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籌問題千千萬,《懂稅帝》為你找答案
自從爽妹子被爆出偷逃s後,而且偷逃稅又是“陰陽合同”(前一個冰冰姐,可能還有許多)。娛樂圈的節稅方法為什麼沒有改變。一直在說陰陽合同節稅要不得,但是又有廣電總局的限薪令在,可能明星們實在沒有辦法,隻有采取“陰陽合同”。
該怎麼說呢,市場經濟下其實作為管理者不應該過多管控,可能很多人會認為明星賺錢容易會影響三觀,但是別人這麼賺錢是因為市場選擇。可能是因為運氣好,你不能因為別人賺錢容易就對別人限制,那是不是應該對運氣好的買彩票中獎的人也應該一樣會讓人產生不勞而獲的想法。
明星們紛紛註銷公司,肯定是看到風向不對,隻能說是掩耳盜鈴,以為註銷瞭公司就不存在偷稅漏稅瞭?隻能說他們的避稅方法不是合理的方法,很有可能就是暴力節稅。假如說爽妹子沒有陰陽合同,片酬就是1.6億,且全年就隻有這麼多,不進行合理避稅,那就是勞務報酬,最後進行匯算清繳,沒有抵扣需要納稅:
1.6億=16000萬*45%-18.19萬=7181.81萬的個稅
而假如成立工作室進行合理節稅就是
1.6億=16000萬*35%-6.55萬=5593.45萬
增值稅因為可以開專票進行抵扣,一般情況下合作方都願意承擔,不承擔也沒關系,增加合同價格就行(為瞭方便計算人員工資、合理抵扣等其他支出沒有計算)。
如果明星們成立公司是為瞭降低個稅是允許的,也就是合理避稅,但現在明星們紛紛註銷公司可能就不是這麼回事瞭,到底是怎麼回事歡迎大傢留言討論。
節稅千萬條,安全第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