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央視點名的鄭爽這回真涼瞭,或面臨5倍罰金,張恒也要被追責

張恒這一次的“實錘”讓鄭爽徹底復出無望。拍攝《倩女幽魂》時片酬竟然高達1.6億,平均日薪約為208萬。這樣的高片酬鄭爽本人還覺得不夠,而當時限薪令已經下發,鄭爽是典型頂風作案。

為瞭達到利益最大化,鄭爽方與制作品簽訂瞭陰陽合同,用此手段規避“限薪令”、少繳稅。鄭爽方將片酬拆分為4800萬片酬和對疑似其母親持股的公司增資1.12億元。

這樣的行為也是引起社會輿論的不滿,更為過分的是,鄭爽的母親在談到限薪令時,更是一度語出驚人,稱不讓片酬超過五千萬是國傢在玩賴。這一番話可真是刷新瞭吃瓜群眾們對於明星的傢人的認知。

在鄭爽被曝出醜聞後,鄭爽的母親持股的公司就進行瞭工商變更,此前的投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人員全部退出,很明顯是想要第一時間撇清關系。

4月28日,央視新聞報道鄭爽因涉嫌偷逃稅被調查,上海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在接受到群眾舉報後,正在依照稅收法律法規進行調查核實。而北京市廣電局已啟動對相關劇目制作成本及演員片酬比例的調查。

鄭爽陰陽合同一事也讓北京文化成為輿論焦點,這傢公司在去年虧損達到7.72億。為宣傳《倩女幽魂》也投入瞭1.9元,按照目前的情況來看,這些付出都難以收回成本。

不僅如此,鄭爽天價片酬曝光後,更有爆料劇組為瞭節省開支壓低工作人員的薪水,每天都有進行繁重的勞動,場務、燈光師全累倒。

這些爆料也證實瞭張恒爆料鄭爽偽造機票向劇方報銷事件的真實性,機票的金額高達15萬,實在讓人匪夷所思。

央視新聞評價鄭爽

在鄭爽涉嫌偷逃稅被調查被調查後,央視新聞也對此做出瞭評價。對於“日均薪酬208萬元”的爆料,央視新聞指出,網友所關註的不僅是畸高片酬,更關心來路是否正當。監管部門就此依法調查,既能還原真相,又能呵護法律尊嚴。

對於鄭爽以及其傢人的行為,央視新聞評價:“學藝先學德,演戲先做人”,做不好守法公民,一旦以身試法勢必“涼涼”。簽訂“陰陽合同”,於規所禁;偷稅逃稅,於法不容。

當然,鄭爽並不是娛樂圈中唯一存在這類行為的人,對此,央視新聞表示,隻有整飭行業亂象,回歸法治軌道,影視業才能良性發展。而這樣的要求就需要影視從業者自律,一起改變現在畸形的行業生態。

鄭爽會受到什麼處罰呢?

提到明星偷稅漏稅事件時,不少網友都想到瞭2018年范冰冰補繳稅收及罰金高達近9億事件。當時范冰冰支持初犯,在經濟上得到瞭行政懲罰,但未受到刑事處罰,那鄭爽是否也會得到這樣的處罰呢?

律師對此解釋說,假如鄭爽偷稅漏稅是第一次被相關部門查到,那麼這就算‘初犯’。但需要註意的是,如果她在范冰冰事件爆發後,2018年明星大規模主動補繳稅款時,鄭爽也是其中一員的話,那麼這次曝出來的事件時間在2019年,再次被查處為偷稅漏稅的話,她就不算‘初犯’瞭,追究刑事責任的可能性就很大。

律師還指出,若是初犯就需要交罰金,以范冰冰當時的4倍罰金為參考,甚至更高(最多5倍)。若不是初犯,除瞭要求補稅和繳罰金之外,依刑法還會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律師同時也指出張恒並不需要提供證據,鄭爽方究竟有沒有偷稅漏稅是可以被調查處理。若是調查屬實,張恒作為參與者也是需要接受處罰。張恒的爆料行為就是傷敵一千自損八百。不過,張恒作為舉報人、或有自首行為的話,都可以得到法律的從輕量刑。除瞭張恒之外,鄭爽的父母也會被牽連其中。

就目前的情況來看,鄭爽想要再度進入娛樂圈幾乎是不可能,她所造成影響是相當巨大。這樣的公眾人物不是大眾所需要,隻是不知道還有多少人在支持她,希望她們能清醒點。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