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做到不糾纏,你就贏瞭

文/大慧

著名情感專傢康納曾經說過:“分手的時候對方會否定你的一切,你做得越多對方越否定你,所以這也就告訴我們,在感情中不要死纏爛打。

分手是一件讓人痛苦的事情,因為不甘心、因為舍不得,於是很難做到幹脆利落。大多數時候都是一方決定要走,另一方還沉迷在對未來美好的幻想中不可自拔,所以,說散就散說起來很容易,但是想要真正做到太難。

能夠體面地分手已經很不容易,面對分手,傷心欲絕也是常有的事,離開他就像是魚兒離開瞭水,會覺得很難生活下去。

理智告訴我們他都已經決定離開瞭,就不要再挽留瞭,情感卻總是難以自控,還想著再努力一次,再挽留一下,寧願賠上尊嚴,也不願意輕易放棄。

一次次地投入,一次次挽回,看上去似乎很深情,可是在對方看來你所做的一切都隻是癡纏,隻會讓他厭倦。

我曾經親眼所見一個朋友分手後對前任死纏爛打,堵到他單位樓下,趁著喝醉耍賴撒潑,甚至采用一哭二鬧的方式,聲稱離開他就活不下去。最後還是未能挽回他,兩個人鬧得很難堪。

何必呢?愛情中的一次輸贏並不代表什麼,被一個人拋下也沒有什麼大不瞭,分手後做到不糾纏,哪怕沒有贏得愛情,你也贏得瞭自我。

你沒辦法留住一個想走的人

有一句話是這樣說的:那些離開你的人,無論當初是因為什麼原因離開的,也許掙紮過猶豫過不舍過,但至少在他決定要走的那一瞬間,他覺得沒有你,他會過得更好。

所以你的苦苦挽留可能對於他來說就是他通往幸福的路上的阻礙,你以為的愛情而他可能隻會覺得是負擔。

一個人鐵瞭心要走,你是根本留不住的,即使因為不忍心他暫時選擇瞭留在你身邊,心不在人在,終究不是愛情最初的樣子。

想要維持一段愛情不容易,即使兩個人心朝著同一個方向,都有可能會因為各種各樣的因素分崩離析,更何況一個人已經有瞭要走的欲望,那種感覺就像是拔河一樣,你往這邊用盡,他卻在用盡全力朝著背離你的地方,帶給你的隻有痛苦,絲毫感受不到愛的歡樂。等到你筋疲力盡之後還是不得不放手。

要走的人留不住,能夠輕易舍棄掉你的也不值得苦苦挽留。

你的糾纏會讓人生厭

兩個真心相愛的人,彼此有過那麼多美好的時光,即使分手,也不必讓那些美好都破碎。雙方互相道別,道一聲珍重,然後漸行漸遠,之後再回想起來也都是最美好的記憶。

其實你知道的你留不住的,倒不如瀟灑一點,留給他一個背影,也好過糾纏不休。你的糾纏,最後隻是把兩個人的溫情都消磨掉瞭,除此之外,再無任何用處。

我曾經糾纏過一個男生,我明明知道他不喜歡我瞭,卻還是舍不得放下,他刪掉我再重新加上,拉黑我的所有聯系方式我又申請瞭一個小號再度糾纏,跑到他傢樓下哭哭啼啼挽留,甚至動用身邊的朋友全部都來當說客,最後他說瞭一句“你這樣隻會讓我更厭惡你。”

從那一刻起,我像是突然醒悟過來,看到鏡子中的自己,愁眉苦臉,沒有一點生機,這樣的我自己都感到厭惡,何況別人?

哪怕不能在一起,也不要做一個令人生厭的人,這樣的你一點都不可愛。

揮別錯的人,才能遇到真正值得的人

在還愛著的時候,我們總以為再也遇不到比他更好的人瞭,就像是抓住最後一顆救命稻草一般,不敢放開手,其實你想錯瞭,等到你放開錯的人的手,才能夠真正與那個值得的人邂逅。

《愛的理想生活》裡面劉柯和戴希希在一起五年,戴希希是真的非他不嫁的,所以在劉柯離開之後,一直沉浸在痛苦當中,隻顧著想盡辦法挽留,從來沒有想過其他可能,而等到她徹底死心,決放過劉柯,才發現原來自己真正值得牽手的那個人就在身邊。

有時候明明這個人不值得,我們卻偏偏要去強求,明明有個人一直就在身邊守候,卻看不到,隻有當你徹底從一段失敗的感情當中解脫出來,才會發現原來放開有時候就是對自我的一種成全。

凡是會離開你的人,無論他曾經對你多麼好,一旦要走就是錯的人,沒必要再花時間在他身上,放過他,才能放過自己。

與其糾纏不休,不如提升自我

愛別人總有時效,愛自己永不過期。與其把時間花在糾纏之上,不如騰出時間來好好愛自己。

你若盛開,蝴蝶自來,你若一直萎靡不振,頹廢不前,也隻能讓自己不斷沉淪,當你懂得不在無關緊要的事情浪費時間,而是更願意打磨自我之時,你得到的將會更多。

若你夠好,他離開不必惋惜,是他的損失,若是你不夠好,才更應該吸取教訓,讓自己變成讓男人舍不得離開的那種女人,而不是隨意被人丟棄。

分手後做好不糾纏,你就贏瞭,哪怕失去瞭愛情,但是你贏得的是更廣闊的天地,更好看的風景,更美好的你。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