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種愛,叫隻想念不打擾

歌曲我願意中有這麼一句歌詞:

思念是一種很玄的東西,如影隨形,無聲又無息,出沒在心底。

想來,在這一生中,對於好些人來說,總會有那麼一個人,他對自己來說,跟所有人都並不一樣,他在別人眼裡或許不過隻是很普通,但是在自己的眼裡,卻是那麼的特別。

那個人,在他出現之前,你可能不會知道,自己究竟喜歡什麼樣的人,但是在他出現之後,你心中的另一半,卻一下子就有瞭清晰的輪廓。

遇到他過後,不知不覺,你就總是會想起他,還會總是十分思念他。

隻是,雖然很想念,會一遍一遍關註著他的動態,感知著他的生活,會在別人說起他的時候,不自覺地就非常認真地去聽,你卻一次也不曾聯系過他,像自己所期待的那般,和他說說話。

並不是不想聯系,隻不過,你很擔心自己的聯系,會給他造成困擾。

不清楚他的心意,怕不被待見。‍‍

小時候我們總天真的以為,不管做什麼事情,我們都可以隨心所遇,不必想那麼多,但是等真的長大過後我們才發現,很多時候,很多事情,想和現實,那真的就是兩碼事。

心裡有一個人的時候,或許有的人足夠勇敢,不管對方是否喜歡自己,不管自己是否感受到對方的好感,也依舊能夠按照自己的心意去行動,根本就不在乎會是怎樣的結果。

但是對於太多人來說,即使再喜歡,早已想瞭對方千千萬萬遍,卻也依舊還是做不到勇敢。

因為你會擔心,怕萬一自己主動瞭,對方卻不過隻是冷冰冰,怕你的喜歡不過隻是一廂情願,會被別人利用,會成為別人的笑柄。

你總是希望,你心裡的這份愛意,不必你太過刻意去爭取,也不必你太過於努力,對方自然就會感知到,然後自然而然地來到你的身邊,真的走在一起。

如果他有著同樣的心意,剛好願意和你相互靠近,那麼在感知到他的喜歡過後,你願意不顧一切奔向他,不再有太多的矜持,也不再有太多的顧慮。

隻是在那之前,當你並不曾感受到他的在意,再想念,你也隻會選擇忍受,你不希望自己的聯系,會是多餘,也不希望他不是因為喜歡,而是因為你的主動而選擇你。

若非真心真意,雙向奔赴,那樣的愛情,你也就不想要瞭。

早已經沒瞭聯系,不想打擾他。‍

有一種想念,是那個人還在身邊,自己不願意去打擾,而還有一種情況,是你們當初或許什麼都不曾發生,或許發生過一點什麼,早就已經走散在瞭人群。

甚至說,他可能已經離開很久瞭,也早就已經開始瞭全新的生活,但是你,卻一直都還走不出來,始終都還停留在原地,始終都一直守著你們的回憶。

你們之間,那些往事明明已經過去那麼久瞭,久到你早就忘記瞭當時的好些人和好些事,然而唯有他,他的容顏,他和你相處的點點滴滴,你卻一點都不曾忘記,隻是始終都很清晰。

在每一天裡,想念他早已經成為瞭一種習慣,雖然那很苦,但同時卻也很甜。

每當想起他,你想起的都是那時候的他,其實,你也會好奇,好奇他現在過得怎麼樣,和什麼樣的人在一起,有沒有過上自己想要的生活,隻是你雖然很想知道,卻也並不會去問他。

因為你雖然很希望他和你一樣,同樣也想念著你,但是你終究並沒有任何的底氣去相信。

不管他想不想念,反正那些事都過去瞭,你也不想貿然出現,去勾起他不必要的回憶,去打擾他現在的生活,去給他的世界帶去任何的煩惱。

想念這種事,你想念的是他,但那終究是你自己一個人的事。

曾經,我們總以為愛情很簡單,喜歡瞭,就可以不管不顧,直接去愛。

如果有幸在一起,那就好好珍惜,如果沒有辦法在一起,那就放下,再繼續向前。

但是當我們真的愛瞭卻會發現,原來我們並沒有那麼的理智,也沒有那麼的勇敢。

或因為時間,或因為自己,或因為一些事,有時候,即使愛瞭,也未必會開口,即使錯過瞭,也未必就會遺忘,反而隻會一直都放在心裡,一直不停的想念。

想念一個人,想念瞭就可以聯系,可以訴說一下思念,那是一件多麼好的事情。

隻可惜,有的人,即使再想念,也依舊隻能默默想念。

不必讓對方知道,也不必讓任何人知道,就好像自己從未曾想念過那樣。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