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什麼資格賣我女兒的房?”兒媳:搞清楚,房子是我婚前買的

母親對待女兒和兒媳不可能絕對一視同仁,但即使不能將兒媳視作女兒,也不能太過偏心。如果隻會向兒媳索取,偏愛女兒,隻會鬧得傢無寧日,也讓兒媳心懷不滿,難以讓人敬愛和信服。

現實生活中不乏婆婆偏心親生女兒,壓榨兒媳的事例。兒媳想要賣舊房換新房,婆婆出來百般阻撓,“兒媳,你太過分瞭,憑什麼賣我女兒的房子”。兒媳怒懟,“麻煩你搞清楚,這是我買的房!”

林靜跟周志自由戀愛,感情穩定,談婚論嫁時遇到最大的難題是周志傢庭條件不好,買不起婚房。兩個人結婚總不能沒有房子住,林靜就把自己婚前買的一套兩居室拿出來當婚房。

婚後,林靜和周志相敬如賓,共同打拼奮鬥。周志的妹妹大學畢業要留下來工作,婆婆發話瞭,讓小姑子住到林靜的房子裡,就可以免去租房的錢,林靜作為嫂子有義務照顧小姑子。

林靜當然不想有人來打擾他們的二人世界,不過婆婆態度強硬,沒有商量的餘地。小靜知道婆婆特別疼愛小姑子,她作為嫂子也應該大度些,等小姑子工作穩定有經濟能力瞭自然會搬出去。

誰知,請佛容易送神難。小姑子一住進來就不走瞭,小姑子霸占著向南的房間,住在哥嫂的傢裡也不幫忙做打傢打婦衛生,還讓林靜給她做飯洗衣。小姑子衣來伸手,飯來張口,自己賺的工作都拿去吃喝玩樂,沒有交過一分錢房租和生活費,甚至還經常讓周志給錢花。

林靜對小姑子早有怨氣,小姑子仗著有疼愛自己的母親撐腰,根本不把林靜放在眼裡。小姑子把房間搞得亂七八糟時,林靜讓她自己收拾下,她反倒林靜沒把她照顧好,連這點活都讓她幹。小姑子還反客為主,不經林靜同意就請朋友同事來開派對,把傢裡搞得烏煙瘴氣的,林靜簡直忍無可忍。

林靜想讓小姑子搬走,小姑子卻賴著不走,吵起來瞭婆婆就來為小姑子撐腰,連周志都奈何不瞭自己母親。林靜忍受著這位小祖宗似的小姑子,一忍就是三年。林靜有瞭身孕,這些年和周志也攢瞭些錢,她打算賣掉現在的房子然後換大點的房子,等以後孩子大瞭也好住些。

小姑子知道林靜要賣房子,馬上跟母親告瞭狀,老人傢馬上火急火燎找上門來跟林靜算賬。婆婆叉著腰,指著林靜鼻子質問道,“兒媳,你太過分瞭!你憑什麼賣我女兒的房子!”

林靜聽瞭,又氣又好笑,婆婆讓小姑子賴在她的房子裡一住就是幾年,原來打的是這個主意。她以為小姑子隻要在這裡住著,房子就會變成小姑子的瞭嗎?想法真是太離譜瞭。

林靜怒懟道,“麻煩你搞清楚!這房子是我買的,房本上寫的是我的名字!而且這是婚前財產,我賣不賣房全憑我的自由,你們誰也管不著!”

婆婆氣瘋瞭,小姑子也在火上燒油,罵林靜是個養不熟的白眼狼。這下連周志都看不過去瞭,站出來為林靜主持公道,“媽,您怎麼可以顛倒是非呢?我結婚買不起婚房已經很對不起林靜瞭,是她大方把房子讓出來當婚房,還讓我妹在這白吃白住幾年。她對我們那麼好,你怎麼還說她的壞話。現在要賣房換房子是我們一致決定的,你們說什麼也改變不瞭瞭。”

周志又對自己的妹妹說,“你也老大不小工作幾年瞭,不能像個長不大大的孩子一樣胡鬧。你不能永遠靠著哥嫂,買瞭新房子你也不能過去住瞭,以後自食其力,該談對象談對象,該好好工作就好好工作。”

林靜和周志夫妻同心,這回林靜的婆婆和小姑子再也奈何不瞭她瞭。林靜感激周志明事理,不然真的有可能被不懂事的小姑子和不靠譜的婆婆破壞瞭他們的婚姻。

做人貴在有自知之明,不是自己的東西不能覬覦,若是過分貪心到頭來不但得不到想要的東西,還會讓孩子與自己離心。這位婆婆的自私的做法就是一個教訓!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