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不下一個人,那就去多“糾纏”他幾次

伏爾泰說:“使人疲憊的不是遠方的高山,而是鞋子裡的一粒沙子。”

很多時候,對對方還有期冀,還有感情,隻是因為傷得不夠深而已,當你遍體鱗傷,心死的時候,放手就變得簡單瞭許多。

人世間的情愛,難免抵不過現實的考驗與磨合,曾經的深情因為某些原因而漸漸消散,但卻無法做到一別兩寬。而多是一個去意已決,一個卻牽腸掛肚無法接受,甚至到瞭迷失自我的程度。

知乎上,有個姑娘提問,自己被談瞭6年多的戀人提分手,對方很堅定,她無奈同意瞭。

但她已經三十一歲瞭,經此一事自己對人性已不再信任,雖然當時自己答應得很痛快,但是過後卻無法從中走出來,也無法再開啟新的感情。

有人說,實在放不下那個不愛自己的人,就去多“糾纏”他幾次,多看看他那張對你厭倦的臉,失望攢夠瞭就放下瞭。

去糾纏,你可以得到嫌棄的眼神

其實很多時候,我們不是放不下那個不愛自己的人,更多的留戀並不是因為深愛,而是因為不甘心。

可是,這種不甘心最後傷的隻能是自己。放低身份的糾纏,得到更多的隻能是嫌棄的眼神。

亦舒的《我的前半生》裡,羅子君徹底死心之後,曾對她的閨蜜剖析道:最佳的報復不是仇恨,而是打心底發出的冷淡,花力氣去恨一個不相幹的人不值得。

的確,一顆再滾燙的心被晾得久瞭,也會徹底涼透。或許你也曾心如刀絞,試圖掙紮,糾纏不休,但最後的最後仍然隻能選擇接受現實。

有些事情,必須要面對,有些人,必須忘記,有些過往,必須放下。

去糾纏,你可以得到絕情的話語

人生之路,隻能前行,不能回頭。

唯有真正的放下,將那段過往封存起來,才會變得輕松一些。糾纏,隻會讓你更加體會到對方的絕情和自己的不堪。

亦舒在《如果墻會說話》裡,寫下過這樣一句話:

任何一個人離開你,都並非突然的決定。人心是慢慢變冷,樹葉是漸漸變黃,故事是緩緩寫到結局,而愛是因為失望太多,才變成不愛。

面對一份感情,不死心,就要傷心。如果放不下,那就去“糾纏”,聽聽那些絕情的話,傷傷自己本已千瘡百孔的心。

那時,你就可以坦坦蕩蕩地放手,對於這份感情你已經盡力,再也不會遺憾糾結。撞瞭南墻的你,現在可以回頭瞭。

看清瞭,傷狠瞭,就放下瞭

心態調整對於逝去的愛,很重要。感情不要將就,有的人隻是過客,留在心裡就像是毒瘡一樣,隻能千瘡百孔。

《歡樂頌》的邱瑩瑩在失戀後,整天以淚洗面,處在悲傷的情緒中無法自拔,此時她的眼中任何事、任何人都是錯的。

曲筱綃勸告她,人不可能一輩子都指望愛情而活著,情場失意那就讓自己“商場得意”,維持一個平衡,人才不會太頹廢。

愛情的道理,落在生活中就是:吃不完的飯菜,你精心密封好放在冰箱,想著不要浪費下次再吃。

可放得久瞭再吃,你隻能是又腹瀉又掛水,折瞭健康還損瞭金錢。你把某些人、物看得太重,就會把生活看得太輕。

別為不值得的感情浪費瞭時間,與此同時也是在剝奪自己遇到更好的、更值得的人的機會。

成熟並不是年齡的增長,而是對社會的認知,對人心、人性的讀懂。

人生短短數十年,何必在意那些不值得的人事物,又何必為瞭一些無法改變的事情,給自己添堵呢?

人性既簡單又復雜,沒得選的時候很簡單,但真正有得選的時候,難免會陷入權衡利弊之中。人性使然,男女亦同,何必糾結。

對方選擇分手,並不是說你不好,不必急於否定自己。對方選擇瞭另一個人,也不是說那個人就各處優於你,隻不過是那個人現階段比較適合他的需求罷瞭。且,不排除喜新厭舊的成分。

想要分手得徹底,自己又“無能為力” 那就借助對方的“厭棄”來達成目標吧。倘若選擇用這種“偏方”,那就要打定主意,分得徹底,讓你們的人生不再有交集。

當然,這種以“糾纏”的降自尊的方式來解心結,實則是下下選,但也總比一生走不出、無法再獲得幸福來得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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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那麼大,感謝你,可以看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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