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最近沉迷桌遊,認識瞭很多新朋友。
有一位學姐偷偷問我:有男人介紹嗎?最近寡瘋瞭。
但我很抱歉,我要是有男人我還至於單身嗎?
她說已經當瞭好幾天舔狗瞭,給前任發消息全都石沉大海。
心疼,又沒辦法。
戀愛嘛,就是這麼不公平。
交往需要兩個人同心協力,分手隻要其中一個人放棄。
一段感情到終點前,表現出來大多都是冷漠。
本過來人放下狠話:
分手前的平淡,
一般都是從對厭倦身體開始的。
02
拋開異地的情況不談,拒絕肢體接觸=到點分手瞭。
這是我能想到的對戀人最殘酷的懲罰。
其他的失聯、冷戰、說氣話都有回旋的空間,平淡期的一些常見小病小痛也是人之常情。
直到牽手和擁抱都拒絕,最後隻能換來一句:別碰我。
這三個字傷人程度,心口直接插上一把刀都比不過。
抹殺瞭所有接觸的可能,也澆滅瞭單方面想維系感情的熱情。
之前那麼多情感博主放話說“沒有什麼矛盾是睡一覺不能解決的”,這下也無計可施。
精神和肉體一起被隔離開,就算天王老子來瞭這段感情也是沒救。
刪掉的好友可以再加回來,失落的懷抱沒瞭溫度就算散瞭。
談到膩瞭,就要分手。
就像知名網紅劉某和阿某因半某某某分手時的發言所說:
(時間久瞭)像左手摸右手一樣沒感覺瞭。
從來如此,便對嗎?
03
還是過來人的經驗:想要“一段感情天長地久”這種屁話是騙人的,隻給目標不給方法論都在耍流氓。
談久瞭會膩,膩瞭就厭倦,厭倦從身體接觸開始。
就像開花結果落葉歸根一樣,自然規律改不瞭。
熱情總會褪去,但責任和教養不會。
真到“沒感覺”的時候,換個角度,再愛一次。
我見過他最不堪的模樣,他也知道我的爛脾氣。
我們對彼此敷衍、漠不關心,愛意消散關系心淡,差一點我就放棄瞭。
我重新以陌生人的身份和他相處,才發現原來我能再一次愛上他。
所謂喜歡一個人到老,都是一次次愛上同一個人的結果。
04
不合適的人趁早分開就行瞭,怕就是因為失去瞭一時的新鮮感。
習慣瞭在對方身上找毛病,誤會瞭激情源於不同的生活而不是不同的人。
因厭倦而分手,最壞的結果是一直在厭倦。
愛一個,忘一個。
左手摸右手,習以為常,便不覺觸感奇怪。
沒感覺就捏一下,看看會不會疼。
疼瞭就還有感覺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