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怪我弄丟搖錢樹,說我早晚會後悔離婚,每句話都讓我心如刀割

我有酒和茶,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點上面『關註』,你就是我的人瞭。

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師,應該沒有人對這句話陌生,但是,並非所有父母都能成為孩子最好的老師。

有的父母完全把教育丟給學校,丟給老師,似乎隻要把孩子放在學校,就可以學會所有東西瞭一樣。而事實上,雖然如今的校園教育日趨完善,但依然有很多東西是學校教不瞭的,這部分應該由父母補齊,如若不然,孩子將來走向社會,很多事情都要從頭開始,有時候甚至會走歪路

比如做人的道理,做事的道理,以及感情方面的事,父母的言傳身教起到的效果非校園教育可比。但捫心自問,作為父母,我們在這些方面有教育過子女嗎?有跟子女溝通過嗎?

很多父母都沒有,尤其是感情方面的事,有的父母甚至避而不談,隻知道在孩子到瞭一定年紀之後催婚,試問這樣做有何意義?你隻知道分配給孩子任務,卻從不教孩子如何去做,從不提醒孩子應該註意哪些問題,孩子的婚姻如果不幸福,很大一部分責任在你。

父母如果細心一些,不難發現孩子的逆反情緒,或者在某些方面犯的錯誤,此時不應該隻顧著責怪批評,發現問題瞭,就會相應的解題方法,你想都不想就批評指責,隻會讓孩子從心裡跟你保持距離,起不到任何正面作用

《人性的弱點》一書中提到過這方面的案例,我覺得值得其他父母參考:有一位母親時常因為女兒的叛逆而發脾氣,最後實在筋疲力盡瞭,在女兒再次叛逆的時候,她放棄瞭所有的責備,很難過地問女兒為什麼會變成這樣,為什麼不聽話,女兒看到瞭母親的態度與以往不同,於是放下瞭防備,把心裡話全都說瞭出來。

女兒無法接受母親總是命令她這樣做那樣做,卻從不在乎她的感受。每次她想說出自己的想法時,總會被母親強而有力的語氣打斷。

這種心聲是不是很熟悉?比如父母催婚的時候,總是說男大當婚女大當嫁,說到瞭年紀就必須結婚,不考慮你的感受,你不是不想表達自己的想法,隻是剛想開口或剛說到一半就被父母打斷,或者說瞭之後完全被父母忽視,這樣就會導致彼此之間出現隔閡。

很多父母習慣瞭把子女當小孩看待,習慣瞭下命令,完全無視瞭“感受”兩個字。即便子女還是孩子,也會有自己的感受,沒有人喜歡別人不在乎自己的感受,哪怕對方是自己的父母。小孩子可能不敢跟父母鬧翻,但長大之後則很容易鬧翻

朋友燦燦跟她母親的關系就很糟糕,她的婚姻不幸福,就跟父母瘋狂催婚有關。她無奈之下妥協瞭,結果發現嫁錯人瞭,不管怎麼努力表現,都無法改變婚姻現狀。她本以為自己盡力瞭依然不幸福,可以讓父母認識到他們不該催婚,認為他們會支持自己離婚,結果卻事與願違,她母親非但不支持她離婚,還在她離婚之後出口傷人,說她弄丟瞭搖錢樹,說她早晚會後悔。

她說她母親當時說的每句話都讓她心如刀割,感覺母親很自私,隻在乎自己,不在乎她的感受:“仔細回想一下,好像從小到大,我媽從沒有在乎我的感受,總是打著為我好的名義命令我做這做那,稍有不順心就指責我批評我,從不問我想要的是什麼。

她說等她將來做瞭母親,如果有女兒的話,一定不會像母親對待自己一樣對待女兒,而是會告訴她“愛而不得時,應該明白放下”,會讓她知道:離婚隻是婚姻的終點,不是人生的終點,會多鼓勵,少批評。

她的這些暢想,本就是為人父母應該教給女兒的東西,不該用自己的想法支配女兒的人生,不該犧牲女兒的婚姻去成全自己的幸福,不該在女兒成長過程中屬於感情方面的溝通,具體來講,有三件事必須要做,我們分別來講一下。

反思自己的婚姻,汲取經驗和教訓。

有些父母的婚姻很幸福,即便不跟女兒詳細聊感情的事,女兒也能以父母為榜樣感受婚姻。而如果父母的婚姻不幸福,還不跟女兒聊感情方面的事,女兒就會在感受不幸福的同時稀裡糊塗。

不管是哪一種傢庭,父母都不該讓女兒自己摸著石頭過河,因為很多事她都沒經歷過,無法憑借經歷總結經驗,也無從吸取教訓,這就要求父母自己要反思自己的婚姻,汲取經驗和教訓。

反思之後一定可以發現問題,比如有的父母婚姻不幸福,是因為他們的父母盲目催婚的結果,既然自己因此遭遇瞭不幸,為什麼還要把這種錯誤的經驗強加給女兒呢

從反思中總結出合理的部分以及不合理的部分,從而才能明確教導女兒應該怎麼做,以及應該規避哪些問題,這樣做肯定要比盲目催婚更容易讓女兒接受。

告訴女兒不該去愛什麼樣的人。

人人都怕犯錯,人人都不想犯錯,都想讓自己的人生順利一些,但這並不能改變人生時常會不順的事實。

做父母的不該基於這個事實讓女兒自己去摸索,盡管你無法幫助女兒規避所有的問題,但能提醒的盡量提醒,你提醒瞭就能讓女兒少走一些彎路,為什麼不提醒呢?她可是你的親生骨肉啊!你忍心看她走彎路受苦嗎

不要冠以“培養女兒獨立”的名義對女兒不管不問,一個人學會獨立也是建立在經驗和教訓的基礎上,作為父母,你能教會女兒更好地做自己,為什麼要吝嗇自己的善意呢?

即便你自己沒有太多“提醒女兒不該愛誰”的經驗,至少身邊人有類似的經歷,你可以提醒,可以引導女兒註意,有瞭這樣的心理暗示,等到女兒自己對待感情的時候,自會註意。

結合不該愛的人,定義應該愛的人。

什麼樣的人不該愛,什麼樣的人該愛,有時候很像一道選擇題。如果你知道正確答案,就可以直接選到對的人。如果你不知道哪個選項正確,但卻知道哪些選項不正確,用排除法就可以選出正確答案

正確選項和錯誤選項,都是父母應該教給女兒的東西。你教得到位,女兒就可以心知肚明。即便你教得不到位,教瞭也比不教好,至少女兒內心會有個參照。

另外,父母不是做好瞭上面三件事就萬事大吉瞭,因為人生無常,有時候會出現陰差陽錯,女兒結婚後有可能不幸福,有可能因為各種原因而離婚,這時候,作為父母不該隻顧著責怪批評。

就像燦燦一樣,離婚已經讓她很痛苦瞭,本以為父母會理解自己,會開導自己,本以為娘傢會是自己避風的港灣,結果回傢之後遭遇瞭至親的奚落,這會讓一傢人的關系變得很糟糕。

反過來講,但凡是盲目責怪女兒離婚的父母,都是在此之前沒有跟女兒溝通過感情問題的父母,他們沒有盡到做父母的責任卻不自知,盲信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為女兒好。希望其他父母不要犯此類錯誤,不僅要如何愛,該愛誰,不該愛誰,同時還要在女兒的感情出問題的時候,做她的退路,給她點力量,讓她知道愛而不得時選擇放下沒有錯,這樣才能讓她帶著你們給的愛重新上路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