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今年將對4024傢銀行開展壓力測試 探索開發數據平臺系統

4月14日,央行主管雜志《中國金融》刊文稱,央行將繼續完善常態化銀行業壓力測試機制,計劃在2021年對全部4024傢銀行機構開展壓力測試,進一步發揮壓力測試在有效識別高風險機構、高風險領域和系統性風險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斷提高風險監測預警的前瞻性、科學性和有效性。

與此同時,央行還將與有關部門加強溝通協作,結合金融市場與銀行業發展情況,持續優化壓力測試模型和方法,探索開發壓力測試數據平臺系統,充實壓力測試人才隊伍,強化壓力測試結果應用。

壓力測試作為一種前瞻性風險管理工具,近年來在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方面的重要作用,內容包括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和傳染性風險,測試結果用於金融機構和金融體系的風險監測以及重點領域風險排查,並為央行金融機構評級提供重要參考和有益補充。

在測試范圍上也不斷擴圍,參試銀行從2012年的17傢逐步逐步增加至31傢,納入部分規模較大的城市商業銀行和農村商業銀行,2018年參試銀行范圍再次擴展至包括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農村合作銀行、村鎮銀行等在內的地方中小銀行。

近三年央行已累計組織3800餘傢銀行業機構開展壓力測試,覆蓋各個地區、所有類型、不同規模的機構,並充分考慮各類機構業務特點、系統重要性等因素,采用不同的測試方法和內容。

據瞭解,從2012年開始,央行每年在《中國金融穩定報告》上向公眾披露銀行業壓力測試結果,對銀行業在不利沖擊下穩健性狀況進行定量分析和客觀評價,幫助公眾提升對銀行體系風險的識別、判斷,提高公眾對銀行體系穩健性經營的信心。

去年11月6日,央行發佈的《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20)》顯示,1550傢參試銀行(資產規模合計占銀行業金融機構78%)在不良貸款率上升400%的重度沖擊下(整體不良貸款率從1.7%上升至8.5%),若不考慮不良貸款處置和內外源資本補充,參試銀行整體資本充足率從14.73%下降至9.86%,低於監管部門10.5%的監管要求,但仍高於巴塞爾協議Ⅲ框架下不含儲備資本的8%監管最低資本要求。

上述文章介紹稱,壓力測試作為一種前瞻性的定量風險分析工具,在建立健全風險監測預警體系、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方面發揮瞭重要作用;壓力測試是金融機構建立完善恢復與處置計劃的重要工具;監管部門強化中小銀行壓力測試結果運用,推動中小銀行前瞻性防范化解金融風險。

文章還透露,鑒於氣候變化相關金融風險可能成為未來系統性風險的重要來源之一,國際社會對此問題日益關註,央行將會同其他金融監管部門積極探索氣候變化相關金融風險的審慎管理框架,適時開展壓力測試,及時進行風險防控,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日前召開的第43屆國際貨幣與金融委員會視頻會議指出,氣候變化等問題亦愈加緊迫,支持基金組織進一步改革貸款工具,並在應對氣候變化、數字化相關問題方面發揮更大作用。

“推進綠色金融是人民銀行的工作重點,贊同基金組織將氣候變化納入全球政策議程。”央行行長易綱參加上述會議時表示。

二十國集團財長和央行行長視頻會議也通過瞭可持續金融工作計劃,即制定G20可持續金融的總體路線圖,並在今年重點推動加強信息披露、完善可持續投資的識別並促進國際金融機構支持應對氣候變化。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