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要那20萬給我弟當彩禮瞭,你來接我”“抱歉,結婚瞭”
女人結婚以後,自己的重心,自己關心的主體,其實要放到婚姻、伴侶與小傢庭之上。
要分清楚娘傢與自己小傢之間的關系,不要搞錯瞭主次。在這一點上面有所混淆的話,有可能導致自己的婚姻觸礁,幸福受損。
下面這位女士就是因為在這方面做出瞭不理智的選擇,最終陷入瞭一種讓自己無奈又心酸的處境當中。
建議大傢花點時間一起來瞭解一下她的經歷與選擇,可能對於那些“媽寶女”、“鳳凰女”、“扶弟魔”而言,會起到一些警示的作用。
01
宗濮玉三年之前與丈夫張松結婚成傢,兩個人其實在婚後過得還是挺不錯的。宗濮玉自己能力與收入也都還不錯,經濟上可以完全獨立,並沒有依附丈夫及婚姻過日子。
這也是她自己比較自信、比較強勢的原因。但是再怎麼說,在經濟上能夠完全獨立也不代表在婚姻裡能夠肆無忌憚的向另一半索取。
夫妻倆一起過日子要有商有量,始終尊重對方,將夫妻倆的共同利益放在第一位才行。
而她的做法呢,卻正好相反,最終卻傷瞭丈夫的心,因為任性與放肆,將一段原本有可能庇護自己終身的婚姻,輕而一舉就拋到瞭一邊。
02
她身上最大的缺點就是對傢人過於心疼,從小到大,她的父母其實更疼愛她的弟弟。
但是由於對方一直對女兒實施洗腦式的教育,導致她也覺得父母的做法沒有什麼不對,身為傢中長女的她,的確需要聽父母的教誨,也需要承擔起照顧好弟弟的責任,這是她與生俱來肩負的東西,一輩子也不可能拋掉。
隻是女人對傢人的心疼要有一定的限制才行,而且也要在合理的范圍之內才行!再怎麼樣,也不能隨便將這些一骨腦轉移到丈夫身上。
但是她呢,自恃自己沒有占婚姻的便宜,所以覺得丈夫虧欠自己很多,有權利為瞭娘傢人而向丈夫開口索要一些錢財物質,那在她看來,隻是一種晚輩對長輩的孝順。
她老公的態度就是,隻要老婆不是太離譜,一般會答應。大概半年之前吧,她弟弟要結婚瞭。
女方傢向宗女士的娘傢索要20萬彩禮。而為瞭兒子買婚房已經掏空瞭存款的父母拿不出,便向女兒開瞭口。而她呢,也就以此為由。
跟自己的丈夫索要這筆錢,說是要當成紅包送給自己的弟弟。
03
20萬也不也不是20塊,這麼大的數目,丈夫自然是不肯,因為為小舅子付彩禮這畢竟不是姐夫的分內之事。
但是宗濮玉卻拿他們夫妻倆又不是拿不出來這筆錢來說事,認為丈夫這麼小氣,就是不拿她跟她的娘傢人當一回事,一氣之下居然威脅對方說:“假如你不給,我就要選擇離婚。”
因為這個男人一直以來就非常聽話,結婚之後更是對她言聽計從,她認定此言一出,對方一定乖乖就范,但是卻沒有想到一點:如果一個女人因為丈夫的疼愛而隨隨便便選擇瞭威脅,那麼有可能最終隻會收獲苦果。
自己的無理取鬧假如對方不妥協的話,那麼最壞的結局就是會導致自己被對方放棄。
當然,那時候她是篤定這種事情不會發生的,但是在苦勸瞭N次後,見妻子一直堅持這種錯誤的決定,不肯為婚姻、為自己的小傢庭著想,一氣之下,她老公居然答應瞭簽字離婚。
04
直到自己的婚姻觸礁離婚回瞭娘傢,宗濮玉還沒有及時清醒,及時回頭,還在幻想著這個男人隻是一時想不通,應該熬不瞭多多久就會乖乖帶錢來跟她求復合……但是等來等去,卻沒有等到這一天的到來。
後來她著急瞭,熬不住瞭,知道自己跟娘傢的小算盤這一次是徹底失效瞭,近日打電話跟前夫求饒說道:“我不要那20萬給我弟當彩禮瞭,你過來接我回去吧,我們好好過。”
但是對方一句話讓她徹底傻眼、啞口無言。她的前夫說:“抱歉,你說晚瞭,我已經結婚瞭。”
在婚姻當中,一方高高在上的態度並不是每一個另一方都會一直接受的。
一個男人之所以願意遷就與包容自己的妻子,是出於愛,如果對方並不拿這種愛當一回事,反而以此當成一種能夠永遠要挾與綁架的對方的有利因素的話,當對方看清楚你的真面目,也會重新思考感情,選擇新的人而放棄你。
因為你的這種做法,就會讓他感覺到這不是一種愛的表示,而是一種利用與情感方面的訛詐!
沒有人願意面對這樣的事情,那隻會讓自己覺得付出的一切都不值。
結語:
結婚之後,女性要理智一點,要清醒一點。不要拿自己的婚姻,拿自己的幸福去為娘傢牟利。
那樣的話,有可能你的幸福就會因為這種不明智而遭到最沉重的打擊,結果隻能是一種得不償失。而且,最可笑的是,你的企圖與努力多半也不可能會成功。畢竟人都是比較明智、
有清醒的權責意識的。那些不屬於自己的責任;那些不屬於自己的義務,無論如何也不會永遠聽之任之、一味就范。如果在這方面沒有一些最起碼的認知的話,建議不要結婚,因為即使結瞭結局也有可能是失敗的、是悲劇性的,對雙方都是一種耽誤與消耗。
倒還不如保持單身,當你自己傢的好女兒、弟弟的好姐姐更加簡單。你的自願犧牲與奉獻在這種情況之下隻會傷害一個人的利益,但卻不會連累無辜者一起淪為你傢庭的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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