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錯誤拘留23天,中國公民獲安哥拉6000萬寬紮國傢賠償

華輿訊 據非洲華僑周報報道 根據安哥拉最高法院確認後的判決,該國司法部門將向一名受到非法監禁的中國公民支付6000萬寬紮(約合60萬元人民幣)的賠償金。

▲(圖片來自pixabay)

2011年8月16日起,潘某在新維達項目中受到由喬安娜·馬特烏斯·佩德羅(Joana Mateus Pedro)和佩德羅(Pedro)夫婦對金威集團建築公司(該公司由潘的丈夫管理)以欺詐罪名提起的刑事控訴,根據Kilamba Kiaxi國傢檢察官的命令被剝奪自由23天。

根據佩德羅夫婦提出的訴訟,認為潘等人涉嫌未能在四個工作月內履行其房屋建築合同而受到承包商的傷害。而佩德羅夫婦支付瞭10萬美元工程款,這相當於在啟動階段即因未獲政府許可被暫停的工程造價的一半。盡管潘與建築公司沒有雇傭關系,但潘偶爾還是協助參與其丈夫薑某的翻譯過程,以幫助他與安哥拉客戶和合作夥伴進行交流。為瞭方便PGR(安哥拉總檢察長辦公室)代表在基蘭巴·起亞西警察局的工作,她被警方拘留,以迫使她的丈夫歸還上述10萬美元預付款,外加45,000美元,共計14.5萬美元。

該案於2013年10月25日由羅安達省法院宣判。PGR對判決不服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希望重新審理。大約七年後,由最高法院地方法官和民事,行政,稅務和海關總署的法官組成的審判小組,對案件進行瞭分析,在 2020年8月27日,做出瞭維持一審法院的判決。

潘被釋放後,向司法部門提出瞭針對PGR的訴訟。由於受到非法監禁,停止工作,而且不得不在監獄裡忍受侮辱和非人道的狀況(“女牢房沒有床,囚犯在地板上睡覺,那裡是不通風,沒有通風,氣味令人作嘔,沒有自來水,發電機不工作且浴室狀況非常糟糕”),自己的精神和財產權力受到損失。要求國傢賠償1.15億寬紮的損失。經過法院審理,考慮到PGR在此過程中出錯,法院部分接受瞭潘德訴訟請求,將賠償定為6000萬寬紮。(原標題:安哥拉||被非法監禁中國公民獲國傢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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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