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爽天價片酬曝光,明星紮堆註銷工作室!背後真的涉及偷漏稅嗎?

近幾天,鄭爽1.6億天價片酬的事傳的沸沸揚揚,甚至在整個社會都引起瞭震蕩。在大傢的關註點還放在“208萬日薪”上的時候,許多藝人已經悄然對自己名下關聯的公司進行瞭註銷。

據天眼查發佈的信息顯示,近期接連有明星關聯公司註銷,據不完全統計,涉及註銷的名人包括:魏大勛、姚晨老公曹鬱、何炅父親、鄧超、唐嫣、文章、馬薇薇、趙本山、朱正廷、孟美岐、吳宣儀、沈騰、井柏然、王千源。

這時候又有網友問瞭,“他們註冊工作室是不是為瞭偷稅漏稅?”“如果他們真的偷稅漏稅瞭,稅務機關還可以追繳稅金和罰款嗎?”優稅貓今天就來為大傢解答一下疑惑。

為什麼明星都喜歡成立個人工作室?

個人工作室在企業類型上屬於“個人獨資企業”,即為個人出資經營、歸個人所有和控制、由個人承擔經營風險和享有全部經營收益的企業。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無獨立法人資格。

明星之所以喜歡開各種工作室,這就要從個人獨資企業的一些特定優勢說起瞭,首先是在納稅方面:按照現行稅法規定,個人獨資企業沒有法人資格,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隻需要交個人所得稅、增值稅和附加稅費。

用個人獨資企業這種“工作室”進行對外承接業務取得的收入就是個獨企業的“經營所得”。在繳納個人所得稅時,工作室的收入並不是按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綜合所得適用3%~45%超額累進稅率)來納稅的,而是作為工作室的生產經營所得,適用5%~35%超額累進稅率。

從稅率表來看,明星上千萬的天價收入肯定是按最高檔稅率來計算的,采用個獨工作室承接業務最高稅率為35%,如果以個人身份承接業務取得的收入會並入綜合所得,適用七級累進稅率表,最高稅率為45%,從這個方面來看,明星們成立工作室承接業務會省很大一筆錢。

其次個人獨資企業由於沒有法人資格,個人可以享有全部利潤,也就是工作室的完稅收入等同於個人收入。而如果是成立有限公司,公司收入完稅之後,股東分紅還需要繳納20%股息紅利個稅。

當然以上這些都是合法合規的,因為這是企業主體類型選擇,任何人都可以自由的選擇自己企業的主體類型,不能說人傢選擇瞭個獨就說是“偷稅漏稅”。

那麼除瞭以上這些,明星註冊“工作室”還有其他目的嗎?是否有通過多個工作室來簽訂陰陽合同?是否真的存在偷稅漏稅行為?這我們就不得而知瞭。

藝人工作室註銷是否涉及偷漏稅?

企業註銷時是一定要辦理稅務註銷的,如果放任不管的話,會產生多年逾期的申報以及罰款。而且企業註銷時,要先進行企業清算,其中包括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在企業清算結束後,需要制作清算報告並報送工商局,才能申請註銷企業登記。

也就是說一般情況下,隻要成功辦理瞭稅務註銷,企業就會拿到清稅證明,這也就意味著企業已經在稅務註銷的時候繳清瞭所有的稅款。所以先拋開紮堆註銷這個點不說,這些明星工作室能夠註銷成功,那肯定是清稅瞭的。

但是隻要能註銷就一定是沒問題的嗎?也不一定。

之前有過這樣一個案例:“某顧問咨詢有限公司已經註銷8年之久,卻仍然被稅務機關追繳稅款並被要求補交瞭巨額罰款。”

案例中的公司在註銷前開具領購方與開具方不符的發票,取得收入未按照規定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並且為瞭逃稅沒有去稅務局進行稅務清算和稅務註銷,而是偽造瞭虛假的清算報告去工商局騙取瞭註銷。鑒於這傢公司的法人地位已經不復存在,於是,稅局向這傢公司的唯一股東追繳稅款並且處以罰款和滯納金,一共186萬元。

上述這種騙取註銷的情況,實際上不符合註銷的法定程序,並不能算註銷成功,如果涉及偷逃稅,就會被追繳稅款以及滯納金。

還有一種情況便是企業之前存在偷稅漏稅行為,但註銷時沒有被查出來,企業也按照法定程序完成瞭註銷,之後還會被追查嗎?

這個稅局其實沒有進行明文規定,一直存在很多爭議。

一些人的觀點是:如果是有限公司這類有法人資格企業,註銷後法人主體消亡,按理來說是很難再去追查,但是涉及到惡意偷逃稅,也有可能會追究股東和法人的相關責任。

也有部分人觀點表示:如果是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這類股東,其本身就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責任也可以追溯到個人,即使註銷瞭,在註銷之前存在的偷逃稅行為也很有可能會被追繳稅款並追究責任。

總而言之,不管你註銷不註銷,隻要涉及偷稅漏稅,遲早要因違法付出代價,隻有合規經營,依法納稅才是正道。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