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緣無分的兩個人,在一起會有3種征兆,現實而遺憾

作者/池魚

什麼才是對的人?

想起曾經看到這樣一句話:當你可以跟一個人不說話,分享片刻寂靜,且不會覺得尷尬,那一刻你就會明白,你遇到瞭對的人。

在愛情這條道路上,很多人都有著如此的夢想:想要尋找一個,能夠在一起一輩子的人。

但是,最終卻也發現,想象有多美好,現實就有多無奈。

其實,有些人壓根不明白自己要的是什麼,他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要找怎樣的人,隻是想要一段轟轟烈烈的愛情。

然而,他們卻連去遇見都變得敷衍。

他們看到美好的愛情,會心生羨慕,也會假設要是自己也能遇到這樣一個值得的人,必然願意真心相待,不讓對方輸掉。

在理論上,他們把愛情想得有多純粹,在實際行動上就有多滯後,甚至是害怕去遇見,也不想擅自開始一段沒有結果的感情。

所以,有些人其實各方面條件蠻好,但是卻在生活中,一直遇不到那個合適的人。

緣分二字,是我們在感情裡經常被提起來的詞。

有的人說,兩個人能夠相遇,便是一種緣分。

實際上,任何緣分,也都是需要自己去努力爭取的。愛情這件事,不能一味守株待兔,等著那個完美的愛人從天而降。

這個世界上,沒有一開始就完全合適的兩個人,隻有彼此都有理解和妥協以後,最後變成最合適對方的人而已。

要是能夠磨合成功,相遇的緣分就能夠變成相守的執著,如果不能的話,緣分可能就到此為止,無法續寫。

有緣無分的兩個人,在一起會有3種征兆,現實而遺憾。

第一種征兆:兩個人在一起多年,卻因為種種原因,過瞭談婚論嫁的年紀依舊沒有結婚。

婚姻這件事,往往年紀越大,考慮得越多,走進這段關系也就越是謹慎。

想起以前聽得一個朋友感慨,她說結婚的話,就應該趁著年輕,關系差不多瞭,就先頭腦一熱把婚結瞭,不然拖的時間越長,可能到後面越是容易分開。

有些人,他們可能在一起多年,看起來感情不錯,也沒有什麼阻礙,卻因為種種原因,始終沒有走進婚姻的殿堂。

這樣的緣分,多半到瞭後來會斷掉。

緣分二字,雖然看不見摸不著,但是冥冥之中,其實也是有著現實依據的。所有表現出來的結果,往往歸根結底,反應的就是一個人或者兩個人真實的內心。

說白瞭就是,兩個人在一起多年不結婚,隻有一個可能:有一方不想結。

要是兩個人都不想結的話,肯定這段感情持續不瞭這麼長時間,所以隻能是有一方不想結,而另外一方愛得比較深,不願放棄,以為可以用時間改變對方。

實際上,真的很難。

愛得深的人,本來就已經處於下風,在這個過程中,其實依舊是這個愛得深的一方在妥協。

如此,怎麼可能讓對方改變心意?

自然隻能是有緣無分。

第二種征兆:相愛的過程中,其中一方始終沒有安全感。

你相信在感情裡,一個人的第六感嗎?

第六感,聽起來是一種純粹的出於個人感受的心理狀態,但是實際上,感情裡任何一個不經意的念頭,其實可能都是來源於生活細節,從而帶來的下意識總結。

這個道理,就好像是一個人愛不愛你,其實你不用聽對方怎麼說,你自己心裡跟明鏡似的。

不管對方怎麼指天發誓地說,自己是愛你的,隻要你的心裡有著疑惑,這種疑惑多半都是對的。

因為你的感覺不會騙自己,一個人對你好不好,你自己最為明白。

對方的行為,會反應在你的大腦裡,然後無意識做出判斷,給出最為客觀的答案。

隻是,很多人在遇到感情的時候,明白是一回事,願意相信卻是另外一回事,自己還心有念想的話,就算自欺欺人,也依舊願意追尋一個不可能的結果。

要是在相愛的過程中,其中一方總是沒有安全感,患得患失,對這段感情不那麼自信,那麼兩個人,到後來很有可能還是有緣無分。

現實生活中,見到最多的情況是:他們在這個過程中,分分合合,牽牽扯扯,直到這份愛徹底被消耗殆盡。

這個時候,也就是這段感情劃上句號的時候。

第三種征兆:你們都愛著對方,但是談戀愛的過程中,彼此卻經常感到很累。

這樣的戀愛狀態,多半是因為兩個人都有自己的倔強和傲氣,不肯先服輸,最後隻能是傷瞭自己也傷瞭對方。

愛這個字眼,並不是一成不變的。

有些人,剛開始的時候很愛彼此,但是在隨後的相處中,這份愛卻在慢慢減少,究其原因,是兩個人在戀愛的過程中,過多在情緒上消耗這份愛,但是卻沒有進行必要的補充。

而還有一些人,剛開始的時候沒那麼愛地方,但是卻隨著時間的流逝,變得徹底離不開。

這種戀愛,多半是兩個人都懂得經營,妥協和退讓,所以才能一步步讓這份感情變得更加牢固。

愛,也不是萬能的。

並不是說,隻要兩個人一開始有愛,就可以無限地去作,去鬧,去懷疑,去否定,這樣的行為多瞭,這份愛會變得疲憊。

而你們兩個人,在這樣的關系裡,也都會慢慢感到累。

一旦你經常有“累”的這種情緒出現,說明你們的緣分快要到頭瞭,不管你們當初如何相愛,那都已經是過去式,一切都回不去瞭。

你們彼此毫不相讓的性情和脾氣,就註定你們之間的愛情,是一場有緣無分的相遇。

緣分二字

緣分是本書,翻得不經意會錯過,讀得太認真會流淚。

千生百世,緣起緣滅,皆已註定。

李白寫:入我相思門,知我相思苦,長相思兮長相憶,短相思兮無窮極,早知如此絆人心,何如當初莫相識。

後來,當愛的人隻能在回憶裡想起,我們憶起往昔時,也不過感慨一句“人生若如初相見該多好”,那時草長鶯飛,愛意朦朧,緣分二字信手拈來。

而後來,緣來緣去,緣聚緣散,你我都不過是曲中人而已。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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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