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事業單位“中人”在過渡期內退休,養老金待遇應該怎麼算呢?

機關事業單位過渡期,指的是2014年10月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後,國傢為瞭防止新辦法和老辦法退休待遇差距過大,制定瞭10年過渡期。

實際上過渡期這一模式,早在2005年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實際上為瞭實施養老金計算新辦法和老辦法的過渡,各地就制定過五年的過渡期。

如果在過渡期內退休,首先會按照老辦法退休待遇計算養老金。然後以老辦法退休待遇的養老金為基礎,如果老辦法退休待遇高,則按照老辦法發放退休待遇。如果新辦法退休待遇高,則在老辦法退休待遇基礎上,發放新辦法比老辦法高出的一定比例。

如果是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退休,發放10%。2016年退休發放20%。2017年退休發放30%。以此類推,2021年退休發放70%,2024年9月之前退休發放100%。過渡期結束以前始終有老辦法退休待遇為保底待遇。

新辦法退休待遇。

退休待遇新辦法雖然非常復雜,但是相對非常明顯。主要包括基本養老金和職業年金兩部分構成,中人的基本養老金又包括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三部分構成。

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算方式和企業退休人員完全一樣,這也是國傢推動養老保險制度並軌的一項舉措。過渡性養老金主要指的是2014年9月及以前的視同繳費年限。相應視同繳費指數,根據退休時本人的職務級別等因素確定。

職業年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實際上都是從2014年10月實施養老保險制度開始積累。分別按照繳費基數的12%(個人4%+單位8%)和繳費基數的8%積累。職業年金可以用來購買商業養老保險,或者和個人賬戶養老金一樣,選擇按月領取。領取標準都是退休時本人的賬戶餘額除以退休年齡確定的計發月數,60歲是139個月,55歲是170個月。

基礎養老金,繳費年限和平均繳費指數實際上都包括瞭,視同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指數。基礎養老金等於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1+本人的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繳費年限越長,繳費指數越高,社會平均工資越高,養老金待遇就越高。

老辦法退休待遇。

老辦法退休待遇主要以本人2014年9月的基本工資和職務職級(技術職稱)為標準,假設本人2014年9月已經退休計算出來退休費,按照有關的定額調整和工資增長率增加老辦法退休待遇。

老辦法退休待遇的工資增長率,一般相當於退休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的平均增長幅度。其實制定這種模式的主要原因,也是想讓老辦法退休待遇和2014年9月以前退休老人的退休費待遇基本保持平衡。

如果在過渡期內實現瞭職務級別的晉升,也會在晉升當年調整有關的老辦法退休待遇,參與以後年度的工資增長率調整。

總體來說,過渡期已經快結束瞭。盡管過渡期內養老金待遇計算確實非常復雜,但是也是以平穩過渡為目的。相信隨著時間的推移,人們會逐漸接受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待遇的新辦法的。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