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已夠15年,醫保還沒繳夠,可以先領養老金再繳醫保嗎?

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不是一種保險,有關的繳費年限要求也不一樣。

養老保險的要求是到達法定退休年齡,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如果到達退休年齡,養老保險繳費不足15年的,一般可以選擇延遲退休繼續繳費至滿足相應年限。

醫療保險卻是不一樣

醫療保險成立時間較晚,目前國傢統籌層次不一樣。1991年國傢推動全面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1998年國傢才開始推動建立職工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

最初基本醫療保險建立,原則上是以地級以上行政區為統籌單位,但是也可以以縣為統籌單位。像有的地區,2002年前後才建立起的醫療保險制度,而且隻有縣市級層次。近年來,隨著國傢推動醫療保險提高統籌層次,絕大多數地方才達到瞭地級市統籌。2019年開始,廣東省宣佈要推動醫療保險的省級統籌,似乎至今還沒有完全實現。

養老保險跟醫療保險相比統籌層次更高高,2020年之前各地就已經實現瞭省級統籌。

統籌層次較低,決定瞭各地醫療保險的規定要求並不一樣。目前,各地由於年輕人的流動,各地醫療保險的繳費比例相差很多。起付線、報銷比例、醫保個人賬戶待遇、退休待遇等等都相差很多。

最初,國傢對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退休繳費年限的要求是有明確規定的,就是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實施養老保險制度以前,是要求連續工齡滿10年以上。但是,國傢在建立基本醫療保險的時候,並沒有統一要求醫保的退休繳費年限,其實主要還是為瞭給各地以調整的空間。畢竟醫保籌集15年和籌集30年形成的資金壓力是不一樣的,像老齡化嚴重的地區可以選擇長退休年限、低繳費比例

社會保險法》第27條規定,關於職工醫療保險退休的要求,是明確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傢規定年限,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傢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因此,在人社部關於實施社會保險法若幹規定的文件中,國傢明確有關繳費年限按照各地規定執行。

目前,各地的繳費年限和達到退休年齡,未到達國傢規定年限的繳費政策都是由各地確定的。

目前,上海和廣州是15年,全國最短的地區。杭州市是20年,深圳市是22年,將延長到25年。還有一些地區是男女繳費年限要求不一樣的,北京、青島、煙臺是女同志20年、男同志25年。廊坊、日照、南昌、重慶等地,則是女同志25年、男同志30年。

如果達不到規定年限,各地的要求確實也不一樣,像杭州、深圳都是可以繼續繳費。但是,像青島市卻要求一次性補齊,而且要按照100%的社平繳費基數。如果暫時拿不出這麼多錢來,可以中斷幾年,等以後有錢瞭再補,相應的繳費錢數也不會改變。

過去的時候,由於養老和醫療保險統合到一起,很多地區是必須一起繳納養老和醫療保險。現在由於單獨建立瞭醫療保障局,因此很多地方允許單獨繳納職工醫療保險瞭。

其實,不管是一次性補繳,還是退休後繼續繳費都不如趁年輕繳足年限好一些。一次性補繳需要的負擔重,但是繼續繳費,基數會越來越高,領取的養老金就會大大打折。

因此,還是建議年輕人多多未雨綢繆,為老年多做準備。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