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起,我沒義務伺候你”婆婆:我買的房子,不伺候就滾!

婆媳問題是許多傢庭無法回避的難題,很多時候,婆婆將兒媳婦作為和自己搶奪兒子的敵人,所以充滿敵意,也有許多不合理的訴求。也正是這樣的訴求,容易讓人產生如果婚姻中沒有婆婆,一定會很幸福的想法。

我就無時無刻,不這樣想,我的婚姻生活一直很不幸福,老公在外有個情人,對我一直不冷不熱,我也有我自己喜歡的人。互相都很清楚,也一直沒有矛盾,彼此互不幹擾,生活的也算愉快。可是,因為婆婆給我生活中添瞭許多不愉快,讓我難以接受。

可能有人會好奇,這樣我為什麼還要嫁進來,其實是因為我和丈夫的身世,讓我們兩個總是能夠感同身受。

我其實是收養的孩子,據我的養父說,這是一個非常有緣分的事情。因為他當時因為和養母多年沒有生育,所以想領養一個孩子,當他們在火車站看到被拋下的我時,就決定認我為女兒,所以將我塞進溫暖的胸膛,給瞭我一個傢,讓我擁有瞭幾年快樂時光。

之所以說是幾年快樂時光,是因為小時候其他小朋友會欺負我、排擠我,但父母一直對待我像親生女兒一樣,給我溫暖和關懷。可在我五歲那年,養父母有瞭自己的親生女兒,我的妹妹出生瞭,他們對於這個孩子的降生開心極瞭。

養父母甚至將給我的愛全部收回,全部傾倒在自己的女兒身上。我理所當然成瞭一個孤兒,雖然養父沒有拋棄我,但卻把我放在瞭爺爺奶奶傢。

爺爺奶奶對我依舊很好,即使知道我不是他們的親生孫女。這個傢庭其實並不富裕,所以有瞭妹妹之後,我就沒有辦法得到更好的教育瞭。

爺爺奶奶也沒有能力供我讀書,養母讓我念完初中,就回傢打工補貼傢用。養父雖然覺得這樣不好,但因為工作不穩定,收入也很低,隻能同意。

那之後,我去瞭很遠的地方打工,總是覺得自己沒有資格去向他們索求愛,但又十分渴望得到愛。這樣的想法讓我變得怨恨,為瞭能夠出人頭地,我離開瞭養父母,去瞭另一個城市。

隻有離開傢的人才知道,在傢裡即使不能得到多少愛,也十分溫暖。我在這裡受到瞭很多苦難,隻能一個人面對,十分孤獨,所以一直渴望能夠有一個傢,嫁人成為當時我最渴望的事情。

也是這個時候,我認識瞭丈夫,我們在同一所城市,他在一個工廠裡當工人,因為父親早早去世,是母親一個人養大瞭他,所以我們有許多一樣的經歷。我們一樣渴望擁有完整的傢庭,希望能夠被人溫暖,被人關心。很快,我們談起瞭戀愛。

戀愛後,我發現他好像並不是一個值得托付的人,因為他對我十分摳門,隻知道攢錢,即使是在外面,口渴瞭也不願意買水。丈夫總是隨身帶著水杯,我不知道這是一個優點,還是一個缺點,但我對他十分不看好。

直到後來,他和我說有這些習慣是因為小的時候太艱苦瞭,即使長大瞭,也從不亂花錢。聽到這樣的話,我反倒覺得他是一個會過日子的人,即使很木訥。我們之間可能沒有愛情,但是我隻想要一個傢,所以我們結婚瞭。

結婚後,我才發現人不能因為一時沖動而選擇後半生的生活。丈夫傢裡隻有母親,所以我們說好一起生活,但這時候我才發現,婆婆並不會因為我的身世而心疼,隻會覺得我配不上他的兒子。

婆婆因為一直守寡,所以對丈夫十分依賴,也很霸道,對於丈夫許多關心我的行為都看不慣。她總是告訴丈夫,兩個人就應該一起存錢,對我的許多行為都很不滿。雖然我理解他們曾經受過的苦,但我受瞭很多委屈。

婆婆十分瞧不上我,覺得我不僅要白天出門賺錢,晚上還要收拾傢務,這樣才是一個好兒媳婦。我和她說,“我什麼都沒要你傢的,結婚後依舊是花自己的錢,甚至每個月還要給你們1000元,對不起,我沒義務伺候你。”

結果,婆婆卻說:“我買的房子,不伺候就滾!”

這讓我當場愣住,十分氣憤,丈夫也知道婆婆對我不好,但他總是更加心疼自己的母親。我們兩個的感情也因為婆婆的各種挑撥而分崩離析,兩個人都在外面找到瞭心理安慰。

但因為對傢的渴望,一直沒有離婚,希望有一天,我和丈夫之間能夠沒有阻礙,快樂生活。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