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新婚當晚要求AA制,28歲顏女士:前提是你的答應我的條件
導語:
以前男尊女卑,現在男女平等,所以很多人都喜歡aa制,尤其是平時跟朋友聚餐時,大傢都喜歡aa,因為這樣對大傢都很公平,再加上現在掙錢是真的很不容易。
可如果把這種aa制放在婚姻中,那就違背瞭兩個人在一起結婚最初的意義,兩個人之所以選擇結為夫妻,不就是希望能跟對方同甘共苦嘛,可如果在婚後的生活中,什麼都要選擇aa制的話,倒不如一個人過得自在。
就像顏女士說,她在結婚的當天晚上,老公就要求跟她aa制,但顏女士很聰明回答瞭她老公:“可以,但前提是得答應我的條件。”
28歲顏女士的自述:
我從小就生長在農村,而且出生在一個普通的傢庭,雖然我沒辦法選擇自己的出身,但我的未來可以自己選擇,我也很慶幸自己有這樣善解人意的傢人。
父母都是農民,父親常年跟著堂哥去工地上紮鋼筋,母親在傢種點田地,賣一些蔬菜和水果,傢裡還有個弟弟也已大學畢業,現在在社會上能夠自力更生瞭,我們一傢人一直以來都和和睦睦。
那時的我讀書很一般,就卡在中間,上不上下不下的,所以我最後選瞭個學前教育專業,畢業以後就進瞭一傢鋼琴培訓機構,從每個月2500的工資到現在每個月5000的工資,這中間自己也付出瞭很多的努力。
雖說工資不是很高,但養活自己還是足夠瞭,這份工作的時間也比較自由,我也非常的喜歡,孩子們都在上學的時候,每天都是2點上班8點下班,隻有在所有學生放寒暑假時,我們才是真正的特別忙,但那個時候我覺得很快樂。
所以平時閑暇的時候,就會跟幾個好閨蜜出去聚聚會,那個時候我們都是aa制,閨蜜之間嘛,對經濟這一塊兒也是相當的瞭解,像我一直穩定的話,每個月也隻有5000,但其中有兩個閨蜜不怎麼穩定,每個月工資也是很可憐,所以我們就選擇aa制,這樣對大傢也都公平。
話說三個女人一臺戲,再好的閨蜜,也許如果其中有一個人付出得太多,就會對另外兩個人不滿意,所以最好的選擇就是A,也是在那個時候認識瞭我的前夫趙明,他是個比較靦腆的人,說話有時候還挺羞澀,但他整個人看上去很清爽,很有精神,現在的年輕人基本上都是認識的時候就加微信瞭,我跟他也是加瞭微信,聊過幾次之後,就約瞭幾次吃飯。
一開始他對我還挺大方的,每次吃什麼都自己挑自己選,吃完之後他主動地去把賬結瞭,他是在事業單位上班,工作雖然很穩定,但工資卻不高,如果像每次都這樣吃的話,想來他一個月的工資恐怕是不夠用。
其實看著我也挺心疼的,畢竟我自己也是從一兩千一步一步走到現在5000的工資,所以我就跟他提議說,以後我們出來吃飯就aa制,畢竟現在大傢掙錢都不容易,這樣對誰都公平。
還有一點就是我比較怕的一點,就比方說這個男的對你好,如果到最後達不到他自己的目的,就會把他對你付出的那些東西連本帶利的讓你還給他,因為我曾經遇見過,所以心裡多少會有點陰影。
他卻跟我說沒有關系,後來我們每次吃飯他都搶著去買單,終於在我們一天吃飯的時候,他問我願不願意做他女朋友,其實我還挺喜歡他,就是不知道他怎麼想的,所以一直沒敢開口,畢竟喜歡這種東西是你情我願,如果說是一方一廂情願,最終隻會害瞭兩個人。
我們在一起戀愛三個月後,他可能是真的經濟上支撐不住瞭,就對我說:“我們以後還是aa吧,我現在經濟確實有點困難,希望你能理解我一下,等我好好努力,好好奮鬥,結婚以後我加倍的補償你。”
我也是跟撞邪瞭一樣信瞭他這個鬼話,戀愛的那段日子,我們很甜蜜,戀愛兩年我們就結婚瞭,這段婚姻進行得很順利,我父母也很滿意,覺得他工作穩定,雖然現在工資不高,但以後老瞭,他還有退休工資,對於我來說也是一個保障。
因為我的父母也經常跟我說,要是不選擇跟這個男的結婚,就不要隨意地收他的東西,戀愛跟結婚不同,如果哪一天你們分手瞭他讓你把所有的東西都還給他,你拿什麼還?所以說你們最好是aa。
我也明白父母的心裡,主要還是因為前面遇見過這樣的事情,所謂吃一塹長一智,人總得要學會成長,要長記性。
我們結婚的時候,父母隻要5萬的彩禮,我爸媽說要不要彩禮不重要,隻要你嫁過去過得好就行,父母現在雖然也是五六十歲的人瞭,但他們從來不重男輕女,對弟弟跟我都是一樣的,可能說偶爾有些小細節做的不到位,畢竟哪有一碗水是真正能端平不晃的呢?
