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必須把房子送給小叔,不準租出去”,兒媳:我寧願離婚也不送

我有酒和茶,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點上面『關註』,你就是我的人瞭。

01

戴爾·卡耐基《寫給女人一生幸福的忠告》一書中提到過這樣一種情況:“有些女人對丈夫的不理解,使得本想努力學習的丈夫喪失瞭奮鬥的動力,丈夫被她不情願,甚至帶淚的雙眼弄得左右為難,繼而沒有瞭繼續學習的勇氣。

我們不否認現實中確實存在這樣的妻子,太粘人,既想讓丈夫出人頭地,又想讓丈夫寸步不離,她們隻負責提要求,最終把難題留給丈夫,最終隻會導致兩種結果:丈夫要麼在無奈之下妥協,要麼翻臉一拍兩散。

但這隻是婚姻的一個側面,除此之外,還有角色對調的情況,有的男人在婚姻中沒有主見,沒有擔當,妻子已經獨自撐起很多事瞭,隻是讓他幫忙他都做不到,還動不動就唉聲嘆氣,哭哭啼啼。

女人攤上瞭這樣的丈夫,往往無法忍受,要麼不離婚卻滿腹怨言,要麼狠下心一拍兩散,因為女人相較於男人來說,更看重內心感受,感受不好瞭,就很難再讓婚姻繼續。就像朋友小安所說:“最讓我感到反感的不是愛而不得,而是愛而不得的時候,我還委屈自己挽留男人,結果付出瞭真心卻換來瞭失望,這種多此一舉的行為對我來說等於是自取其辱,我應該早一點狠心說再見!”

02

在婚姻幸福的情況下,在夫妻恩愛的情況下,沒有人願意放棄婚姻。放棄婚姻的人,要麼對婚姻不滿意,要麼對自己的另一半不滿意,不管她所認為的不滿是自己捏造的事實,還是真實存在的事實,不滿就是不滿,對應的結局自然好不到哪兒去

據小安回憶,她在跟前夫阿召結婚前就已經對他有所不滿瞭,不過重感情的她並沒有因此放棄他,覺得既然相愛,他又沒做對不起自己的事,遷就一下他的缺點也未嘗不可,這樣也可以證明是真的愛他。

如果阿召也有這樣的覺悟,遷就小安的缺點,或者努力改正自己的缺點,他們就不會被任何人拆散,哪怕是雙方父母。隻可惜,他們倆不具備這種“相互”的條件,這就是容易被拆散的缺口。

小安的婆婆不是那種通情達理的婆婆,她就覺得兒媳嫁到婆傢以後,所有事都應該聽婆婆調遣,讓她幹嘛她就得幹嘛,於是就開始打小安房子的主意。

在小叔子的婚姻之事提上日程之前,婆婆還隻是旁敲側擊,等到提上日程以後,她就開始明目張膽瞭,明確告訴小安:“你必須把房子送給小叔,不準租出去!

小安此時發怒說“我寧願離婚也不送”,是因為在此之前她一直在忍,不僅在忍受阿召的缺點,同時也在忍婆婆的算計。隻可惜,婆婆並沒有因為她一忍再忍而對她好一點,反而因為她一直不反抗,認為她好欺負,認為她的房子肯定可以手到擒來。

婆婆自己在內心種下瞭很大的期待,自認為十拿九穩的事,突然被小安拒絕瞭,她感覺面子上下不來,心裡也無法接受,於是就惱羞成怒,以離婚相要挾。

阿召表現出的模棱兩可的態度,把他自身的缺點無限放大瞭:他雖沒有逃避問題,但也沒有正視問題,而是唉聲嘆氣,哭哭啼啼,一會兒在婆婆面前哭訴,一會兒又在小安面前表達無奈,雖然他沒有明說讓小安按照婆婆說的去做,但他的這種態度,在小安來看,就得等於是在說“你還是把房子送給我媽吧”。

小安前面說的“多此一舉”的行為就發生在這時候,她想激發出阿召的男子氣概,想讓他有擔當,結果卻大失所望,阿召非但沒擔起護妻的責任,反而哭得更大聲瞭。

這讓小安覺得根本沒必要挽留他,愛而不得時,直接狠心說再見,才是最明智的做法:“他都已經爛泥扶不上墻瞭,神仙也回天乏術,我又何必強己所難呢?我不是非得留在他身邊不可,既然他無法護我一生,那我就趁早離開,去尋找那個能護我一生的人!

03

感情中的“愛而不得”,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從來沒得手,在追求的過程中愛而不得,一直在追求,卻一直追不到;另一種是暫時得手,雖然戀愛瞭或結婚瞭,但是時間越久越發現自己的愛得不到對方的回應,或者愛得不公平,自己付出太多,對方付出太少,自己心裡不平衡

小安的情況屬於後者,她雖然跟阿召戀愛過,也結婚瞭,但是婚姻卻沒有按照她的期待行進,反而出現瞭越來越多的挫折,而且這些挫折都跟自己愛的人有關,他有問題卻不知道解決問題,這時候所產生的“失望之感”,就是愛而不得。

不管是哪一種“愛而不得”,你想要的沒得到,就說明沒必要再繼續瞭,因為前面的路一眼就能看到頭,你繼續堅持也不會收獲幸福,隻會收獲失望。這種情況下,隻適合狠心說再見,不適合挽留,否則隻會自尋煩惱,甚至自取其辱

這裡所說的“狠心”,其實於對方而言算不上狠心,因為你愛的人不愛你,你愛的人不懂回報你的愛,他欠你的,你離開他不算狠心,而是為自己止損。狠心的真正含義是對自己狠心,不僅要跟對方決裂,還要跟內心那個優柔寡斷的自己決裂,這樣你才能徹底從“愛而不得”的痛苦中解脫出來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