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男向未婚妻索要30萬陪嫁,未婚妻:沒問題,但我有兩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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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上面『關註』,你就是我的人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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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的婚姻都存在這樣兩種狀態:結婚的時候一派祥和,收到鋪天蓋地的祝福,讓人忍不住覺得從此以後會一直幸福美滿;但是,等到結婚後,熱情散去以後,兩個人面對婚姻問題時,再也沒有瞭結婚時那種幸福感。

就像戴爾·卡耐基在《寫給女人一生幸福的忠告》一書中所說:“兩個相愛的人攜手走進婚姻殿堂,是世上最美好的事情。但是,愛神遠沒有結束對兩個人的考驗,慷慨的給予和奉獻才能體現真正的愛情。如果兩個人在一些重大事情上都能做出讓步,在日常的小事上更應該學會讓步,不該斤斤計較。唯有成功的愛情才能,才能換來生活和事業上的成功,沒有愛情做基礎,一切都無從談起。”

道理是很簡單,但不是所有夫妻都真正擁有愛情,有些夫妻結婚不是有瞭愛情的基礎,而是拿婚姻去驗證彼此是否有愛情,失敗者居多,因為他們在重大事情上都做不到讓步和付出,更別說其他小事瞭。

比如有人說的“結婚見人品”,兩個人看似一直在戀愛,但卻並非真心相愛,面對婚姻時,牽扯到真金白銀的時候,一方或雙方就會露出真面目瞭,隻在乎錢的問題,完全忽視瞭感情問題,這樣的婚姻要麼還沒開始就會結束,要麼開始之後很快就結束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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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小雪就曾發出過“結婚見人品”的感慨,針對的是她之前的那段感情,以及她的前男友阿卓。

跟前文中提到的情況類似,他們雖然有過三年的愛情,但是並不頂什麼用,等到要結婚的時候,阿卓就露出真面目瞭,向小雪索要30萬陪嫁:“思來想去,我總覺得結婚隻讓男方花錢不公平,憑什麼男方既要給彩禮又要買房?婚姻又不是男人一個人的事,女人也應該出錢,我也不問你多要,不要求你跟我花錢一樣多,就當我吃個虧,隻問你要30萬陪嫁,這樣對我才公平!”

小雪雖然被阿卓觸怒瞭,但卻不露聲色,很冷靜地跟他說:“要錢沒問題,要多少都可以給你,但我有兩個條件:第一,要麼我們一輩子不要孩子,要麼就你生一個,我生一個,既然你追求公平,我也要追求公平;第二,房子買在我們兩傢的中間位置,不能買在你們傢那邊,之後也不能隻讓我孝敬你爸媽,你也要孝敬我爸媽;或者說,我們傢多花點錢,你入贅到我們傢當上門女婿。如果你接受不瞭這兩個條件,就別跟我扯什麼公平!憑什麼好處全讓你一個人占瞭?”

阿卓接下來的話更加證明他蠻不講理:“你開什麼玩笑?結婚當然要在我們傢那邊買房,女方嫁到男方傢,孝順男方父母是天經地義的事,我有權利對你提要求,你沒資格對我提要求!”

小雪說她本來不想太自私,但聽瞭阿卓的話以後,覺得不能不自私,否則自己一直讓步,最後會無路可走。

她不僅放棄瞭那段婚姻,而且決定從此以後把“自私”二字刻在心間,不管之後遇到的是不是如阿卓一般的鳳凰男,都不再輕易讓步:“我發現有些人真的是貪得無厭,你越是好說話,越是對他們客氣,他們越是得寸進尺,蹬鼻子上臉,恨不得把你的一切都奪走,恨不得把所有好處都獨吞。我也是人,我也需要幸福,我也需要錢,憑什麼所有事都讓我讓步?捫心自問,我不欠誰任何東西,從今往後,任何我善待的人不懂善待我,我就不會再付出,如果婚姻都是以我做出犧牲為代價,我寧願不結婚!”

她之後婚姻幸福,跟她學會“自私”有直接關系。她不是那種盲目自私的人,覺得自私需要底氣,如果自己一團糟,自私就不等於自愛瞭。正是因為她以自愛為基礎自私,把自己經營得很好,所以才會遇到她現在的老公,才有瞭以愛情為基礎的幸福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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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女人追求的“嫁給愛情”的婚姻模式,應該是小雪後來的那種婚姻模式,而非前面那種婚姻模式。

換言之,女人想要嫁給愛情是沒問題的,但要懂得判斷你的愛情是否真的是愛情,你愛的人是否真的愛你,是否值得你愛。這種問題沒必要等到要結婚時才判斷,在戀愛的過程中就可以判斷

以小雪之前的那段感情為例,她其實就沒有在戀愛期間做出判斷。她前男友貪財的一面,在戀愛期間肯定會有所呈現,尤其他還是個鳳凰男,貪財的一面會呈現得更加明顯,隻是她沒有在意罷瞭。

其他女人不要在戀愛期間像小雪那樣大意,如果你戀愛是為瞭結婚,就必須提前動用“婚姻思維”去對待愛情,早點確定你愛的人是否值得你愛,才能早點決定是否繼續愛下去,這種層面的“自私”,其實也是一種“自愛”,是為瞭確保自己不在不該愛的人身上浪費時間

拿小雪前後兩段感情作對比,她可以說“人生如戲,女人學會自私,反而有好命”。而事實上,我們不必等到人生出現反轉的時候才明白“自私”有多重要,因為很多人已經驗證瞭“自愛”層面的“自私”很重要。

女人如果不懂自愛,就別指望別人愛你。如果你不具備“自愛”層面的自私,該提要求的時候不提要求,該為自己考慮的時候不為自己考慮,此生很容易受制於人,很難有好命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