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讓異性喜歡你,無需取悅討好,做到這一點就夠瞭

文/格大人

原創情感美文系列

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追求一個人也被打上瞭“刻板印象”。很多人的潛意識裡認為,喜歡一個人就應該,不計後果付出。

可事實證明,靠主動迎合,取悅對方,換來的結果往往是不被珍惜。

這也是為什麼我們常說,越是喜歡一個,越不可過於主動。

而真正高情商的人,從來都不會循規蹈矩,而是會選擇反其道而行。

在他們看來,追求一個人的關鍵就是八個字:“忽冷忽熱,欲擒故縱”。

其實,想讓異性喜歡你,無需取悅討好,做到這一點就夠瞭:反其道而行之。

與其費力討好,不如保持距離

感情中有這樣一種現象,越是拼命討好,傾其所有的一方,越容易被拋棄。正是應瞭那句“深情總是被辜負,套路才能得人心。”

其實,你們之間有沒有可能,從一開始就註定瞭。如果這段感情,從一開始就不對等,那麼註定不會太長久。

無論是男追女也好,女追男也罷,如果在追逐的過程中,你覺得追得很艱難,多半是你追錯人瞭。如果一個異性,你費盡力氣才追上,那麼還不如追不上。

因為,這樣費勁才得到的人,你們的愛情從一開始就是不平等的,他之所以猶豫不決遲遲不答應你,原始意識裡就是覺得你配不上她。

與其絞盡腦汁去取悅、討好對方,不如和他保持距離。整天被人纏著,換作是你,也會覺得厭煩吧。總是主動,對方自然不覺得你好,偶爾冷個一兩天,他就會想起你在的好處瞭。

適當地讓他來幫你,更容易拉近彼此的關系

喜歡一個人,會時刻關註對方的一舉一動,以便當對方有需要時,自己可以挺身而出。

可人天生都有“聖母人格”,不太喜歡麻煩別人,即便你想要幫忙,卻也無從插手。

其實,想讓一個人對你產生好感,不一定非要被動地付出。你不妨主動一點,讓對方來幫助你。

在感情中,克服共同的困難,是快速拉近距離“不二法則”。適當地讓他來幫你,更容易拉近彼此的關系。

前提是這個忙,要在對方的能力范圍之內,不會讓對方為難。

主動追求,不如努力提升

現實的世界,往往很殘酷。就連感情都難逃“優勝劣汰”的法則。

喜歡一個人,就一定要拼命討好?答案並不唯一。除瞭主動追求,還是其他辦法:吸引。

你不妨試著改變,包括自己的知識儲備、談吐、穿衣打扮……當對方對你產生好感,再去想辦法拉近距離,那麼對方喜歡你的概率,也會大大提升。

如果你真正喜歡一個人,死纏爛打並非良策,你不妨試著與其保持距離,讓他想起你的好;適當向他尋求幫助,拉近彼此的距離;又或者主動提升自我,由被動轉為主動,將戀愛的主導權掌握在自己手中。

讓異性喜歡你最好的方式,並非取悅討好,可惜很多人都做錯瞭。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