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也能“不還”? “新規”正式落地, 這6類貸款可以不用還錢

文:毛毛

時代在不斷的進步當中,現在的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得到瞭顯著的提高,以前在很多人眼裡,借錢似乎成為一個難以啟齒的事情,有不少人即便連下一頓飯的著落都不知道在哪裡,但也絕對不向人張口借錢。然而伴隨著時間推移,人們的思想觀念發生轉變,在年輕人眼中,似乎借錢的羞恥感全然不見瞭。

因為現在人們可以不再向親戚朋友借錢,如今市面上的借貸平臺猶如雨後春筍般湧現,國內更是迅速興起瞭各種透支消費模式,雖然說確確實實為很多人解決瞭“燃眉之急”,但是也讓許多年少無知的年輕人們陷入瞭無盡的“循環深淵”之中。

他們不僅辦理各種信用卡,而且還在各大網貸平臺上借錢,然而在背負瞭各種債務以後,很多人的生活也變得暗無天日,所以隻能過著以貸養貸的生活。事實上在生活中如果我們遇到困難,向別人開口借錢或者使用信用卡裡的錢款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但如果借錢就是為瞭滿足自己的過度消費欲望卻也是不應該的,但隻要是有借有還,也不算觸犯倫理道德。

對於現在借貸市場的亂象,我國現在也是非常重視。今年正式開始施行的《民法典》也對此有瞭詳細的規定。如果正在面對以下六種債務問題的話,按照法律規定可以視為無效借錢行為,即這些欠款是不需要歸還的,快看看自己是否在其中!

第一種是:被迫形成借貸關系的

現在借貸有的人其實是不知情被套進來的,還有出借人用詐騙、脅迫的手段逼著他人借貸的,這樣的借貸關系也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幹意見》就規定,如果出借人是在對方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形成借貸關系,那麼這筆借款就是無效的,也就是說這筆錢根本就不用還瞭。

第二種是:高利貸

提到這三個字,相信很多人都有所耳聞,因為高利貸雖然可以短時間讓我們手裡寬裕,但是相對應的利息也是非常的恐怖的。很多人往往就是因為還不起利息,導致這顆雪球越滾越大,最終無力償還。國傢為瞭規范借貸環境,規定隻要借款利率達到15.4%時,就會被判定為高利貸,超出的部分我們就可以不用還瞭。

第三種是:各種各種的“套路貸”

相信很多年輕人都聽過“校園貸”三個字,而這樣的貸款,借款人往往是一些沒有社會經驗,不懂條款的人,因此,借貸人就會在合同上“做手腳”,通過抵押,擔保的名義來獲得貸款。這一類的貸款國傢已經明令禁止,因此不受法律的保護,也不用還。

第四種是:砍頭息

什麼叫“砍頭息”呢?就是你本來要借1萬元,平臺通過手續費等名目,讓你預先支付利息,最後到手可能隻有7、8千元,但利息卻是按1萬元來算的,這就是典型的“砍頭息”。對於“砍頭息”,國傢已經明令禁止,借款人隻需償還實際拿到手的本金和對應的利息,要是利率高於國傢所規定的“4倍LPR”,超過的部分也是不用還的。

第五種是:被冒用信息的借款

信息時代,最重要的就是要保護好個人的資料不被泄露,但信息泄露,其實也算不得一件很奇怪的事情。現在市面上大部分APP,在我們開始使用時,都是需要同意資料獲取才可以使用,所以一般人的信息資料,早就已經算不上什麼秘密。

所以,信息被別人盜走的事情常有發生。而有時間、有精力而且想要盜取別人信息的人,基本上都是用作其他用途,比方說貸款。如果你的信息被別人盜走,且被人拿去借錢,隻要證明自己信息被盜取,是可以不用還的。所以說,保護好自己的信息還是非常重要的。

第六種是:校園貸

校園貸也是非法金融活動。主要面對的對象就是大學生,大學生的社會閱歷很簡單,如果沒錢的情況下,又不願意向傢裡人伸手,那麼就會去借校園貸,但是實際上這些貸款的利率是銀行的20倍以上。部分平臺是需要學生的身份證、學生證來抵押的,如果到期沒有歸還,那麼就會以威脅等方式來“暴力”催債。這種欠款也是不需要還的。

所以大傢在借款的時候,一定要多加小心,還是盡量選擇一些大平臺,借款的時候也要看一下借款的合同,這樣才能保證自己的權益。大傢還要樹立正確的消費觀,不要過度的消費,要做力所能及的事情。不要去這些平臺借款,最後可能搞得傢庭不和睦,自己的生活陷入瞭困境。還要保證自己的信用。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