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美國遣返的華人,如今成無國籍人,中國的做法值得所有國傢學習

《莊子》記載:“古之人外化而內不化,今之人內化而外不化”,其中蘊含瞭人與自然和處物的哲學道理。莊子所表達的思想除瞭可以看做是“道”的本質,也可以應用到個人和國傢的關系之上,而凸顯這一特點的,就是個人所具有的國傢身份和國傢的聯系。一個人的國傢身份的證明就是國籍,國籍既是國傢歸屬的證明,也是個人和國傢之間的紐帶。

通常人們的國籍就是自己出生時所在的祖國,人們也從小就被教育要熱愛祖國,熱愛自己的國傢,並且忠於自己的祖國。當人們出門在外時,隻有擁有國籍,背後的祖國永遠是人們最堅強的盾牌。四大喜事其中之一就是他鄉遇故知,若身處國外能夠遇到華人同胞,就會倍感親切,這種親切感毫無疑問是國傢帶給人們的。

國籍對於一個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國籍除瞭是國傢身份和國傢歸屬的證明,也是出門在外受尊敬程度的關鍵因素。如果背靠一個強大的國傢,那麼無論身處何地發生何事,都能有一個強而有力的後盾可以讓人們依靠。但是如果一個人沒有瞭國籍,那麼在關鍵時候所面臨的的將會是無助和淒涼,其處境也會因為找不到祖國而變得異常艱難。

無國籍人士形成的主要原因一共有5個方面,分別是棄嬰原因,出生原因,婚姻原因,戰爭原因,和剝奪國籍,有可能是單一原因也有可能是多個原因共同作用。除瞭5個最直接影響的主因之外,還有一個就是非法移民。非法移民雖然未必一定會導致國籍消失,但如果涉及情節嚴重的情況,依然有可能面臨被剝奪國籍的風險。

棄嬰原因顧名思義,新生兒無法確定其父母,若是在這種情況下若無人領養,那麼就會自動被視作無國籍的人,但是這種情況下被視作無國籍情況一般隻存在於血統主義國傢。所謂血統主義,就是子女的國籍由其父親的國籍決定,無論其出生於何地。實行血統主義的國傢主要存在於亞洲,包括中國,日本,韓國等一些國傢。

出生原因是基於本身無國籍的人,換言之無國籍人的子女出生後也被視為無國籍人,這種情況同棄嬰原因一樣,一般也隻存在於血統主義國傢。不過隨著社會制度越來越完善,很少會存在連續十幾年甚至幾十年在一個國傢生活而沒有國籍的人。除瞭是在棄嬰原因下長大而沒有國籍,剩下的基本不會因為出生原因而沒有國籍。

婚姻原因則是取決對於結婚對象的國籍,有些國傢法律規定,如果結婚對象為外國國籍,那麼結婚後本國國籍立即失效。不過這一項法律如今隻存在於小部分國傢,幾乎很多傢在國籍方面的法律規定上已經沒有瞭這一條。如今還存在這項法律的國傢都是國傢優越感極強,且對於除自己國傢以外的國傢非常排斥的國傢。

戰爭原因不用解釋很多人應能從字面上理解一二,即戰爭導致政權覆滅,短時內有沒有新的政權去代替,那麼這段時間就被視為無國籍人。不過這種現象隻存在於連續戰爭導致政權連續變化的時期,在各國政權都處於穩定階段時期,並不存在此現象。剩下的剝奪原因就很簡單瞭,因為觸犯某些嚴重法律或政治原因,從而被國傢強行剝奪國籍的人。

除瞭這些基本也是最多的原因之外,還剩下最後一個就是非法移民,不過一般非法移民情節非過於嚴重的人國籍不會輕易自動消失。雖然如此但如果是遭到遣返,那麼被遣返回國後,就很有可能會直接面臨國籍被自動取消的風險。在我國還未有今天的成就時,國內出現過數次移民浪潮,而移民的方向就是先進發達代名詞的歐美國傢。

其中有很多人成功拿到瞭美國國籍或歐洲國傢的國籍,並成功在歐美定居瞭下來,在歐美成傢立業。但是還有一部分人,因為拿不到歐美國傢國籍,身份得不到承認,隻能通過非法移民的方式。但是由於歐美國傢對於國籍的審核要求特別高,很多人仍拿不到國籍,最後隻能被歐美遣返,其中有些依然有著中國國籍,而有些則是回國之後直接被取消中國國籍。

面對其中的無國籍人,中國也是給出瞭很寬容的政策,經過身份審查如果尚有至親,那麼便能重獲中國國籍。不過這一做法引起瞭國人的討論熱潮,有些人認為這一做法顯示出瞭中國的海納百川,也有人認為他們在中國困難時期離開,被國外拋棄後才回來,不符合中國傳統文化。不同的人對這件事用不同的看法,人們無法肯定地說誰對誰錯。

對於曾是華人但是無國籍的人,人們應該辯證地看待。如果去國外隻是因為想要更好的生活,並沒有背叛祖國的行為,那麼也應該持理解原諒的態度。如果去瞭國外後,開始詆毀自己的祖國,那麼這和叛國無異,對於這種人就不應該原諒和理解。合理的包容能夠體現國傢的大國風范,同時也能夠利於國傢未來的發展繁榮。

參考資料:

《莊子》

《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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