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13年,離婚五次沒成功,一問原因丈夫:我一分零花錢都沒有

今天要講的故事是有一對老夫妻,去瞭五次法院申請離婚都沒有離成,丈夫覺得妻子錢管的太緊,沒有安全感,另一邊妻子覺得辛辛苦苦照顧丈夫十幾年卻得不到任何回報,毫無地位,於是妻子忍無可忍撥通瞭節目《第三調解室》的電話,希望能在專傢的見證下第六次離婚,他們之間到底發生瞭什麼呢?

劉先生現如今已經70多歲瞭,和妻子陳女士是二婚,兩人雙方都各有孩子 ,目前婚姻已經有13年的時間瞭,劉先生說這13年裡他和妻子的矛盾就沒停止過,主要還是因為雙方互相猜忌。劉先生說妻子以前是保姆,後來經人介紹在一起瞭,提起妻子對他往日的照顧,老人倒是毫不避諱的說特別好,可是就是把錢看得太緊。

劉先生說結婚之後傢裡的錢都是由妻子掌控著,每個月一點零花錢都不給他,為瞭這個兩人鬧到法院5次,最後調解的是妻子每月給他500元生活費,可是妻子通通沒有落實。據瞭解劉先生每月退休金就2000多,同時當時工作因為工種特殊還有1000元的補償,這些都被妻子存起來瞭,由於每月沒有零花錢,所以老人心裡總覺得沒有安全感,他希望妻子能別那麼摳。

看的出來,這對老夫妻並沒有什麼太大的原則問題,可是為何就鬧到瞭要離婚的地步呢?原來劉先生名下還有一套房子,老人說這是單位當年福利分的,寫在瞭自己名下,可是妻子非要說是夫妻倆共同財產,老人表示他知道妻子在為她的兒女考慮,這點他都明白,可是妻子也要知道自己也有兒女啊,財產不能全被妻子一人掌握。劉先生說知道現在傢裡有6萬的存款,他不多要,2萬即可,外加每月1000元的生活費,如果妻子答應日子還可以過,如果不同意,倆人隻能選擇離婚。

另一邊妻子內心也十分委屈,她說嫁給丈夫這麼多年,傢裡人總當賊一樣防著她,不僅如此,丈夫單位房子分下來的時候,丈夫和繼子還要把她轟出去,為此丈夫鬧到瞭法庭。妻子表示當時是同意離婚的,就是自己提出的條件是要精神損失費5萬,另外房子必須歸自己所有,也許正是因為這個,丈夫最後才妥協沒離婚。

妻子坦言住在這個房子裡,自己每天時刻都在擔心要被趕出去。可是盡管如此,現在傢裡的錢都由妻子陳女士來保管,還有丈夫的工資。對於丈夫要2萬元的存款和每月1000元的生活費,妻子不同意,她說因為這些錢是要將來養老用的,而且她擔心這些錢會被丈夫拿走給繼子,所以無論如何她都不會把存款給丈夫。

妻子態度十分堅決,為瞭維持二老的婚姻,專傢建議妻子在不動存款的情況下每月給丈夫500元生活費即可,畢竟丈夫自己還有工資在裡面。即使這樣,妻子還是沒有同意,丈夫表示他會通過相關渠道要回屬於自己的財產,而且依舊堅持離婚。這對夫妻之間由於太缺少信任,導致婚姻無法幸福維持,讓人遺憾,我們希望妻子能夠想明白,給老伴一點財政自由,畢竟結合在一起不容易。對於妻子的做法,大傢又是怎樣看的呢?歡迎留言討論。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