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嫁的老公不如你,年薪才80萬”,前妻正話反說,刺痛瞭鳳凰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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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一個人大方付出,隻有單倍的收獲。兩個人一起大方付出,則會有雙倍乃至更多倍的收獲。這個道理適用於所有的夫妻,能做到的自然會幸福,反之則不會幸福。

需要提醒的是,夫妻或戀人之間的大方,需要建立在“克制”的基礎上,因為誰也不欠誰,大方為兩個人共同的婚姻付出沒問題,但如果隻讓其中一方大方為另一方付出,另一方隻是坐享其成,這就有問題。

東野圭吾在《sha人之門》中講到的那個牙醫田島先生,就是隻懂大方,不懂克制的典型:他跟妻子離婚以後,迷上瞭一個女人,不僅總是進那個女人工作的店大方消費,而且大方承擔瞭那個女人所有的花銷,結果卻並沒能幸福,大方去填無底洞,最後落得個傾傢蕩產的下場。

反過來講也是一樣,如果太過於克制,完全不懂大方,對婚姻對妻子都不懂大方付出,甚至在妻子大方付出的同時還做不到大方,同樣不會有好結局,肯定會讓妻子失望

02

芳芳說她前夫阿權就是個不夠大方的人:“他作為鳳凰男,在跟我結婚之前就賺瞭不少錢,嘴上說會把錢給我花,會用於我們的婚姻,結果等到結婚後卻一毛不拔,我娘傢需要用錢他不借也就罷瞭,我需要用錢,他竟然也不給,真的讓我很失望!”

芳芳不是那種隻圖男人有錢的人,她的婚戀觀大致是這樣的:自己會努力,會大方為婚姻付出,男人如果也會努力,也會大方為婚姻付出,當然再好不過瞭,這樣兩個人就可以一起賺錢一起花,誰都不吃虧

她結婚前以為阿權跟她是一路人,但結婚後卻發現,不管自己是為婚姻付出,還是為阿權付出,都換不來回報,阿權始終做不到像她一樣大方,從始至終是隻守著他賺到的錢,隻在嘴上標榜自己很大方,卻沒有任何相關的行動。

這樣的婚姻對芳芳不公平,她不想拖到最後跟阿權產生太多的財產糾紛,所以就及時結束瞭這段婚姻:“你後半輩子就守著你的錢過日子吧!你不為我花錢還總是花我的錢,對我來說不公平,我沒必要把錢浪費在你這種人身上,我哪怕以後不結婚,自己賺錢自己花,也比浪費在你身上有意義!

隻可惜,阿權當時非但沒有因此反思自己,非但沒有挽留芳芳,還自認為自己瞭不起,自認為有錢才是王道,認為隻要自己有錢,不愁娶不到比芳芳更好的妻子,甚至還因此要挾她:“你想離婚我不攔你,不過我要提醒你,跟我離婚後,你這輩子都再難嫁到像我那麼有錢的人!”

這樣的人思維狹窄,在他們的世界中根本就沒幾個人,他隻是比他身邊的人有錢,就認為自己比所有人都有錢,卻不知道,比他有錢的人多得是,這些人當中總會有一種人喜歡芳芳

事實也正是如此,芳芳離婚後無牽無掛,大方賺錢大方還錢,不去糾結結婚的事,整個人顯得很瀟灑,遇到瞭她現在的老公之後,兩個人直接就一拍即合結婚瞭。她老公就是比阿權有錢的人,而且不是多一點,而是多很多倍!

距離他們離婚兩年之後,阿權百無聊賴,想跟芳芳復婚卻不願明說,覺得這樣有失顏面,依舊擺出一副目中無人的態度打探芳芳的生活,得知她再婚瞭還不忘追問她老公每年能賺多少錢,目的是想通過看不起芳芳尋求優越感。

當芳芳說出“我嫁的老公不如你”這句話時,他心滿意足,認為這是必然的結果,但等到芳芳接著說瞭“他的年薪才80萬”時,阿權瞬間就感覺被澆瞭一盆冷水,優越感蕩然無存,隻剩下空虛,失落和心痛,連話都不知道怎麼說瞭,感覺自己再說任何話都是自取其辱。

此時的芳芳再談到阿權,就不像剛離婚時那麼憤慨瞭,而是一副懶得跟他計較的態度:“隨便他活得怎麼樣,都與我無關,他如果繼續認為自己瞭不起,繼續做守財奴,最終隻會落得個吃老本的下場。反正我跟我老公一直都在付出,我們不會因為手裡有錢就盲目,因為來日方長,隻盯著眼前隻會毀瞭以後!”

03

阿權和芳芳之所以沒能成為一生相伴的夫妻,問題完全出在阿權身上:他不懂大方,隻知道克制,隻知道守財,隻知道花芳芳的錢,面對這樣的人,即便芳芳既克制又大方也無濟於事,因為她嫁的人不對,婚姻就不可能對。

能夠一生相伴的夫妻,需要兩個人同時做到“既克制又大方”才行,這樣才能確保雙方都不在某些事情上過度揮霍,也不會在某種需求上所求無度,能確保婚姻的根基一直穩定。在此基礎上,兩個人又都為婚姻為彼此大方付出,婚姻質量自然就會越來越高。

芳芳和她再婚老公之間就滿足這種條件,雖然芳芳沒有明說,但是這種條件是客觀存在的:她在離婚後不著急結婚,這本身就是一種克制,克制的同時又能大方掙錢大方花錢,就依然滿足合格妻子的標準。她願意接受她老公,說明兩個人是一路人,彼此都能做到既克制又大方,而且始終如此,肯定比她之前的婚姻要幸福,長此以往,就會一生相伴

雖然芳芳在離婚後重新獲得瞭幸福,但其他人沒必要非要走同樣的路,你完全可以在婚前就像芳芳一樣做自己,愛自己,既克制又大方,活得瀟灑一點,以這樣的狀態活著,把這樣的狀態當成原則去選擇婚姻,嫁對瞭人,相伴一生就會變成一件很容易的事。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