯示紅色的“未完成”標簽,則說明您存在未申請退稅或未補稅的情形。在未完成狀態下,如您對已申報結果無疑問且存在退稅的,請點擊“申請退稅”,如您需要補稅,也請及時完成補稅,這樣才算100%完成個稅年度匯算申報哦!
友情提醒:
倘若您綁定的銀行卡不符合相關要求,完成申報並申請退稅後又未及時關註退稅進度情況,會造成退稅不成功。這時,您需要更換銀行卡,重新申請退稅。
2、不如實申報導致不繳或少繳稅款
根據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條規定,如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警報拉響:
(1)擅自刪除“預填報方式”下工資薪金收入的明細記錄,或進行虛假申訴,少報收入導致少繳稅款。
(2)僅申報工資薪金所得,而擁有的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隱匿不報導致少繳稅款。
(3)取得綜合所得項目收入,支付單位未預扣預繳申報,個人也不自行追加填報收入,導致少繳稅款。
(4)錯誤修改預填的“三險一金”或“年金”等其他扣除,編造專項附加扣除、減免稅項目,虛假增加扣除導致少繳稅款。
(5)虛增已繳稅額、免稅收入,虛假增加扣除導致少繳稅款。
02如何辦理申報作廢、更正申報?
申報完成後,如果發現申報有誤,您可以通過個稅APP自行完成更正申報與作廢申報。
路徑:登陸個稅APP,點擊最下方【辦稅】-【更正申報與作廢申報】-選擇已完成的申報記錄即可進行更正或作廢。
6月30日!6月30日!!——個稅年度匯算截止日期。接下來的畫風又將如何變化呢?“一條路,落葉無跡,走過你自己……”如果您未能在6月30日之前履行稅法賦予您的義務,您等來的隻能是:“責令”“限期”“補稅”“滯納金”“罰款”以及不誠信的納稅記錄。
讓每一個申報數字都精準呈現責任的價值,是您正確的選擇。依法誠信納稅,將會在您的《納稅檔案》中留下“誠信納稅好公民”的記錄——無疑,這是屬於您的榮光、您的“無價財富”。
稅務催,單位也再發通知催催吧。
關於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有關事項的溫馨提示
各位同事(含聘用的人員):
根據新個人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6月30日。
一、風險提示
若您尚未辦理匯算,建議您抓緊申報,及時獲得退稅,充分享受改革紅利,如果需要補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相關規定,逾期辦理(豁免情況除外)將產生個人承擔的滯納金、罰款,並可能影響個人信用記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個人的刑事責任。
二、不需要辦理匯算清繳情形
如果您是居民個人,且 2020年度取得綜合所得時您的扣繳義務人已依法預扣預繳瞭個人所得稅,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不辦理年度匯算:
(1)2020年度取得的綜合所得年收入合計不超過 12 萬元的;
(2)2020年度應補繳稅額不超過 400 元的;
(3)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的;
(4)不申請退稅的。
三、需要辦理匯算情形
如果您是居民個人,且2020年度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或者2020年度已預繳稅額大於年度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請各位同事還未申報的納稅人抓緊時間動動手指申報吧!
***有限責任公司人力資源部/財務處
2021年6月
03一圖看懂!個稅年度匯算誠信報、輕松辦
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開始啦,隻需三步,,手機APP辦理匯算,SO EASY!
