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離婚瞭,她的孩子我們來養吧”“她離婚瞭,又不是死瞭”

作者:瓊笛

01

有人曾經問我,在婚姻當中要如何經營,才能夠保證夫妻感情的和諧,不會出現大的矛盾。

我告訴他,其實隻要記住一句話就好,那就是時刻要優先為你們的小傢考慮。周圍的親朋好友,其他任何和你有關系的人,哪怕你們來往再密切,也是比不上你的另一半的。

你身邊的這個人,是陪你一起走進婚姻的人,也是約定好要和你白頭到老的人。

不論從今往後的那一段路多漫長,有著多少艱難險阻,隻要兩個人記得最初的約定,從始至終都不放開對方的手,那麼再大的風雨在你面前,也都不是問題。

很多夫妻之間產生瞭矛盾,根本原因是不信任,不尊重,溝通不到位等等。

隻要我們能夠做到事事為對方考慮,能夠站在他們的角度,去體察他們的心情,做任何決定之前詢問他們的意見,就可以有效避免掉絕大部分的摩擦。

婚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想要經營好更是難上加難,但是隻要兩個人有心,就可以排除萬難,收獲幸福。

02

小月和老公結婚剛剛半年,有一天老公下班回傢,卻突然抱回來一個孩子。小月得知事情的原委之後,堅決反對,無論如何也要老公把孩子送回去。

原來那個孩子是老公姐姐的,去年姐姐和姐夫離瞭婚,成瞭單親媽媽,一個人帶著三歲多的女兒,生活很是艱難。

所以最近,姐姐就和小月的老公商量,自己想去深圳打工。但是如此一來,肯定不能把女兒帶在身邊,她就希望小月和老公可以代為撫養自己的女兒。

老公和這個姐姐一向感情很好,對於姐姐這個請求,他二話不說就答應瞭,甚至沒有過問小月一聲,就收拾瞭孩子的行李,抱著她一起回瞭傢。

直到看見這個女孩,小月才知道事情的原委。她立刻堅決的表示瞭反對。小月說:你姐姐的孩子為什麼要我們來養?這個孩子到底是誰的?

老公說:她去深圳的這幾年,我們先幫她養大。我姐說瞭,孩子還小,叫咱們爸媽也無所謂,她不介意。等她回來瞭,我們再把孩子送回去。

小月生起氣來,說話也是絲毫不留情面:你姐是離婚瞭,又不是死瞭,為什麼自己不養孩子,要丟給你這個弟弟來養?她就非得去深圳工作不可嗎?

03

老公說:你說話也太難聽瞭點,你不知道她一個女人帶孩子有多不容易,我是她弟弟,我當然要幫她瞭。

小月說可以啊,你這麼想幫她,那咱倆離婚,你幫她養孩子好瞭。我和你結婚才半年,就要讓我做一個三歲小孩子的媽媽,憑什麼?

老公也生氣瞭,指責她不懂事,他說等你有瞭孩子就明白瞭,孩子對於父母來說,就是他們的心血,我姐姐自然不希望她的女兒受委屈。咱們兩個現在生活比較安逸,幹脆就幫她照顧一下孩子,這麼小的小孩,也不會給你造成什麼經濟壓力的。

可是不管老公怎麼說,小月還是堅決的不同意。兩個人為此冷戰瞭好長一段時間,小月也氣得回瞭娘傢,她對老公放出最後通牒,說反正我是不會養這個孩子的,我才25歲,你就要我當一個三歲孩子的媽,如果執意如此,那咱倆就離婚吧。

她的老公最後還是妥協瞭,不過為此,一直對小月頗有微詞,覺得是她太絕情瞭,如果不是她反對的話,他的姐姐原本可以謀得更好的出路。

04

小月和我說起這事時還滿腹的委屈,她覺得自己並沒做錯,她說:哪個母親帶孩子不是千萬個辛苦,他姐姐既然選擇瞭當媽,就總要有一些付出,有一些犧牲。又想要孩子,又想去大城市發展,這怎麼可能嘛?她說走就走瞭,把孩子丟給別人來養,等她掙錢瞭再回來接孩子,哪有這麼好的好事?

小月說的很對,她有這麼大的怨氣,也是因為老公沒有換位思考想過她的委屈。她才25歲,尚且年輕,更何況和老公結婚不過半年,夫妻兩個人還在磨合當中,感情也算不上多麼深厚。

這個時候,老公卻突然帶回來一個別人傢的孩子,要求小月撫養,她一定是很難接受的。如果這個年紀要她生育自己的孩子,小月都要考慮很久,更何況是老公姐姐的孩子,她原本就沒有義務幫忙照顧。

作為弟弟,他心疼姐姐的辛苦,知道姐姐一個人帶孩子不容易,所以想幫她分擔一些。

但是作為小月的老公,他卻忽略瞭妻子在這種事情上的接受度。何況照顧孩子不是嘴上說說而已,尤其是一個三歲多的小孩,已經稍微懂事瞭,知道誰才是自己的媽媽,再有其他人來照顧這孩子,必然要付出更多的心力。

如果他的姐姐過幾年沒有回來,這孩子到底要照顧多久,什麼時候才是個頭?都是未知數。她的老公滿心想為姐姐分憂,卻忽略瞭自己妻子的心情。

在這件事面前,他立刻就向向姐姐應允,而沒有先和小月商量後,再做最後的決定,也是兩個人發生爭吵的主要原因。

在我們邁入婚姻之後,在一些事情上,就要稍微向自己的小傢偏心一點。兩個人彼此體諒,互相理解,才能夠使你們之間的關系更加緊密,也更加默契。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