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斬後奏,蜜月回來陪嫁房搬來婆傢13口人:住我兒子傢,有什麼錯
婆媳兩個人如果生活環境還有成長經歷差的太多,就會互相覺得對方不講道理。為什麼婆媳之間的問題難解決,就是站在不同人的角度上,對問題會有不同的理解。如果站在婆婆這一方,都會支持婆婆。如果站在兒媳那一邊,就會覺得婆婆無理取鬧,不可理喻。
其實沒有人願意惹事生非,無非都想把自己的日子過好。但是往往婆婆和兒媳之間的利益有比較明顯的碰撞,才會出現傢庭不和睦的情況。不管是哪一方,都應該做事有分寸,就算是想要維護自己的利益,也要考慮一下對方的接受程度。
一些事可以慢慢商量,找一個最好的處理方式。盡量的能夠滿足雙方的需求,而且還不會傷害到彼此的利益。不能夠先斬後奏,怕兒媳不同意,婆婆會選擇一種極端的方式,反正我已經做瞭,你就是不願意也沒有辦法。
一次兩次讓兒媳受委屈,小事上兒媳可能會忍讓,但是涉及的原則問題,或者是比較嚴重的事情,兒媳也不會一再妥協。當兒媳覺得受傷害很嚴重,不願意和婆婆相處。可能不會和婆婆直接發生沖突,但是會和老公有一個正面交鋒。
男人如果能夠明白妻子的感受,可以站在她的角度,分析一下問題,就會心平氣和的選擇更加合適的方法,讓自己的母親和妻子都能夠達到滿意。如果不能,覺得妻子容忍不下婆婆,一味的去維護母親,那麼兩個人的感情就會岌岌可危。
不管是誰與誰之間發生瞭矛盾,都要明白解決問題是關鍵。不要總是指責一個人,覺得隻有一個人有錯。矛盾往往雙方都有問題,想要解決,必須客觀。
如果是當婆婆的太過分,想要在小兩口身上謀取更多的利益。這種情況下,小兩口最應該做的事情就是一致對外。不要說一些太難聽的話,讓整件事情更加混亂。也不要牽扯到更多其他的事情,就事論事,隻解決這一個問題,其他的再一件一件慢慢解決。
作為兒媳,就算婆婆有錯,也不要發脾氣,不理智的罵人,甚至是動手打人。要知道本來自己占理,如果做出一些不理智的行為,反而讓對方抓住把柄,解決起問題來會更加困難。
先斬後奏,蜜月回來陪嫁房搬來婆傢13口人。
近日收到粉絲朱葉(化名)的私信,她分享瞭一段蜜月結束把婆婆告上法庭的經歷:
朱葉和婆婆之間,有過幾次小的爭執。第一次是因為婚紗,結婚的時候朱葉想要買一套婚紗,然後收藏起來。結果結完婚之後,婆婆說小姨傢的孩子結婚,很喜歡朱葉的這套婚紗,然後擅自做主,把婚紗賣給瞭小姨傢的孩子。
而且這件事情當時婆婆也沒有說,朱葉整理房間的時候,發現裝婚紗的禮盒是空的,婆婆才交代瞭這件事情。但是事情已經這樣瞭,老公劉文禮也說情,朱葉才沒有再追究。
還有一次,就是兩個人蜜月旅行,本來說的是去新馬泰,可是婆婆主動給他們定瞭去桂林的機票,說是出國花錢太多,並且沒有優惠。婆婆認識一個朋友是旅行社的,正好去桂林有很大的優惠,所以讓他們去那裡。
劉文禮很誇張的說:“去桂林是我很小的時候就有的願望,你就當幫我滿足願望吧。”朱葉也忍瞭,覺得剛結婚,和婆婆鬧得太僵,以後沒法相處下去。
可是這一次,婆婆太過分瞭,還是先斬後奏。小兩口度完蜜月回來,發現新房裡很多“不速之客”。這個新房是朱葉的陪嫁房,因為不是在很繁華的地段,所以面積比較大,有上下兩層。但是,朱葉的職業是網絡主播,她早就打算好瞭,樓上的房間用於住宿,樓下會開自己的一個小工作室。
可是婆婆並沒有打招呼,把所有的房間都安排的滿滿當當,大大小小一共搬來婆傢13口人。有爺爺奶奶,公公婆婆,還有兩個弟弟拖傢帶口,再就是最小的一個妹妹。
婆婆還說:“房子是不小,但是我們所有人搬進來之後還是有點兒緊張,不過不要緊,將就一下,也是可以的。”朱葉說:“這是我的傢,我的房子,你連個招呼都不打,就把所有的人都帶過來,住在我傢,你太過分瞭!”
住我兒子傢,有什麼錯?
