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嶽母不要彩禮,還陪嫁一套房,提出2個條件,女婿:不結瞭

導語

今天為大傢探討的是,一位嶽母對準女婿說:“我不要求你給彩禮,而且我們傢還會陪嫁一套房子給你傢,但是你要答應這兩個條件,隻要能夠答應我就把女兒嫁給你。”準女婿聽完兩個條件後,連忙說道:“這婚不結瞭”,這是怎麼回事?一起來看看。

丁先生/30歲

我今年30歲,我有一個女朋友,我們兩個人談瞭三年,我們的感情還不錯,一直以來我也特別的疼愛她,因為她是我喜歡的類型,所以我一直都很疼愛她。

雖然她長得不好看,但是他特別的溫柔,也特別的善良,而且也很喜歡幫助別人,所以我就特別的喜歡她這一點,主要是她還特別的孝敬老人。

我和她兩個人是同事關系,當初她第1次來到公司的時候,我就對她產生瞭感情,那個時候我經常約她去吃飯,原本她剛開始是拒絕的,但後來拒絕瞭多次之後,她也不好意思再拒絕瞭,就答應跟我一起去吃飯,和她相處瞭幾次之後,她也對我沒有那麼冷漠瞭,然後我就趁這個機會向她表白瞭。

當我向她表白的時候,她毫不猶豫地答應瞭,因為她也特別的喜歡我,也很想和我在一起,知道我是一個不錯的男人。

在一起後我們兩個特別的相愛,而那個時候我每天也特別的努力工作,因為我想多多賺錢,然後給她買禮物,給她足夠的安全感,細節方面通通做到位,讓她不羨慕別人,當時她也經常說,我是一個很合格的男朋友,對我也特別的用心。

我的傢庭條件很差,父母沒有穩定的收入,但是我是一個很有上進心的人,工作的時候從來不會偷懶,所以我的工資每個月都有1萬多,她也從來都沒有嫌棄過我的傢庭,哪怕我們門不當戶不對,她也沒有說過什麼,女友傢裡很有錢,父母都是做生意的,她來上班就是為瞭打發時間,我爸媽就她一個女兒,所以她爸媽特別的疼愛她。

雖然她有爸媽疼愛,從小出生在一個有錢的傢庭裡,但是他從來都沒有公主病,也不會像別人那樣嬌生慣養,而是特別的懂事,也很通情達理,那個男人遇到這樣的女人都會忍不住會愛上她,因為她真的太好瞭。

後來談瞭一段時間戀愛後,我就帶她去見我父母,當我父母得知她傢有錢的時候,立馬反對我們的婚事,因為我父母覺得他們傢太有錢瞭,我們傢太窮瞭,根本就不般配,而且門不當戶不對,在一起是不會幸福的,但是我不相信,我覺得隻要兩個人相愛,哪怕傢境不配也無所謂,畢竟愛的是人不是錢。

後來我爸媽無奈之下也隻好同意,見完我爸媽之後,女友帶我去見他爸媽,第1次見到爸媽的時候,她爸媽有點瞧不起我,因為她爸媽嫌棄我窮,傢裡什麼都沒有,也不能給他們的女兒帶來好生活,但是看到自己女兒喜歡,他們也沒反對,也贊同我們在一起。

得到雙方父母贊同之後,我們更加相愛瞭,而且也有瞭結婚的打算,談瞭三年後,我們也到瞭結婚的年紀,然後我們就把雙方父母約出來,一起吃飯,順便談婚禮的事情,說實話當時我特別的害怕,我害怕嶽父母不同意,也害怕他們提出天價彩禮讓我承受不住,但沒想到嶽母竟然說:“我不反對你們在一起,我也不要彩禮,為瞭我女兒,我還會陪嫁一套房子給你們傢,讓你們兩夫妻有一個像樣的傢”。

當我聽到嶽母這麼說的時候,感到特別的驚訝,我不明白為什麼嶽父母不要彩禮,難不成是因為我傢太窮瞭,他們理解我們,想給我們添加壓力,不要彩禮的嗎?但不管是什麼原因,我很感謝嶽母,謝謝她理解我們傢,當時為瞭感謝嶽母,我連忙給她夾菜吃,而且一口一個媽叫得特別甜,還給嶽父敬酒,對嶽父說盡好話,一個勁的誇他們是這個世界上最好的嶽父母。

就在我高興不已的時候,嶽母又說:“但是我有兩個條件,隻要你能夠答應,我就把女兒嫁給你,你看看怎麼樣?”

我想著嶽父母應該也不會提出什麼過分的要求,然後就回應嶽母:“您說吧,隻要我能答應的,我都會答應,您這麼好,我絕對不會拒絕的。”

嶽母聽完,立馬說到:“我的條件就是,第一:你們結婚後,必須要住在陪嫁房,不能回農村,也不能把你父母接過來住,因為陪嫁房是我們買的,我不允許別人住進來,要住也是我們住,還有你不能要求我女兒為你父母養老,更不能就是把你父母接過來養老,你父母隻配在農村養老,你可以打錢回去,讓他們自己養老,但絕對不能接過來,不然我是不會同意的你們兩個結婚的。

第二:“我就這麼一個女兒,如果以後你們生瞭孩子,那麼孩子必須要跟我女兒姓,不能跟你姓,而且還要過戶到我們傢來,讓我們傢留個後,這樣我們傢就不會斷後瞭,我們傢那麼有錢肯定能夠教育好孩子,也能夠讓孩子過上好的生活,你父母不是靠幹農活來維持生活,根本就不會教育孩子,所以我不同意跟你們姓,也不同意你父母來探望,好瞭,我就這兩個條件,你能答應就結婚,不能答應就算瞭,反正我也不稀罕,我覺得我已經做得很仁慈瞭,不要彩禮還陪嫁房,既然得到瞭好處,那麼就得付出,這樣才算是尊重我們。”

聽到嶽母這麼說,我整個人都不好瞭,我以為嶽母的條件不會很過分,沒想到根本就讓人接受不瞭,我說:“嶽母,你這個條件未免太過分瞭,我答應不瞭,我爸媽給瞭我生命,如果讓我不給他們養老覺,我絕對做不到,畢竟養兒防老,所以我不能這麼沒良心,還有孩子生瞭自然是我們傢的,怎麼可能跟你們傢姓,如果跟你們傢姓,那我跟入贅有什麼區別,我也是個有尊嚴的男人,就算窮我也不會入贅,更不會讓自己的孩子,過戶到你們傢跟你們的姓。”

嶽母說:“你剛剛不是說會答應嗎,怎麼現在反悔瞭,你怎麼這麼不講信用?我告訴你別不識好歹,反正我的話已經撂在這裡瞭,你不答應就別娶。”

我說:“那分手吧,這婚不結瞭,我不稀罕,我也不想讓自己那麼沒尊嚴。”說完我帶著我爸媽離開瞭飯店,雖然我很舍不得女友,但是我做不到答應那些過分的要求,我寧願不要女友,我也不能做做這些沒良心的事,就這樣我們兩個人從此都分手瞭,再也沒有聯系過。

結束語

如果是你,你能夠接受這兩個條件嗎?關註我下方留言出來。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