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工作20年以後辭職,到退休年齡嗎有退休金嗎?

事業單位工作20年以後辭職,將來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會有養老金領取嗎?如果自己曾經在事業單位工作,並且也是具備事業編制人員,那麼工作瞭20年的時間,肯定是具備領取養老金的條件。畢竟我們國傢規定的社保累計繳費年限能夠達到15年以上,就可以正常的辦理退休,享受養老金的待遇,所以說你工作瞭20年,肯定是具備這一條件的。

雖然作為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在2014年10月份之前,沒有建立機關養老保險的交納,但是2014年10月份以前的事業單位工齡都可以被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所以,因而你能夠被認定為20年左右的視同繳費年限,那麼將來在辦理退休的過程中,肯定是有相關養老金待遇可以領取。

我們需要做的就是,如果說你從原工作單位辭職,那麼首先需要將你的個人檔案正常的轉移出來,一般情況下如果說有新的工作單位接收,你可以轉移到新的工作單位,繼續由工作單位來托管,如果說沒有工作單位,那麼我們可以轉移到自己戶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開發中心來進行托管檔案,以這樣的方式都是能夠有效的認定你的個人檔案。

並且在將來辦理退休的過程中,認定你事業單位期間的工齡很重要的依據,就是要通過自己的有效個人檔案來認定,所以說及時的把自己的個人檔案轉移出來,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它會直接影響到你今後養老金待遇的認定。如果說你有養老保險的實際繳費年限,比如說你2014年10月份以後還繼續在事業單位工作,那麼就會擁有養老保險的實際繳費年限,所以說我們的養老保險關系也是需要進行轉移。

也是相同的道理,如果說你有新的工作單位,那麼就可以把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到新的工作單位來繼續參保。如果說沒有新的工作單位,或者說將來可能也不打算繼續參加工作瞭,那麼我們就可以將自己的社保關系,轉移成為靈活就業的方式來繼續參保,一樣是可以累積和增加自己的繳費年限。

我個人建議,你在離開事業單位以後,如果自己還沒有到達法定的退休年齡,比如說男性60周歲,女性55周歲,這樣的法定退休年齡階段,都應該繼續參保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因為繼續參保,就可以讓自己的繳費年限有所擴大,從而讓自己獲得一個更高的累計繳費年限。將來所能夠獲得養老金的待遇水平一定會是有所提升的,這對自己來說是有好處的。

按照靈活就業的方式參保,和我們在機關事業單位所參加的機關養老保險,是相同的,都是屬於職工養老保險的范疇,將來在計算養老金的過程中計算方式也是相同的,所以對自己來說是沒有任何的問題。

感謝閱讀,每天講講退休知識那點事,本人專註於社保和退休領域,有喜歡我文章的小夥伴可以加我的關註,謝謝大傢。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