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容易結婚難”,國內離婚率攀升,專傢:建議恢復妻隨夫姓

文丨木蓮媽媽,原創內容

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的生活水平逐漸提高,但隨之而來並非全是好的方面,越來越多的夫妻開始走上瞭“離婚”的道路。

近幾年,國內的離婚率呈現幾何倍的增長,1986年,離婚的對數還隻有21.4萬,而到瞭2000年的時候,數據就為121.2萬,而到瞭2016年,就增長到瞭415.8萬,而且數據還以上升的姿態,繼續增長。

專傢建議:恢復“妻隨夫姓”制度,穩定婚姻關系

面對國內如此高機率的離婚率,相關人士也想出各種辦法來阻礙夫妻離婚,就像提出的“離婚冷靜期”,就為瞭防止夫妻沖動性離婚。

近年來,由於各種原因,主動提出離婚的女方人數遠遠高於男方。進而就有專傢提出:如果像舊社會那樣,把女性名字前面加上丈夫的姓氏,可能就會降低“離婚率”。

中國傳統的女方結婚則改姓夫姓的免租傳統,這樣能增加女方對於丈夫和傢庭的歸屬感,增加傢庭的穩定性,同時也約束一下自由散漫而導致的“離婚潮”。

雖然想法是好的,但是仔細想想確實很難行得通的。

建議女性婚後隨“夫姓”,是赤裸裸的性別歧視

名字對於一個人來說,是最基本的身份識別方式,建議女性結婚後就“改姓”的觀點,哪怕是女性自願選擇的,本質上也是對女性的性別歧視。

結婚後“隨夫姓”,就等於說女性自己 的名字隻是暫時的,不是真正屬於自己的,而男性則婚前婚後還是自己。在如今“男女平等”的社會,實在是有些說不過去。

解放之後,人們都提倡男女平等,過去的陳舊封建倫理也逐漸為人所不齒,女性地位逐漸提高,“妻隨夫姓”的傳統也逐漸消失,現在隻有臺灣、香港那邊還有部分殘留,但基本上大部分都已經摒棄瞭這個習俗。

所以如果再次恢復傳統的“妻隨夫姓”,就等於恢復落後的封建倫理觀念,實在是不值得提倡。

離婚與否和婚後女人的姓氏沒有直接關系

在日本和一些歐美國傢,“妻隨夫姓”是他們固有的傳統,而且在他們的文化裡,妻子婚後隨夫姓也是理所應當的。

首先,即使是在當今如此先進的社會,國外的西方國傢依舊是女性結婚後“隨夫姓”,但也並沒有見到過他們的婚姻有多穩定,依舊是想離就離;

其次,如今國內的傳統是男女結婚後各姓各的姓,但是和國外的離婚率相比,離婚率還是比較低的,由此可見,姓氏和離婚率沒有必然的聯系。

而且,新時代的女性越來越獨立,再也不受舊時代的思想所束縛,因此,“隨夫姓”放在現代社會,已經不實用瞭,女性自然也不會被這小小的“姓氏”所束縛。

幾十年前,人們缺衣少食卻極少有離婚者,而隨著人們的生活越來越富裕,離婚率也逐漸升高起來。隨著經濟水平的提高,人們面對的誘惑也越來越多,同時人們的思想越來越開放,從而導致對於婚姻也是越來越不重視。

所以,專傢的提議對於降低離婚率並沒有根本性的作用,隻有夫妻在主觀意識上把婚姻重視起來,才能避免大概率離婚的發生。

寫在最後:

夫妻離婚,就連結婚證書這樣受到法律保護的東西都保證不瞭婚姻的牢固性,那麼單憑一個姓氏,自然也是解決不瞭什麼問題的。

今日話題:你覺得現代社會“妻隨夫姓”可行嗎?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