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你怎麼能給娘傢爸媽買房,快點把錢要回來”“不可能”

不知道大傢有沒有發現,戀愛也好,夫妻也罷,沒有錢的時候,隻談感情,也能好好過日子。但手頭有錢瞭,日子寬裕瞭,反而矛盾多瞭起來,最後分道揚鑣也不在少數。聽起來可笑,但細細去看,卻也知道,談錢是真的傷感情,錢是有瞭,但心思也多瞭,惦記你們手裡頭這點錢的“親人”也多瞭起來。圖網絡。

我和我老公是在城裡打工的時候認識的,我倆都來自農村,不過相對來說,他傢條件要比我傢好一點。可能也是因為這個經濟條件稍微好一點,所以婆婆一直都看不上我。自己也是農村人,居然用我來自農村這個理由來阻止兒子和我談戀愛,挺可笑的。

我倆戀愛,是我老公先追求我的,他當時在我眼裡是忠厚老實,溫柔體貼的形象。所以我對他頗有好感,一來二去,我就答應瞭他的表白,和他確定瞭戀愛關系。戀愛中,我倆感情不錯,不過他一直都沒帶我見過他爸媽。我後來才知道,他心裡是知道婆婆不會同意的。因為婆婆想要自己這個長相還算帥氣的兒子,娶一個有錢人傢的閨女。

果不其然,我倆戀愛半年的時候,婆婆無意中還是知道瞭。她第一時間就表示瞭不同意,各種鬧騰,但擋不住我老公堅持,說非我不娶。最後實在沒辦法,婆婆勉強同意瞭。為瞭省錢,我倆也沒辦婚禮,然後婆婆因為勉強同意,自然不會為我倆的婚事出一毛錢。所以最後我倆是領證結婚。

結婚後,我和我老公更加努力賺錢瞭,可以說婚後的生活,雖然沒錢,但兩人的感情是真的很好。創業這個事情是我提出來的,因為我覺得我倆上班存錢真的太慢,然後我發現我朋友做生意收入不錯,也算是看到瞭商機吧。老公聽完我的建議,反復去看瞭之後,也表示可以試一試。

但創業是要成本的,我倆積蓄不夠,一開始我們想問婆婆借一點。為啥首先想到婆傢呢,因為婆傢比我娘傢經濟條件要好。但婆婆不同意,說:“你一個農村娃,會做啥生意,你以為學城裡人做生意,你就是城裡人啦?自己一個人瘋就算瞭,可別帶壞瞭我兒子。”我當時氣壞瞭,差點沒吵起來,但老公拉住瞭我。

後來還是我娘傢支持我,我爸媽拿出瞭一輩子的積蓄,可以說是掏空瞭傢底,把養老錢都給我們瞭。這15萬加上我們這幾年的工作積蓄,總算是把生意起瞭個頭。因為我倆沒有退路,所以真的格外努力,起早貪黑,可以說全部精力都投瞭進去。我爸媽在此期間也幫瞭我們很多忙。而婆傢呢,就好像是等著我們失敗,然後可以來數落我們一樣,冷眼旁觀。

不過我沒看走眼,我們也夠努力,生意到底是做瞭起來,四年間我們開瞭2傢店,也買瞭房子。剛搬進新房的時候,婆婆也過來瞭,說自己兒子有瞭出息,父母自然要跟著享福。我雖然不高興,但這房子也確實不是我一個人的,再說瞭婆婆是長輩,所以也隻能隱忍瞭。要是婆婆能安生住著,倒也沒事,問題是她來瞭之後,我們小傢庭所有的事情,她都要管。

我和婆婆的矛盾越來越多,我和老公抱怨沒有用,他到底還是向著自己母親。覺得母親是不可能害他,但我這個妻子,就不一定瞭。我哭笑不得,但也開始心寒。老公與其說是向著婆婆,事實上他也開始防備我。他擔心我們賺的錢,我會貼補娘傢,可他卻任憑婆婆拿錢貼補小叔子。老公似乎忘記瞭,沒有我父母拿出當時的積蓄,沒有我父母幫忙,我們沒有今天,至少不會有現在這麼好。

說句心裡話,婆婆現在享受的這一切,我覺得我父母更有資格擁有。我不止一次提出,我們現在手頭寬裕瞭,當初我父母給我們的錢,要還給我父母。但我老公不肯,婆婆自然也不同意,說就當成我父母給我的陪嫁。我氣笑瞭,婆傢連場婚禮都沒給我,沒有彩禮,哪裡來的陪嫁。

我自然清楚老公不願意還這15萬,因為他聽瞭婆婆的話,正在努力存錢給小叔子買婚房呢。我知道自己要有所動作瞭,不然我一年到頭辛苦操勞,到頭來都給瞭婆傢。我爸媽農村的房子實在是不能住人瞭,正好老公在我不同意的情況下,給弟弟買瞭一輛車。我沒哭沒鬧,直接就給我爸媽在城裡首付貸款買瞭一套房子。

婆婆和我老公知道後,大發雷霆,讓我把錢要回來。我肯定是不肯的,自然也提到瞭我老公給小叔子買車的事情。結果婆婆開始推搡我,我沒註意,直接就摔倒瞭。當時我不知道自己懷孕瞭,這一摔,孩子沒能保住。出院後我提出離婚,傢裡所有的東西我和我老公一人一半。老公有點愧疚,但擋不住婆婆一個勁讓他同意。

我和她兒子離婚,婆婆自然是高興的,她本來就看不上我。現在傢裡有點錢瞭,她想說瞭算,但我一直不肯。所以她早就想找借口讓兒子和我離婚瞭,這樣分到的錢,都是她說瞭算瞭。不過離婚後不到一年,她就後悔瞭,哭著來求我和她兒子復婚。其實我早就知道婆婆和我老公會後悔。

怎麼說呢,我老公這個人,他確實很能幹,但也真的不適合做生意。我倆離婚,雖然他分到瞭一傢店,但他不擅長經營。加上婆婆帶著小叔子一傢,吃喝都在店裡拿,很快就經營不下去瞭。老公要面子,為瞭吹捧他的親戚不會又變成以前的模樣,他還去借錢,像無底洞一樣投入生意中,現在連房子都賣瞭。

說心裡話,我對我前夫是還有感情的,但我也知道我不能復婚。大傢都說,看一個人的人品,要看在低谷的時候,這個人的言行舉止。但我卻認為,一個人從低谷起來,到瞭一定的高度的時候,他有沒有飄,還能不能理性,其實更能說明這個人的本質。很明顯,我前夫沒能做到。

他在我們有錢瞭之後,飄瞭,更是“忘恩負義”,無視我父母當初的付出。連我對娘傢的基本孝順都會心生不滿,他滿心滿眼都是自己的原生傢庭。這樣的人,我復婚是為瞭再遭一遍罪嗎?我很幹脆地拒絕瞭前婆婆,告訴她自己已經有瞭新的對象,死瞭這條心吧。後來,我也聽說瞭前夫的落魄,但也真的和我無關瞭,你們說對不對。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