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分錢沒有”半路夫妻先試婚,散夥之後車咋分,妻子稱:給5000就行

都說婚姻不易,但對於二婚的男女更要慎重,如果你選擇一個人想和他結婚,一定要清楚對方是否愛真的愛你。千萬不要在不瞭解的情況匆忙走入婚姻。要知道,草率的婚姻少美滿,最後得到的都是辛酸。

傢住在農安縣的張女士今年30歲,她的老公姓郭,比張女士大兩歲,兩人經人介紹認識,於2015年結婚。但張女士說,她和老公沒領證,但是辦婚禮瞭,兩人都是二婚。

之所以沒領證,是因為害怕兩人過不下去。看來這半路夫妻都留瞭一手,不想登記先辦婚禮,真應瞭一句話:“半路夫妻,永遠是賊”隻是兩人還這麼年輕,為什麼就不能安心領證過日子呢?

張女士說,2017年9月30號兩人買瞭一輛寶駿510的車,貸款9萬多,2019年5月份之前貸款都是張女士還的。

兩人一起好好過日子,還貸款這也是一種好生活,可是好生活沒有好好過,這讓張女士很鬧心。

據張女士說:“他一直把車開著,就是沒回來過,直接打電話,告訴我倆分手瞭”。

這結婚5年瞭,丈夫經常不回傢住,看來有情況,到底是什麼原因丈夫要和她鬧分手呢?

原來,張女士患瞭心臟病,要做支架手術,這難道是兩人分手的理由嗎?妻子生病,丈夫不應該出錢出力治療,畢竟一日夫妻百日恩啊。可是張女士說最主要的是丈夫外面有人瞭,才要和她分手。

張女士打開瞭手機微信,隻見丈夫現在的微信照片是那個女人的頭像,這是所有女人都不能接受的事實。

唉,斷弦猶可續,心去最難留。

看來這半路夫妻同傢不同心確實存在,兩人可以同甘,卻很少願意同苦的,這人啊!隻有真正經歷過再婚,才清楚其中的滋味有多痛苦。

既然丈夫外面有人瞭,兩人又沒領結婚證,好合好散從此不相幹就完事瞭。可是這事就錯在那輛車上,因為當時買車的時候,寫的是張女士的名字。現在男方要分手,並且還答應給張女士15000塊錢。4月初時,張女士給丈夫打電話,對方又變卦瞭,說車不能給她,你願意上哪告上哪告去。

說好的事又反悔,這郭先生到底唱的哪出戲呢?

有人說,誠實的人從不為自己的誠實而感到後悔。讓人懷疑的是,為什麼當初買車一定寫在張女士名下?是因為張女士當時有利用價值,現在看到她生病沒有能力償還貸款才選擇逃避嗎?那麼,兩人分手又為何不願把車給張女士呢?前後態度如此大的反差,確實讓人質疑。

郭先生這種反復的行為讓張女士有瞭戒備,畢竟車主是她的名字,經過查詢這輛車現在還有違章沒處理,張女士害怕出事,也擔心警察突然找到她,因此心有顧慮想早點解決此事。

張女士和她這個沒領證的前夫郭先生就住在一個屯子的東西頭,當張女士找上門時,郭媽媽說,買車是不錯,可張女士隻還瞭兩個月她就有病瞭,做心臟支架手術看病時,還拉瞭不少饑荒,你分瞭這個車,那我這個饑荒怎麼辦呢?

看來,對方早已為分手做好瞭準備,買的車沒有你的份,看病花掉的錢也要到最後算一算。婚姻中如果充滿瞭算計那就不叫愛瞭。羅曼·羅蘭說過:在婚姻中,每個人都要付出,同時也要收回點什麼:這是供求規律。

聽到這裡,張女士說:你兒子就給我拿一萬塊錢。

既然說到分手,肯定牽涉到一些財產分割,想好聚好散,就要和和氣氣把這個車的事給整明白,以後不留後遺癥比啥都強。婆婆說,車的事還得找我兒子,讓婆婆給兒子打電話面談,但婆婆說打不通,這到底咋回事呢?難道說兩人分手,連面都不露嗎?

張女士的電話被拉黑,那就換個手機號打打試試吧。

電話打通瞭,聽到女方聲稱還瞭16個月貸款,郭先生全盤否定,他發誓:如果我撒謊,我出門讓車撞死,多說她添能有個四五千塊錢,我承認我在她名下走的賬,但是我給她的是現錢。

聽到這裡,讓人不禁有些懷疑,一個說,張女士隻是付出四五千塊錢的車貸款,而張女士所說的轉款給他14000元,郭先生一直說不知道,張女士又說郭先生的話不屬實,到底兩人誰在說謊呢?

