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離婚官司有必要找律師嗎?

最近看到一篇文章說打離婚官司沒必要請律師,覺得挺有道理的,和大傢分享下。

打離婚官司沒有必要請律師首先有2個前提:一是你自己收入不高,時間充足。如果你不差錢又沒有時間,還是建議請一個律師代理。二是離婚不涉及分割財產和撫養權。如果涉及重大財產分割的還是很有必要請一個律師代理。

為什麼離婚官司沒有必要找律師呢?

因為要起訴離婚肯定是有一方不同意離婚,如果都同意離婚就不會走到這一步瞭。我國有個慣例:第一次起訴離婚,法官一般不會判決離婚。請律師就是幫你走個程序,發揮不瞭多大作用。兩年後再次起訴離婚的話,法官判離的概率比較大。因為判決離婚的依據是雙方感情破裂,而證明感情破裂的主要證據就是雙方分居兩年。分居兩年這個證據不好提供的,隻有起訴離婚間隔2年才好證明。

有人會說我第一次打官司不懂怎麼起訴啊,這個其實也很簡單。兩人結婚瞭被告的身份證復印件你肯定拿的到,寫一份離婚起訴狀帶上自己的身份證和結婚證、對方的身份證復印件就可以去立案瞭,和你去銀行辦銀行卡程序差不多。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