在我出嫁的時候,父母給瞭我8萬的陪嫁,我很欣慰,很慶幸我做瞭他們的女兒,隻是我沒想到,原本老公說因為他的經濟問題,所以戀愛aa制,我也同意沒有反駁,畢竟一開始就是我的提議,卻沒有想到他在婚禮結束的當天晚上,就找我聊瞭聊天兒。
他對我說:“我們以後也aa制吧,這樣公平,然後我們傢不是去你傢5萬的彩禮嘛,你把彩禮給我,你8萬的陪嫁自己拿著,這樣也很公平。”
我都驚呆瞭,不知道他在說什麼,雖然不明白他怎麼想的,但我還是淡淡地回應瞭他:“可以,但前提是你得答應我的條件。”
一、既然你要公平,要aa制,那就要徹底A清楚,傢務一人負責一半,畢竟兩個人同在屋簷下,也不是我一個人的傢,我們兩個都有責任,如果讓我一個人做傢務,我心裡不舒服,覺得很不公平。
二、你的父母以後生老病死,跟我毫無瓜葛,我也不會去照顧你的父母,我隻照顧我的父母,因為跟你aa制瞭,你想要分的公平,AA制,那就誰的父母誰自己照顧。
三、如果你想要孩子,在我懷孕前你要給我15萬塊錢,一個女人懷孩子生孩子是很痛苦的,而且對事業有很大的影響,在孕產期間檢查所有的費用一人一半,孩子出生以後也是一樣,你不能逃避,不要想著讓我一個人承擔。
聽完之後老公當時就很生氣,怒氣沖沖地跟我說:“你作為我媽的兒媳,照顧婆婆是你的分內之事,你爸媽都有你弟弟照顧,為什麼還要去照顧你爸媽呢?而且你跟我結婚就是要為我們傢傳宗接代,自古以來,生孩子就是女人的責任,你跟我談錢,有些過瞭吧。”
真是男人的嘴騙人鬼,婚前一個樣,婚後又是一個樣,聽到老公這麼說,我隻能搖瞭搖頭,表示很無奈,如果自己做不到,為什麼要去要求我呢?既然沒有那個能力,娶什麼老婆呢?要選擇AA,那就得分清楚一點,為什麼要在AA之後我還要做著不是我分內的事情呢?
我覺得他把我當個傻子,他不僅自私,還自大,覺得我跟他結婚瞭就是欠他的,但對於我來說,既然你要分的清楚,如果不接受這幾個條件,那我也不介意,第二天就去民政局把離婚證領瞭,如果兩個人結婚之後,都還要分的這麼清楚,那這段婚姻過著就沒有任何的意義,一段不幸福的婚姻,從一開始就不應該選擇走下去。
第二天,我說要去民政局領離婚證的時候,老公一大清早起來就給我做瞭早飯,然後說他錯瞭,說他隻是一時的沖動,隻是因為他現在在做別的事情,需要資金又怕我不給,所以才用瞭這種方式。
說實話,我對他有愛,有快樂的回憶,也有不舍的情感,但我也是個非常記仇的人,我不喜歡別人在我面前說一些冠冕堂皇的話,如果這件事情你能做到,你就給我承諾,你做不到就不要給我承諾,然而對於他這種已經說過一次卻沒有兌現的話,我自然是不會再相信第二次。
當時我看著他隻笑瞭笑:“給你今天一天時間,你再考慮一下,明天我去民政局門口等你。”
他卻說我心太狠,說他這麼多年對我多好,我的良心都喂狗吃瞭,聽著他在那兒不滿地罵瞭我好久,這讓我更加要堅定去跟他離婚。
眼看這個事情已經沒有轉機瞭,第二天隻好跟我去民政局把離婚證領瞭,這樣的婚姻在一起,跟我一個人過有什麼區別?我一個人的時候還不用受氣,多一個人不僅過得不好,還多瞭一層束縛跟枷鎖。
結語:
你們覺得顏女士提的條件過分嗎?如果是你在婚姻中面對這樣的情況,會有怎樣的取舍?歡迎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