愛情裡最好的距離就是看不清楚對方。

看來,半路夫妻確實存在諸多問題,在一起談什麼都可以,一提到錢就沒瞭情份,並且連分手都在為錢扯皮。

現在男女之間的戀愛,總是答應太快,結果分手也快。人性的規律是容易得到的就容易放棄。凡是通過努力得到的,不管是感情還是物品,都會使人頓生珍惜之感。

所以在感情上,當有人追求時,內心的一份矜持是必要的,即使心裡很愛,也需要給追求者時間和難度,這樣兩人走到一起才會珍惜感情、地久天長。

張女士說,現在這輛車已經有三年瞭,都有折舊,評估完之後,看他能給自己多少錢。把車這個事解決清楚後,她再也都不會找他瞭。

很多人一旦分開也許會永遠都不再見面。這種決絕讓人心疼,不是不愛而是被傷害後的清醒,平淡的現實結局,把所有曾經掙紮過的叛逆和激情,全部都淹沒瞭。

看來這段感情讓張女士傷心又傷情,本就再婚的兩人,如果一開始都不願真心相待,哪來的真情付出。

既然想要一次性解決這個事,張女士心裡得有個譜啊,你到底想要多少錢才符合你的心理預期,如果隻看對方給多少,有些不現實。

張女士尋思瞭半天說:“給5000就行”,有瞭這個表態,事情好辦多瞭。看來張女士不是個貪心的人,她也認可自己隻交瞭兩個月的車貸,經過再一次和郭先生溝通,讓對方給張女士5000元,兩人把車過一下戶就完事。

郭先生說:我就告訴你一句真心話,她要是好模好樣的,我啥話都不說,現在你就是協商完瞭,我一分錢沒有。

啥?分手瞭還要這樣埋汰對方嗎?當初結婚沒有誰逼你吧,何況你們畢竟做瞭五年的夫妻,現在又耍無賴有意思嗎?

經過溝通,調解人員給出一個建議,可以讓郭先生分一個月給張女士1000塊錢,這樣也可以把這5000元錢給完。之後兩人把車過戶到他的名下。但郭先生答應要考慮考慮。

區區5000元,給得還這麼不痛快,真不知道當初張女士是怎麼看上他的。

有人說,小氣的男人真的不適合當老公。一個男人不舍得為你花錢,別指望他以後賺錢會給你,這類人都是極度自私的,小氣的男人同小心眼的男人同樣可怕,跟這樣的人在一起,沒有你好日子過。

而現實的確讓張女士遇到瞭這樣的男人,最終郭先生同意在五個月內給張女士5000元錢,錢到手就過戶,但是雙方都不想再讓對方打擾。於是調解人員給他們二人訂瞭一個君子協議,畢竟是兩口子的事,但最終還得他們自己去解決。

事情都說清楚瞭,也找到瞭雙方都能接受的方法,張女士飄著的心也終於有瞭著落,隻是這樣的結果肯定不是她願意看到的。

情感分析:

1、不領證的婚姻沒有保障

不管是頭婚還是二婚,我不贊成不領證就結婚,和男人同居本身也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任,何況這也是法律所不允許的,不領證就和對方生活在一起,對自己的婚姻沒有保障,如果真的有一天被拋棄,連個說理的地方都沒有,法律不會保護未婚同居。

2、半路夫妻可以簽訂婚前協議

二婚的人結合在一起,如果不放心可以簽訂婚前協議,把錢財分清楚,以後的生活費和開支都要說在明處,避免發生不必要的糾紛。

就如張女士,和丈夫郭先生共同買車,車主是她,開車是丈夫,出瞭事故她要承擔責任的,所以分手後,她會擔心怕出事,兩人恩愛時,不會計較那麼多,一旦婚變就成瞭負擔。

3、愛惜自己,認真對待感情

真心愛你的人,不會對你忽冷忽熱;真心追你的人,不會跟你玩曖昧;真心要娶你的人,不會胡亂承諾。

雖然兩人都同意先結婚不領證,說明都給自己找瞭退路,隻是張女士也沒想到自己會做心臟支架,一次病痛讓她看透人心,不愛你的人經不起生活中的風風雨雨,當你有利用價值時,他看你各方面都順眼,當他變瞭心,你就一文不值。甚至說好瞭給她15000元都要反悔。

狄德羅說過:如果道德敗壞瞭,趣味也必然會墮落。

而張女士的要求並不高,最後隻要5000元的補償,對方還不痛快給,並帶有侮辱性的嫌棄張女士沒有好長相。真應瞭那句話失掉信用的人,在這個世界上已經死瞭。

所以,張女士還是盡早離開對方吧,如果開始下一段感情一定要擦亮眼,學會愛惜自己,做一個堅強獨立的人會更有底氣。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