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永遠不要和曾經深愛過的人復合?其實,心理學上是有依據的

失戀,是一種痛苦的經歷,一對戀人以分手告別,一段戀情以失敗告終,是一件多麼令人遺憾的事情啊。

無論是情侶中的一個人,單方面提出分手,還是因兩人性格不合,亦或是其他不可抗拒的外界因素,兩人不得不分開。

不管是哪一種原因,這段戀情終究還是把一大堆痛苦,拋給瞭曾經愛得死去活來的兩個人之後,無情地走瞭。

這讓兩個失戀的人傻傻地回不過神來,任憑眼淚在臉上肆意地流淌,也換不回原來的時光。

失戀的男人,無心工作,徹夜難眠,以酒澆愁,長籲短嘆。

失戀的女人,魂不守舍,到處哭訴,無心打扮,素面朝天。

可見,失戀對人的殺傷力有多大,尤其是被分手的人,會把失戀歸因到自己身上,有的人可能因此一蹶不振,對生活失去瞭熱情,對自己失去瞭信心,認為自己是個極其失敗的人。

失戀留給人最深的感觸是遺憾,如果有如果,他們多希望一切可以重新來過,這也是有的人渴望跟前任重修舊好的原因,跟曾經深愛過的人復合是不是一個好的選擇呢?心理學給出瞭答案:

“契可尼效應”:沒得到的永遠是最難忘的

心理學理論中有這樣一個效應,叫作“契可尼效應”,是一種記憶效應,指人們對於尚未處理完的事情,比已處理完成的事情印象更加深刻。

換句話說,它是指人們天生有一種辦事有始有終的驅動力,人們之所以會忘記已完成的工作,是因為欲完成的動機已經得到滿足;如果工作尚未完成,這同一動機便使他對此留下深刻印象。

簡單來說,就是人們容易忘記得到的,而對未完成的或未得到的更容易掛懷,甚至念念不忘。

失戀的人對於上一段感情不能釋懷,大概就是這種心理因素造成的。

專業的心理學理論,可以作為人們行為的參考依據,指導人們的感情生活,從而使我們的戀愛,向著更加健康,更加理性的方向發展,這將使我們受益終生。

不給愛傷害你兩次的機會

失戀帶給人的除瞭痛苦,還有不甘心。

人們有被認可和被肯定的心理需求,來鞏固自己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失戀的人往往感到非常沮喪,自己像是被拋進瞭痛苦的深淵而不能自拔。

失戀以後,人們往往對於上一段感情耿耿於懷,對於前任念念不忘,無心開始下一段感情,甚至有的人在失戀以後,對異性失去瞭興致,看誰都不如前任好,大有除卻巫山不是雲的意思。

他們也盼望著能有機會跟前任再次相遇,再續前緣。

這是非常不理智的想法,兩個人之所以分手,不管是什麼原因,至少說明兩個人總有不合適的地方,或者兩個人沒有找到適合彼此的相處方式,沒能做到久處不厭。

生活中有不少這樣的例子:兩人分手後,沒有遇到自己更喜歡或者更適合的戀愛對象,兜兜轉轉之後,兩人又復合瞭,結果卻不盡如人意,依然再次分手。

所以,請不要跟深愛過的人復合吧,不要給一個人的愛傷害你兩次的機會。

放下執念,各自安好

盡管愛情是我們生活中的重要內容,但絕不是唯一內容。

錯瞭就是錯瞭,錯過瞭也終究是錯過瞭,既然分開瞭,何不瀟灑地轉身,留一份感情空間,來好好愛自己。

結束的感情,已是覆水難收,不要再奢望回到從前,重新開始。

其實,對於從失戀中走不出來的人,深究其內心,他們對於過去那段戀愛的懷念,並不一定是對那個人的留戀,更多的是在懷念當年那個年輕的自己,是對那段時光的懷念。

若時光可以倒流,可以再回到從前,那也未必是你現在想要的。

一心想要跟那個曾經深愛過的人復合,這是一種執念。

佛說:苦非苦,樂非樂,隻是一時的執念而已。

執於一念,將受困於一念;一念放下,會自在於心間。

放下過去,放眼未來,世間還有多少美好等待著你去發現,去探索,何必被那些虛無縹緲的過去所羈絆。

那個你曾經深愛過的人,也許現在已經有瞭新的感情生活,不再聯絡瞭吧,讓彼此留一份懷念在內心深處,直到永遠。

放下執念,放過自己,互不打擾,各自安好。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