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妻私下相親,準嶽母振振有詞說,公平競爭,男子:成全你們

導語:

婚姻不是兒戲,正常來說,兩人經過瞭解,也答應瞭男方的結婚要求,兩人也訂婚瞭,男方也送瞭訂婚禮以及部分聘禮,女方就應該遵守承諾,按期結婚,可是,在本文中,女方明明已經訂婚瞭,卻在母親的慫恿下偷偷相親瞭,這是怎麼回事呢?吳先生是這樣說的。

01

我今年29歲,一年前和小芹相親,雙方都很滿意,小芹也同意和我談戀愛,我們經過一段時間的瞭解,也愛上瞭對方,半年後訂婚瞭,準備過年結婚。

訂婚的時候雙方父母都見過面,兩方面都很滿意,訂婚的禮物已經送出,彩禮20萬元,也給瞭一半10萬元,為瞭早日結婚,我拼命的加班加點,爭取賺更多的錢,把兩人的婚禮辦得體體面面。

自從訂婚後,我主動減少瞭約會次數,努力工作,努力賺錢,從沒有想過分手,我以為和她結婚是板上釘釘的事,從來沒有懷疑過這件事。

房子也快裝修好瞭,過去我和她約會,她都迫不及待的和我見面,可最近幾次,她卻以種種借口推脫,不是加班,就是身體不舒服,我要去看她,也被她拒絕。

我感到非常奇怪,後來我通過瞭解才知道,在訂婚以後,她竟然在她母親的慫恿下,和其他未婚男人相親瞭。

02

我非常氣憤,問她怎麼回事?她卻說我亂說,沒有的事,拒不承認,後來我氣不過,直接打電話她母親那裡,誰知準丈母娘恬不知恥的說,你倆又沒有辦證,隻是訂婚而已,她女兒有權利選擇更好的相親對象,這才是公平競爭。

我聽到她說的這種話,簡直要氣瘋瞭,我說:“既然看不上我,為什麼還要同意訂婚”?她卻說:“那時是那時,現在是現在,情況不一樣瞭 ,你有本事把我女兒搶去”。

真是一個無恥的勢力眼,說翻臉就翻臉,我不甘心就這麼白白被人耍瞭,和女朋友聯系,希望能挽回。

可是,女朋友和她媽是一樣,我說:“你傢已經收瞭我的彩禮,我倆也訂婚瞭,你也是我的未婚妻,為什麼還要相親其他男人”?

女朋友卻說:“我是和你定親瞭,但是,我們沒有領證,我們不是合法的夫妻,我當然還有選擇的權利”。

聽她這麼一說,我感覺我被戲弄瞭,她們一傢是看著碗裡的,瞧著鍋裡的,明明和我訂婚瞭,卻想選擇條件更好的相親對象,這是不是一種欺詐行為?

我說既然如此,那就成全你們,請把我的付的彩禮全數退回,還有我們戀愛這一年多,我所有的花費還有送的禮物,退還給我。

我粗略算瞭一下,和她相親談戀愛,定婚期間,在她身上花費的時間和金錢,財務損失大概10多萬,還有我送她的訂婚彩禮10萬,加起來有20萬左右,我讓她退給我,她卻說彩禮可以退,其他的是我自願送的,憑啥退給我?已經花完瞭,還說我是小氣的男人。

03

這樣的女人簡直太過分瞭,明明已經和我訂婚瞭,也收下瞭我的訂婚的禮物,卻隱瞞我未婚妻的事實,和別的男人相親,太無恥瞭。

尤其是她媽說公平競爭,更讓人氣憤,不守承諾,不講信用,這樣的人不值得信任,現在的女人都這樣瞭嗎?也怪我太單純,想的太簡單。

以為訂婚以後,她就是我的人瞭,和她結婚是十拿九穩的事,根本沒想到她竟然是這樣的人,太隨便,太勢力,這種女人不要也罷。

幸虧隻是訂婚,如果真和她結婚,把她娶進傢門,那麼,她看到更好的男人,會不會背叛丈夫是很難說的,我認為這種女人就是水性楊花的女人,不值得信任,早知道她是這種人,別說訂婚,就是和她相親,我也應該避而遠之,遠離這種女人。

結語:

我覺得小吳做的完全對,既然已經訂婚瞭,那就說明,答應瞭男方的求婚,女方也應該遵守諾言,按期和男方結婚。

兩人明明訂婚瞭,還想找更好的,那就是對愛情不專一,違背承諾,是一種可恥的行為。

這種女人,不值得信任,朝三暮四,即使勉強把她娶進傢門,也是守不住她的,她看到的是金錢和物質,把自己當成商品,誰給的彩禮高,誰出的價高,她就嫁給誰,也是不可信任的,相親時就應該遠離這種女人,別被她美麗的外表所迷惑。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