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一宸:幣圈上市新思路,繞開納斯達克

【導讀】

BitMEX創始人曾經留下一句名言:如果把納斯達克搬到拉斯維加斯。當年的幣圈合約之王,野望也隻是修改納斯達克條條框框的規則,讓交易更加自由。

時至今日,汲取前人教訓的幣圈大佬,選擇也更加激進:既然我們改變不瞭納斯達克的規則,那我們就毀滅納斯達克吧。

【正文】

現在的幣圈,熱度最高的新聞除瞭強勢上漲的比特幣,就是今日上市的Coinbase瞭。對於Coinbase的上市選擇,以前文章裡做過很多分析,這是加密貨幣形成的新經濟體系對傳統金融體系的一次compromise。

Coinbase選擇的上市之路對幣圈而言也不是全無好處,即使如Binance這樣發郵件禁止美國IP客戶交易的交易所,發行的平臺幣也因為上市這個遠期願景的刺激開始新一輪上漲。

然而就實際情況而言,對於其他交易所而言,寄希望於上市其實不太現實的。這個在之前關於平臺幣的文章裡有做過Fenix,這裡就不再贅述瞭,這篇文章主要是聊一下交易所的另一條上市之路,變相的上市之路。

這裡來看一則新聞,估計也是各大交易所博弈之後的反擊。據鏈聞消息,SEC委員Hester Peirce公佈其提議的《代幣安全港提案》2.0版本,並提出瞭三年寬限期這個概念。提案裡建議允許區塊鏈初創項目滿足一定條件時可以籌集資金,以用來支持項目開發工作,而不會違反《證券法》。新聞看到這裡,大傢應該都會很明晰,如果沒有這個提案,這種募集資金的方式就是非法集資。

不知道講到這兒,大傢能不能意識到關鍵點,這種募集資金而又不犯法的方式,和上市有什麼區別呢?接著看提案,提案要求具體需要滿足的條件包括需披露源代碼、網絡交易激勵、代幣經濟學、網絡發展計劃、此前的代幣銷售及售出代幣的重要性等,並需要在每隔6個月進行披露,直至三年寬限其結束。把這些條件看完就更加明顯瞭,這個提案明顯是把上市條件打散之後包裝成提案。

這就是我在導讀說的,BitMEX的野望也隻是讓納斯達克修改規則擁抱拉斯維加斯,時至今日的交易所,已經在做繞開納斯達克的準備。這麼說下去,好像對平臺幣又信心滿滿瞭,無論結果怎麼樣,幣圈的投機交易者都不會希望幣圈的交易被實時監控著。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