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生意也難做! 歌手尚雯婕被法院限制高消費, 其名下公司曾年薪500萬招人

“年薪300萬到500萬元之間,未來還有股權激勵……”3年前,歌手尚雯婕和好友、制作人聶心遠共同創辦的黑金娛樂曾憑借這樣一條驚呆眾人的招聘信息紅極一時。不曾想,短短三年過去,尚雯婕名下這傢公司卻成瞭被告——3月15日,知名企業信息查詢軟件“天眼查”公佈信息顯示,尚雯婕新增瞭一條限制消費令。

“天眼查”顯示尚雯婕目前已被“限制高消費”

根據“天眼查”公佈的信息顯示,尚雯婕新增的這條限制消費令執行日期為3月12日。案號為(2021)京0101執1857號,立案時間為2021年2月7日,執行法院為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限制消費人員為北京黑方金圓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尚雯婕,申請人為北京千店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黑方金圓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成立於2014年4月,註冊資本約222.22萬人民幣,法定代表人正是尚雯婕。公司經營范圍包括組織文化藝術交流活動(不含演出);發佈廣告;音樂創作;公共關系服務;文藝創作;影視策劃;從事文化經紀業務;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等。

尚雯婕目前任職的公司達到瞭9傢

3月15日中午,上遊新聞·重慶晨報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找到瞭《北京黑方金圓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等與北京千店科技有限公司服務合同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二審是因黑方金圓公司不服一審判決上訴產生的。而判決書顯示,一審時法院“判令黑方金圓公司(向北京千店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展覽展示服務費2340000元,並以此為基數,按照LPR標準支付自2019年12月25日至實際付款之日的逾期付款的利息損失。”

判決書中提到“在一、二審審理中,黑方金圓公司始終堅稱其與千店科技公司簽訂的《展覽展示服務合同》不具有真實性,應為虛假合同。”但法院並未予以采信。“黑方金圓公司的上訴請求不能成立,應予駁回;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應予維持。”所以,判決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綜合本次尚雯婕被限制高消費,業內人士分析,應該是尚雯婕名下這傢公司的遲遲未能依照法院判決向北京千店科技有限公司付清相關費用所致。

尚雯婕的這傢公司曾以300-500萬的年薪招聘宣傳總監

光說北京黑方金圓這個公司名字,可能大傢還比較陌生,但如果在網上稍微搜索一下就能發現,這傢公司早就貢獻過熱議話題。2018年,該公司的聯合創始人、尚雯婕的好友聶心遠就曾在朋友圈發佈招聘信息,具體招聘職位為公司副總、分管媒體宣傳,需要應聘者有8-10年的媒體高層經驗。引發關註和熱議的是他們開出的待遇:“年薪300萬到500萬之間,未來還有股權激勵”。

此消息一出,當即引發瞭網友熱議、這也成為瞭本次尚雯婕被限制高消費後,網友們覺得頗為唏噓的一點。

上遊新聞·重慶晨報記者 裘晉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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