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正式出手,信用卡使用有瞭新規則,卡奴“苦日子”要來瞭?

文:小飛

銀行是一個國傢重要的經濟命脈,為瞭促進經濟增長,他們需要做很多工作,其中業務之一就是讓人們申請信用卡。隨著信用卡在市場上的普及,辦理信用卡的門檻越來越低,流程也隨之簡化,在這些有利條件下,許多年輕人開始申請信用卡。

央行公佈的數據顯示,我國信用卡在用發卡量已經達到瞭7.66億張,平均每兩個人持有一張信用卡。信用卡的出現是為瞭幫助大傢緩解“囊中羞澀”的尷尬,然而,很多人在辦理瞭信用卡後,對信用卡的依賴度過高,被個人利益所蒙蔽,缺乏理性,導致瞭信用卡市場的混亂。

目前,比較常見的信用卡亂象是逾期和套現行為瞭。逾期還款的人數不斷增多,也給市場監管帶來瞭難度,銀行也因此出現瞭不少“壞賬”的情況。中國央行也多次“點名”信用卡行業,並要求多傢銀行整頓控制信用卡發放,以免信用卡成為年輕人“透支消費”的動力。

針對這種情況,多傢銀行開始出手整改規則,整頓信用卡市場。今後,對信用卡的使用將有更詳細、更嚴格的規定,包括對信用卡逾期和套現行為的統一處理。一種行為是被禁止的,卡奴們往後或將迎來“苦日子”。

滯納金改為違約金

從2021年起,信用卡逾期將不再收取滯納金,但將按一定比例支付違約金,大部分銀行的收取方式為應還未還部分的5%。此外,還有循環利息,這兩部分統一稱之為罰息,這一新規的公佈,可以很好地避免“利滾利”的發生。

過去,如果信用卡逾期不能及時還清債務,個人征信首先會受到影響。而今年開始信用卡逾期沒有能力償還的用戶可以與銀行協商還款,不允許出現違法催收行為的。這一規則的調整對持卡人來說非常人性化,根據自身情況,他們最多可以與銀行協商5年停息償還的方案。

量刑標準提高

眾所周知,信用卡逾期立案可以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民事案件,另一種是刑事案件。今年《民法典》修改瞭刑事立案標準,具體數額由1萬元改為5萬元。值得註意的是,如果持卡人已被銀行催收兩次後超過3個月,還進行最低額度還款的情況;同時信用卡逾期金額超過5萬,將被銀行起訴惡意透支,持卡人可能會因此“坐牢”。

嚴管商戶POS機、禁止“套現”

信用卡套現一直是市場上公開的“秘密”,不少辦理信用卡的人對於這一功能也心照不宣,值得註意的是,利用POS機套現一直都是銀行明令禁止的。一旦被發現,減少額度和封卡都算是輕微處罰,嚴重情況下,銀行可能會將這種行為納入征信系統。

為進一步規范支付受理終端業務管理,新規中明確,接收機構發放的銀行卡受理終端需具備定位功能,並采用密碼識別等防篡改技術。這也意味著,線下收單機構依靠POS機“躺賺”的時代將一去不復返,“一機多戶”的情況在我國也被明令禁止。

一旦央行開始對商戶POS機進行監管,往後套現、“一機多戶”等行為將不復存在。卡奴還想“以卡養卡”的話,成本則也會大大增加,這樣,既效杜絕瞭信用卡套現的行為,對於整頓支付市場也是有利的。

還有些人利用信用卡的免息期將資金用作“投資”。眾所周知,如果合理使用信用卡,可以獲得40-50天的免息期,這也是很多人“青睞”信用卡的原因之一。對此,國內不少銀行也加大瞭對信用卡的管控力度,並對信用卡資金的使用發出瞭明確的警示。

前段時間,光大銀行、中信銀行等信用卡中心下發通知,明確指出信用卡資金不得用於生產經營、固定資產投資、股權投資、現金等非消費領域,包括購房、投資、理財、股票等禁區。

信用卡作為一種金融工具,給我們的日常消費帶來瞭極大的便利。但在使用信用卡的過程中,要正確認識信用卡的功能,量力而行,合理規劃自有資金,不要‘以信用卡還貸”,避免自己信用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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