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三協會關於虛擬貨幣的通知

5月18日,中國互聯網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和中國支付結算協會,三大協會發佈一個通知:防范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有關機構不得不開展相關業務。

其中寫道:“虛擬貨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是真正的貨幣,不應且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這句話,大概的意思是虛擬貨幣不因且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背後的核心意思是:這些東西作為貨幣,你有金融屬性,有交易屬性,是絕對不允許的,因為你挑戰瞭法幣的地位,是違法的。

但是如果你作為數字資產,作為個人投資,沒有界定,屬於個人行為。

第一,本質上這些數字資產更像股票,他的波動巨大,其實沒法當貨幣,但是有些人一定要把他當做貨幣進行交易的話,一般都是非法的場景,既然是非法的,一定要打壓的。所以要打掉這些數字貨幣的交易屬性或者貨幣屬性,隻保留他的數字資產的投資屬性,這是所有監管機構都想幹的事情。

第二,數字資產其實是未來的大勢所趨,不論是音樂也好、電影也好、版權也好,其實都是數字資產的范疇,都應該監管、鼓勵進行發展,而不是說打壓、完全禁止。

第三,DCEP是人民幣的數字貨幣,將用DCEP和各種數字資產進行交易,我可以進行追蹤,可以進行管理。所以任何東西,你隻要挑戰DCEP的發展,那麼一定要受到打壓。

總的來說,任何機構,隻要你的業務和這些加密數字資產的貨幣屬性相關、金融屬性相關。例如:登記、交易,清算,結算,支付結算兌換,那麼他都是非法的,都受到嚴格的監管。

總結一下,有兩點比較明確:一是,虛擬貨幣作為金融屬性將會被嚴格的監管。二是,數字資產作為投資資產,不在管轄范圍之內,大傢要註意風險。

那為什麼要做這樣的通知呢?因為現在市場太亂瞭,特別像2017年左右的市場情況,各路牛鬼蛇神紛紛出現,打著各種旗號做一些不法的事情。其次,數字資產的市場虛假繁榮,很多項目沒有啥落地實際應用場景,但是吸引瞭巨額的資金,既讓老百姓投資沒有保障,不論是碳中和也好,還是金融秩序也好。任何沒有實際應用的高耗能的區塊鏈項目,路會原來越窄。但是有實際應用的,能為社會創造價值的區塊鏈項目,他的路會越走越寬。

除此之外,隨著DCEP大規模普及之日,就是很多數字資產合法化之時,所以一定會往越來越規范合法化的方向去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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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