一、系統準備
手機下載“個人所得稅”App
(二)登陸
1.賬號密碼登錄:打開個人所得稅APP後顯示首頁頁面,點擊【個人中心】—【登錄/註冊】,可憑註冊的手機號碼或證件號碼作為賬號進行登錄。
2.指紋登錄:若您的手機支持指紋登錄,則登錄後可在【個人中心】—【安全中心】開啟指紋登錄的開關,首次開啟需要驗證指紋。
3.掃臉登錄:若您的手機支持掃臉登錄,則登錄後可在【個人中心】—【安全中心】開啟掃臉登錄的開關,首次開啟需要驗證人臉信息。
二、匯算準備
(一)綁定銀行卡
您可通過點擊【個人中心】-【銀行卡】,點擊【添加】功能進行銀行卡的綁定,且必須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開戶的銀行卡;後續可以使用綁定的銀行卡來完成稅款的繳稅與退稅。
★提醒:為瞭避免退稅不成功,建議您選擇Ⅰ類銀行卡。
您可以通過電話銀行、網上銀行或到銀行網點查詢您的銀行卡是否屬於Ⅰ類卡。
(二)查詢和完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如果您2020年度存在符合條件但未及時填報的專項附加扣除,點擊首頁【專項附加扣除填報】,選擇扣除年度【2020】年。
根據您個人實際情況填寫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六項專項附加扣除。
如果您2020年度已填報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有誤,可在首頁【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查詢】界面,選擇扣除年度【2020】年,進行查詢、修改、作廢。
(三)收入納稅明細查詢
點擊首頁【收入納稅明細查詢】,選擇納稅記錄年度及所得類型,點擊【查詢】可查看收入及申報稅額。
對於收入信息有異議可點擊右上方【批量申訴】進行申訴。
三、申報操作
個稅年度自行申報有兩種方式:
(一)簡易申報(系統會自動判斷)
簡易申報指在上年度內取得的收入額未超過6萬元且已預繳稅款,可通過簡易申報申請退稅。
第一步:登錄成功後,點擊首頁“常用業務”下的【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或者首頁【我要辦稅】(或【辦稅】)-“稅費申報”【綜合所得年度匯算】,如果您收入額未超過6萬元且已預繳稅款,則自動進入簡易申報流程,並提示“簡易申報須知”,閱讀後點擊“我已閱讀並知曉”。
第二步:確認信息、提交申報進入簡易申報界面,對界面顯示的個人基礎信息、匯繳地、已繳稅額進行查看、確認。
納稅人對相關信息確認無誤後,點擊【下一步】。
申報頁面項目說明:
(1)匯繳地:選擇或確認 “任職受雇單位”, 無任職受雇單位的,選戶籍地或經常居住地,系統將自動帶出主管稅務機關;
(2)已繳稅額:為上年度預扣預繳申報和自行申報時,已繳納的稅額合計,由系統帶出,不可修改。您也可以 “查看收入明細數據”,如果對收入信息有異議,支持對收入明細進行“申訴、刪除”,申訴或刪除後,此收入的已繳稅額將不計入已繳稅額合計中。
第三步:確認相關無誤後,點擊【下一步】,進入申請退稅。選擇【申請退稅】後,需選擇退稅銀行卡(如已在本系統添加過銀行卡,系統將自動帶出已填銀行卡信息),添加確認銀行卡信息。選定銀行卡後提交退稅申請,可以看到退稅申請進度(如您不申請退稅的,可以點放棄退稅)。
(二)標準申報
適用於居民個人納稅年度內僅從中國境內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稅法規定進行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
註意:
1.適用“簡易申報”模式的個人可以切換成“標準申報”模式,反之不可以。
2. 納稅人取得境外所得的,可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申報境外所得並上傳境外所得納稅憑證。
3.標準申報提供預填報服務。系統自動歸集瞭您 2020 年度收入納稅數據並直接預填至相應申報欄次,包括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第一步:登錄成功後,點擊首頁“常用業務”下的【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或者首頁【我要辦稅】(【辦稅】)-“稅費申報”【綜合所得年度匯算】,填報方式有【使用已申報數據填寫】和【自行填寫】兩種選擇。
為方便您申報,推薦選擇【我需要申報表預填服務】。
點擊“我已閱讀並知曉”,開始年度匯算申報。
第二步:確認信息、提交申報
(1)對界面顯示的個人基礎信息、匯繳地、已繳稅額進行查看、確認。
(2)確認預填的收入和扣除信息無誤,可直接點擊【下一步】。數據系統將自動計算您本年度綜合所得應補(退)稅額。確認結果後,點擊【提交申報】即可。
第三步:退稅或補稅
(1)退稅:選擇【申請退稅】後,需選擇退稅銀行卡(如已在本系統添加過銀行卡,系統將自動帶出已填銀行卡信息),添加確認銀行卡信息。選定銀行卡後提交退稅申請,可以看到退稅申請進度(如您不申請退稅的,可以點放棄退稅)。
(2)補稅(滿足豁免條件):
豁免條件:如果您2020年度取得綜合所得時已依法預繳瞭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免予辦理年度匯算:
1.2020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合計不超過12萬元;
2.2020年度應補繳稅額不超過400元的。
如您綜合所得年度匯算需要補稅但滿足免予匯算條件,則在稅款計算後,申報界面直接點擊【享受免申報】即可,無需繳納稅款。
(3)補稅(不滿足豁免條件):
如您需要補稅,且不滿足豁免條件,可點擊【立即繳稅】,選擇相應的繳稅方式完成支付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