婆婆說:“住我兒子傢,有什麼錯?房子是你買的,但是你們兩個結婚瞭,這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隻要我兒子同意,我們就能搬來住,你同意不同意的沒關系。”朱葉問劉文禮:“他們都來這裡住你知道?”
劉文禮說:“母親當時說過這件事,但是我沒想到他們這麼快就搬過來,都是一傢人,有什麼事好商量。”
朱葉說:“我是和你一個人結婚,不是和你一傢人結婚,更不可能提供你們傢所有人的住房,讓他們馬上搬出去,不然的話,我就報警瞭。”
婆婆說:“我們都是劉文禮的親人,而且你這個房子正好夠我們住,我們又不會給你添什麼麻煩,還能幫著你洗洗衣服,打掃打掃衛生,等以後你有孩子瞭,還能幫你帶帶孩子,我們不白住,這不一傢人都想來城裡見識見識世面,沒有惡意。”
朱葉知道和他們說不清,就給瞭劉文禮一個期限,讓他們都搬走,不然的話,就隻能用離婚解決問題。劉文禮給他的父母商量,婆婆知道朱葉不願意,然後又想瞭一個折中的辦法,對朱葉說:“讓兩個弟弟一傢人都搬走,就隻剩下爺爺奶奶和公公婆婆,這下總該行瞭吧?”
而且劉文禮也說:“大傢都互相讓一步,我們不要那麼多人留下,但是我的親生父母和爺爺奶奶肯定不能不管,小妹去念書,也就是寒暑假來住一住,一個小孩子,也不會有太大的問題,如果這樣你再不願意,就是你不講道理瞭。”
不是你們錯瞭,是我嫁錯瞭人。
劉文禮這樣說,讓朱葉很難過。朱葉並不是不講道理,而是傷心劉文禮偏袒傢人,而且一傢人很團結,共同來對付她的這種狀態。劉文禮不是不知道朱葉想要在傢辦公的想法,可即便是這樣,還是讓他的一傢人搬瞭進來,絲毫沒有考慮過朱葉的感受,搬過來的時候連知會一聲都沒有。
他們這種不尊重人的做法,讓朱葉不願意再繼續這段婚姻。朱葉說:“如果提前跟我商量,或許我還會同意。可是現在,誰也不能搬進來。”劉文禮說:“就算房子是你的,你比我賺錢能力強,但是做兒媳就要有一個兒媳的樣,把婆婆趕出傢門,這種做法是要讓人戳脊梁骨的。”
朱葉說:“那就離婚,把陌生人趕出傢門,總該不會被人戳脊梁骨瞭吧?一傢人在一起生活,最起碼的就是應該互相尊重。以前婆婆賣掉我的婚紗,私自更改我們的旅遊路線,這些我都沒有計較,正是因為如此,才會讓人欺負,放心,以後絕對不會瞭。”
兩個人都在氣頭上,都說到瞭離婚的地步,那一大傢子人,誰也不願意搬走,一個勁兒的“和稀泥”。後來劉文禮也想明白,如果離婚,他們一傢人更沒有資格住在這,所以死活不同意離婚。
朱葉沒有辦法,請瞭律師來幫忙打官司,一直用瞭兩年多的時間,才解決瞭這場糾紛,整個人是筋疲力盡,離瞭婚之後,朱葉再也沒有瞭結婚的打算。
而這時候劉文禮還企圖和她復婚,一個勁兒的說好話,送禮物,道歉認錯。說以前是豬油蒙瞭心,現在想明白瞭,一定會好好的愛她。朱葉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甚至有瞭把房子賣掉的打算,想離的劉文禮遠遠的,再也不想看到他們傢任何一個人。
結婚,不代表能夠替妻子做主。
很多男人都會有大男子主義,覺得結瞭婚之後,妻子就一切應該聽自己的,妻子的財產也能夠讓自己隨意的支配。所以不管房子是妻子買的,還是自己買的,都有決定誰來居住的權利。
如果男人這樣想,那麼兩個人就距離離婚不遠瞭,兩個人在一起,最重要的就是心心相印。如果丈夫一意孤行,隻想滿足自己的想法,想要照顧自己的傢人,不顧及妻子的感受,甚至想要強制妻子同意自己的決定,這樣的做法是很無恥的。
若是想要讓傢人有更好的生活,男人可以通過自己的努力,在妻子知情的情況下,給予傢裡人一定的幫助。如果事事都想瞞著妻子,並不把妻子當成一傢人,隻想從妻子身上獲得利益,把妻子的財產據為己有,這樣的男人,不配擁有愛。
如果女人看清楚男人真實的想法,也不要一而再再而三的給男人機會。這樣的男人不會真的認錯,隻會和女人周旋,一旦女人有惻隱之心,就會再次成為男人的獵物,男人還是會變本加厲,甚至帶給女人更大的傷害。
今日話題:
如果丈夫和傢人沒有邊界感,你會選擇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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